[预算绩效]西青区供热企业亏损补贴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2 | |||||||
西青区供热企业亏损补贴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西青区供热企业亏损补贴 |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西青区财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西青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1300 | 1300 | 100% | ||||
地方资金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1.根据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2019-2020采暖期提前供热的通知》,给予供热单位提前供热补贴资金,满足群众温暖过冬的需要,实现提前供暖。2.根据《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2019-2020采暖期延长供热的通知》,给予供热单位延长供热补贴资金,满足群众取暖需要,保障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群众居家安全温暖过冬。3.按照市财政规定补贴标准,保证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4.建立切合实际合理的制度体系,保障供热单位既保证群众温暖又可实现企业稳定运行的正常权益。 | 2019-2020采暖期各供热企业严格执行天津市“提前供热、延后停热”政策要求,满足群众温暖过冬需要,保障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群众居家安全温暖过冬需求。供热补贴资金的及时发放有效缓解了供热企业由于提前及延后供热阶段的燃料支出成本,解决燃气供热企业由于成本倒挂而产生的亏损,保证了供热企业正常运行。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补贴供暖企业 | ≥24家 | ≥24家 | 无 | ||
覆盖供暖社区 | ≥400个 | ≥400个 | 无 | ||||
覆盖供热面积 | ≥3500万平米 | ≥3500万平米 | 无 | ||||
质量指标 | 补贴发放覆盖范围 | 100% | 100% | 无 | |||
补贴拨付运营单位合规率 | 100% | 100% | 无 | ||||
时效指标 | 补贴发放及时率 | 100% | 100% | 无 | |||
补贴期限 | 2019年11月1日- 2020年10月31日 | 2019年11月1日- 2020年10月31日 | 无 | ||||
成本指标 | 平均补贴标准 | 燃气≥6元/㎡ 燃煤≥0.8元/㎡ 热电联产≥0.8元/㎡ 地热≥0.5元/㎡ | 燃气≥6元/㎡ 燃煤≥0.8元/㎡ 热电联产≥0.8元/㎡ 地热≥0.5元/㎡ | 无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供暖覆盖率 | 100% | 100% | 无 | ||
减轻居民经济负担 | 平均减轻200元/户 | 平均减轻200元/户 | 无 | ||||
支持供暖企业正常运行 | 有力支持供暖企业 | 有力支持供暖企业 | 无 | ||||
开展今年供热采暖工作 | 确保居民温暖过冬 | 确保居民温暖过冬 | 无 | ||||
保障人员就业 | 确保员工工资按时发放 | 确保员工工资按时发放 | 无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受益人群满意度 | ≥95% | ≥95% | 无 | ||
投诉率 | ≤1% | ≤1% | 无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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