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青区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做好西青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按照《天津市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津政办发〔2020〕2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西青区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保障农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天津市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具体措施。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西青区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一是总体要求,确定了指导思想和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属地管理、落实责任,固本强基、健全机制的4项工作原则;二是明确了全面摸清我区农村房屋基本情况,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我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的工作目标;三是划分了重点排查、重点整治和全面排查、全面整治三个工作阶段并细化了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四是明确了组织领导、部门分工、综合保障、督促指导、宣传引导等五项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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