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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寺镇关于开展硫化氢中毒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07 来源:大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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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社区工作站,镇安委会成员部门及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镇各村居社区、部门和相关单位非常重视防范硫化氢中毒工作,层层抓落实,使这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全市乃至全国的范围来开,硫化氢中毒事故仍时有发生。按照《天津市预防硫化氢中毒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要求,结合今年我镇硫化氢中毒防范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要求,经镇领导同意,现予以印发,望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硫化氢的危害及特点    

近年来,本市硫化氢中毒死亡事故呈上升态势,很多地区已高于一般企业伤亡事故。在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中,往往因为人们盲目施救造成伤亡人数扩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  

另外,近年来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季节性特点越来越不突出,更应引起大家的高度警觉。防范硫化氢中毒工作要本着常态化管理的原则,遍及到全年工作的始终。  

二、高度重视防范硫化氢工作    

当前,是硫化氢中毒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各有关单位要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厌战情绪,把防范硫化氢中毒工作摆到重要的位置。对每一个可能产生硫化氢的场所、部位都要明确监管责任部门和人员,坚决遏制硫化氢中毒事故发生。  

要不断加大专项检查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消除隐患,及时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加强督促指导,推进隐患整改落实。  

三、明确职责,强化责任落实    

各责任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大安全监管力度,要承担起本行业领域内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管职责,督促所辖单位认真研究制定防范硫化氢中毒事故的操作规程,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安全部门审批监管、相关部门直接监管和作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的常态机制,保证硫化氢中毒防范工作时时有人管、层层有人抓。  

四、深入排查,摸清底数    

经多次排查摸底,我镇内包括小区、公寓、楼宇(商业、办公)、工业园、企业等涉及硫化氢单位共计69家,其中只有龙居6区、周庄子老楼、物资楼3家无物业管理。据统计,全镇共有雨水井7680个、污水井13941个、化粪池641座、排水管道698条、通讯电缆井2312个、燃气管道井1662个、电气电缆井757个,另有大桥焊丝院内污水沉淀池2座和凯润农场沼气池1座。镇内污水泵站共有21座,目前镇安全办正在对其喷涂警示标语。  

近来,我镇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楼宇、工业园区建设方兴未艾,造成泵站、输水管线和可能产生硫化氢场所变化较大。各村居社区、镇农服、建设、市政等重点单位要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对可能存有硫化氢等有毒的场所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彻底摸清底数,登台造册,加大检查监管力度。  

五、不断加大宣传力度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防范硫化氢的宣传遍及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如广播、张贴宣传资料、滚动屏幕、现场讲解咨询等方式,提高民众防范硫化氢事故的意识和自救能力。要继续坚持好承诺书的签订工作,使防范硫化氢中毒工作深入人心。在前期喷涂井盖、警示标志的基础上,加大对沟涵、泵站等部位的警示标志,设置范围做到应喷尽喷。  

各单位各部门要督促企业对从业人员开展专项培训教育,使之掌握防范硫化氢中毒常识,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并定期演练应急救援预案,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六、严格施工作业审批    

各单位凡涉及受限空间施工作业前要逐级上报至镇安全办(电话:23973398),经审批许可后方可进行。不得将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同时,应向施工作业人员明确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采取切实的防范及事故应急措施。  

安全办将严格按照《西青区预防硫化氢中毒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西青政发(2009)17号)、《关于实行 <天津市西青区清理坑、池、罐、釜、井、排水管道、泵站及密闭空间作业施工申报备案制度>的通知》(西青安委会(2008)23号)等文件的要求,把好作业审批这一关键环节,积极应对,主动做好工作。各相关责任部门与单位要切实履行直接监管与主体责任,确保受限空间作业不出事故,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七、进一步强化现场监护    

从事地下有限空间施工作业的单位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格履行作业审批手续,指定专人监护。进行作业时,要安排具备应急救援能力的现场安全监护人员,并为其配备通讯、救援设备,保证管用、好用。  

八、提前充分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完善硫化氢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和落实救援部门及救援器材,确保事故发生后迅速、科学、有效施救。坚决制止不具备条件的盲目施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审批部门:安全办  

联 系 人:刘树发  

联系电话:23973398  

邮    箱:aqb23973398@163.com  

2016年4月7日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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