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青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普法责任清单
一、重点宣传普及法律法规(排名第一的为此项工作牵头单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责任单位:党建办公室(执法综合室)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责任单位:党建办公室(执法综合室)、各执法大队
3.《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天津市肥料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植物检疫条例》、《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种植业执法大队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种畜禽管理条例》、《生猪屠宰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养殖业执法大队
5.《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天津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责任单位:农机农经执法大队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天津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责任单位:林业执法大队
二、支队内部学法活动(专题活动)
1.开展全体干部学法活动
责任单位:党建办公室(执法综合室)
2.开展“民法典”学法活动
责任单位:党建办公室(执法综合室)
三、面向执法(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专题活动)
1.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责任单位:种植业执法大队、养殖业执法大队
2.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农机农经执法大队
3.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养殖业执法大队
4. 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林业执法大队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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