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西青区河湖管理范围的通告
为依法对河湖进行管护,确保行洪安全、水利工程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和《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18〕314号)、《市河(湖)长办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工作的通知》(津河长办〔2020〕2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划定的西青区河湖管理范围通告如下:
一、划定管理范围的河湖名录
(一)河道:包括中亭河、外环河、纪庄子河、大沽排水河、陈台子排水河、津港运河、卫津河、四化河、西大洼排水河、新赤龙河、赤龙河、总排河、中引河、南引河、洪泥河、南丰产河、东西排总河、程村排水河、丰产河、东场引河、改道河、自来水河、卫河、南运河,共计24条。
(二)水库:鸭淀水库,共计1座。
二、划界标准
(一)河道管理范围
原则上有河堤的河道以河堤外坡脚外10米为界,无河堤的河道以护岸上口线(河道蓝线)外10米为界,既无河堤又无护岸的河道以天然河岸线(河道蓝线)外10米为界。
(二)水库管理范围
水库用地边界。
三、法律责任
本次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工作是对现状河道、水库及水利设施管理范围的明确,不涉及土地权属、性质、用地规划调整。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从事危及河道行洪和水利工程安全的活动。
需要查阅划定成果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与西青区水务局联系,联系电话:022-27932857。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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