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芳诉希雅涂(天津)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公告
王芳:
本委已受理您诉希雅涂(天津)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津西青劳人仲案字〔2022〕第1706号)。现依法向您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7月3日下午17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联产业园5号楼西青仲裁一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劳动争议案件。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按撤诉处理。
特此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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