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西华诉天津开发区东方电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公告
天津开发区东方电梯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金西华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津西青劳人仲案字[2023]第948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9月15日下午2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联产业园5号楼(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向东350米)西青仲裁一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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