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西青区气象台07时发布:今天白天晴间多云,西北风23级转45级阵风78级,最高气温30℃;今天夜间晴间多云,北风到西北风45级阵风67级转34级,最低气温17℃。

我市出台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 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21-12-28 来源:天津日报
字号

《天津市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关于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地方性《实施细则》。

今年3月1日,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开始施行,其中提出了20条关于中小学教育的惩戒规则。“很多学校和老师在面对教育惩戒时,既不敢用,也不会用。”作为《天津市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参与起草人,天津教科院教育法治与评估研究所研究员方芳表示,“为给学校和教师提供一个更有操作性的方案,天津起草出台了《实施细则》。”

据介绍,《实施细则》对哪些情形可以进行惩戒,以及教师可以采取哪些惩戒措施都作了明确规定,并根据违纪情形,把惩戒分为一般惩戒、较重惩戒和严重惩戒。《实施细则》特别强调,教师应当向学生说明实施惩戒的原因,在实施惩戒措施后,可以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

除了规定教师可以采取的惩戒措施,《实施细则》也规定了教师不能采取的一些行为,这也是给教师划出的一道红线和底线。比如体罚、变相体罚、侮辱学生这些行为,绝对不允许。

记者注意到,《实施细则》中还提出了学校应当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学生或者家长申请听证的,学校应当组织听证。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后,应当增加对学生的关爱与帮扶,及时与学生进行谈话、沟通,尽可能了解学生的身心状态,对改正错误的学生及时予以表扬、鼓励。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备案单位: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10001 津ICP备12005437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102000289号

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府前街2号  邮编: 300380 联系我们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27392579  邮箱: xiqingxxgk@126.com

wzalogo_06.png

主办单位: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备案单位: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10001 津ICP备12005437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102000289号

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府前街2号

邮编: 300380 联系我们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27392579

邮箱: xiqingxxgk@126.com

wzalogo_06.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