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从代市委管理党费中划拨800万元用于支持蓟州等区防汛抗洪救灾工作
近日,我市蓟州等地持续遭遇强降雨,给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组部和市委部署要求,市委组织部从代市委管理党费中给蓟州区、滨海新区、宝坻区、宁河区等4个区划拨专项资金800万元,用于支持防汛抗洪救灾工作。
市委组织部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极端认真负责的担当精神,毫不松懈地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各项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在岗位、在状态、在现场,落实落细各项防汛措施,确保防汛有力、抗洪有效、抢险有方、救灾有序。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冲锋在前、挺膺担当,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让党旗在防汛抗洪救灾一线高高飘扬。
市委组织部强调,这笔党费要及时拨付给基层,主要用于慰问奋战在防汛抗洪救灾第一线的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慰问因受灾严重而遇到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相关区要结合实际从本级管理党费中落实配套资金,及时划拨资金给基层,投入防汛抗洪救灾,做到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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