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青区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情况的报告
关于西青区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情况
的报告
——在西青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石国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西青区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24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全区上下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严格执行天津市西青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成效显著,实现收入平稳增长、支出保障有力、政策提质增效、风险平稳可控,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4.08亿元,同比增长5.1%,其中:税收收入50.62亿元、非税收入23.46亿元。加上上级税收返还收入8.36亿元、转移支付收入21.37亿元、上年结转2.4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37亿元、调入资金45.88亿元(含从基金预算调入15.1亿元、从国资预算调入0.21亿元、从其他资金调入30.57亿元)、债券转贷收入27.0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185.5亿元。减去上解市级支出5.3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1.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可支配财力为168.9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68.37亿元,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58亿元,财力与支出相抵,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基本平衡。
1.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32亿元,加上上级税收返还收入8.36亿元、转移支付收入21.37亿元,上年结余-3.23亿元,调入资金15.5亿元,债券转贷收入17.99亿元,街镇上解收入18.6亿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132.91亿元。减去上解市级支出5.35亿元、对街镇转移支付支出32.15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1.2亿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可支配财力为84.21亿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83.63亿元,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58亿元,财力与支出相抵,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基本平衡。
2024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63亿元,主要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7亿元
(2)国防支出0.02亿元
(3)公共安全支出7.62亿元
(4)教育支出9.93亿元
(5)科学技术支出2.2亿元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4亿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7亿元
(8)卫生健康支出8.96亿元
(9)节能环保支出0.87亿元
(10)城乡社区支出21.99亿元
(11)农林水支出5.09亿元
(12)交通运输支出2.65亿元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4亿元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1亿元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48亿元
(16)住房保障支出1.55亿元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1亿元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89亿元
(19)债务付息支出0.17亿元
(2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2亿元
2.预备费动用情况
2024年,区本级预算安排预备费1亿元,预算调整为0.3亿元,实际动用0.02亿元,主要用于整体安置水高庄村蓄滞洪区村民住房补助、G104国道辅路及青沙路(泰康路)塌陷应急处置等项目。预备费余额0.28亿元年末收回用于平衡年度预算。
3.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52.19万元,较2023年减少36.86万元,下降3.4%。主要是各街镇、各部门继续全面落实严把支出关口真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39.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09.59万元;公务接待费3.26万元。
(二)202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1.3亿元,同比增长9.6%,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0.62亿元、上年结余16.96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0.51亿元、置换和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6.39亿元、调入资金2.3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财力为138.12亿元。减去债务还本支出69.15亿元、调出资金15.1亿元,政府性基金可支配财力为53.88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0.09亿元,政府性基金结余为3.79亿元,全部为项目结转资金。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09亿元,主要包括:
(1)城乡社区支出30.7亿元
(2)农林水支出0.01亿元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46亿元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22亿元
(5)其他支出12.8亿元
(6)债务付息支出5.84亿元
(7)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6亿元
(三)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129万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49万元和上年结余23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财力为251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5万元,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212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为100万元,全部为项目结转资金。
(四)2024年转移支付决算情况
1.天津市对我区转移支付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方面,2024年天津市对我区转移支付29.73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8.3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23亿元、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2.0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08亿元;我区上解市级支出5.35亿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3.2亿元、专项上解支出2.15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方面,2024年天津市对我区转移支付10.62亿元,主要是市级收益地块土地整理成本返还4.17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转移支付4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1.39亿元和其他专项转移支付1.06亿元;我区无上解市级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面,2024年天津市对我区转移支付149万元,主要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我区无上解市级支出。
2.区对街镇转移支付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方面,2024年区对街镇转移支付32.15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0.47亿元、共同事权转移支付2.0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9.59亿元;街镇上解区级支出18.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付息上解支出0.93亿元,一般性上解15.39亿元,专项上解2.28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方面,2024年区对街镇转移支付14.94亿元,全部为专项补助收入;街镇上解区级支出2.78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券还本付息上解。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面,2024年区对街镇转移支付135万元,全部为专项补助收入;街镇无上解区级支出。
(五)2024年增发国债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2024年,我区收到增发国债资金5.84亿元,已全部分配下达至相关部门和街镇,该资金专项用于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主要包括:精武镇学府工业区1号雨水泵站工程2915万元;西青区基本医疗卫生机构灾后能力提升项目1032万元;国、市控水站重建项目80万元;西青区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1239万元;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资金39600万元;紫光路(阜锦道-中北大道)等道路配套工程6440万元;民和道污水泵站及进出水管道工程1000万元;枣林大道雨水泵站3000万元;紫阳道污水泵站600万元;紫光路雨水泵站2500万元。再加上2023年结转至2024年的增发国债2.33亿元,共计8.17亿元。2024年增发国债支出共计6.68亿元,支出进度为82%。
(六)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分配使用情况
2024年,我区收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39亿元,已全部分配下达至相关部门,该资金重点支持“两重”和“两新”建设。主要包括:西青区庭院及楼内公共管道老化更新项目3290万元;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15.1万元;西青区河道及雨水管网治理工程5639万元;第二批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领域4539万元;西青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450万元。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出共计0.9亿元,支出进度为65%。
(七)2024年政府债务情况
1.2024年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2024年市财政局核定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77.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1.6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16.06亿元。2024年初全区政府债务余额234.78亿元,2024年共发行政府债券103.92亿元,偿还到期债券本金67.31亿元;2024年末全区政府债务余额271.39亿元,全部为地方政府债券,其中,一般债券59.94亿元,专项债券211.45亿元。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市政府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内,风险总体可控。
2.2024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2024年市财政局共代我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03.92亿元,包括新增债券27.4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6.92亿元、专项债券10.51亿元),再融资债券76.49亿元。具体为:
(1)新增一般债券16.92亿元,其中:0.89亿元用于中小学校舍建设项目、中北镇泽杨道、卉锦道道路工程及增发国债项目配套资金,16.03亿元专项用于清理消化暂付款。
(2)新增专项债券10.51亿元,其中:4.1亿元用于西营门街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工程项目、西青区高压燃气主干线管网工程(管线)项目、精武镇学府工业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和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大寺镇高新技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6.41亿元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偿还存量债务。
(3)再融资一般债券10.1亿元,用于偿还精武镇示范小城镇一期、二期项目一般债券9.14亿元,用于偿还王稳庄中学、中北中学迁建工程项目一般债券0.8亿元,用于偿还津港公路(外环南路-西青津南界)拓宽改造工程项目一般债券0.16亿元。
(4)再融资专项债券66.39亿元,用于偿还张家窝镇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专项债券14亿元、王稳庄镇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项目专项债券2.35亿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27亿元、杨柳青示范镇建设项目专项债券10亿元;用于置换存量债务专项债券13.04亿元,偿还存量债务本金。
3.政府债务预算调整情况。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组织报送以前年度已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结余资金调整使用申请的通知》(津财债务〔2024〕67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部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的函》文件要求,将杨柳青镇白滩寺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一期工程0.1亿元调整用于学府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项目。
4.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2024年共到期政府债券本金67.31亿元,主要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63.45亿元,安排预算资金偿还3.86亿元,其中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安排还本1.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安排还本2.76亿元;共支付到期政府债券利息7.0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1.18亿元,专项债券利息5.84亿元。
二、落实区人大决议及财政工作情况
2024年,区财政部门严格执行《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天津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坚决贯彻市委、区委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区人大有关决议及审查意见,深入实施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扎实推进“三新”“三量”工作,锚定全年经济工作目标任务,稳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有效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税源财源建设,多措并举增强综合财力。
一是加强税源建设,强化组织收入。持续加强税源建设,完善税收收入征收管理、细化征管措施,严防“跑冒滴漏”,2024年全区实现税收收入50.62亿元;强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深入推进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工作,确保各项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2024年实现非税收入23.46亿元。2024年全区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08亿元,同比增长5.1%,保持恢复性增长态势,圆满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用好各类财政政策工具。2024年,全区积极向上争取各项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共收到增发国债、一般债券共计22.76亿元,收到中央转移支付共计22.35亿元,主要用于灾后重建、提升抗灾减灾能力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两重”“两新”、“民计民生”等重大领域支出,高效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积极盘活机关事业单位存量资产,释放资产盘活新效能。充分利用区域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资源,组织各行政事业单位对闲置资产进行摸底调查,分类制定盘活举措,努力推动盘活工作取得实效,全年累计实现盘活成效7.22亿元。
(二)提升财政管理效能,集中财力办大事。
一是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牢固树立危机意识、底线意识、责任意识,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一进一”制度,严控财政供养人员支出规模。严控“三公”经费。按比例压减公用经费约3079万元,其中办公费压减15%,差旅费压减30%,设备购置费压减50%,租赁费压减10%;综合定额单位公用经费压减10%。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全年共计收回财政资金4.7亿元用于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防范化解各领域风险,切实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二是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实行零基预算,坚持量入为出,从严审核部门预算,按“保三保、保偿债、保重点”的原则实行项目优先排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一律不再安排。严格预算执行约束,除国家政策变化或突发性、应急性事件等特殊情况外,一律不予办理预算追加。规范部门预算调剂行为,加强存量资金清收,除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外,凡年终未形成实际支出的全部收回预算统筹平衡。推进单位自有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管理,选取12个区级部门和1个街镇及其下属单位开展试点,进一步加强对单位自有资金的管控。三是深化全过程绩效管理。积极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全面开展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自评工作,提高日常绩效管理质量。加大财政绩效评价力度,选取16个预算项目和4个预算部门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涵盖乡村振兴、文化体育、建设工程、就业补助、公共卫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重点领域,涉及资金2.8亿元,将评价结果应用于后续年度预算安排。切实做好绩效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织密民生保障网。
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始终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2024年全区“三保”领域共计支出52.52亿元,其中基本民生18.34亿元、保工资29.35亿元、保运转4.83亿元,教师等重点群体工资、养老金以及发放到个人的基本民生款项等均已按时足额发放,“三保”支出保障责任落实较好。二是加强重点民生领域保障力度。继续增加财政教育投入,2024年教育支出19.68亿元,支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等高质量均衡发展,新办6所普惠性幼儿园,张家窝镇第一小学、赤龙中学投入使用,新增义务教育学位2280个,实现全区中小学空调全覆盖。落实各类稳企拓岗财政政策,健全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共安排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就业补助资金等社会保障就业资金13.06亿元;支持退役军人服务、养老服务、医疗卫生、生态环保、保障性住房等系列重点民生工作,为杨柳青古镇焕新及20项民心工程提供财政保障,持续增进人民福祉。全年民生领域支出124.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74.1%。
(四)优化财政资金配置,保障重点任务见行见效。
一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激发基层发展动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区与街镇财政体制,加大区对街镇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力度,提升各街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2024年,对街镇转移支付共计32.15亿元,比上年增长48.3%。二是大力支持促消费扩内需。优化提升消费环境,保障“假日西青”等百场系列主题促消费活动开展,拨付购车补贴1000万元,拉动消费8.9亿元;拨付购房补贴3072万元,促进商品房销售84.2万平方米。积极争取消费品以旧换新中央补贴资金5.5亿元,拉动销售额50.1亿元。三是加快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聚焦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等领域,持续提升创新体系效能,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全力支持制造业强区、天开西青园高质量发展,2024年,共拨付科技创新、智能制造等各类资金1.43亿元。四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力农业农村发展。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落实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若干措施,切实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优先保障领域。安排0.56亿元农业发展基金支持涉农街镇发展,争取中央专项公益金0.4亿元支持辛口镇乡村振兴建设。安排约3亿元支持农业生产发展,促进农业产业融合,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障粮食安全。
(五)坚持底线思维,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见行见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全方位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防范化解债务风险11项目标任务,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全口径化解债务。通过盘活资源资产、压减预算支出等方式完成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充分运用一般债券支持政策,通过压实街镇责任、压减预算支出、催缴收回等方式实现暂付款清零;筹集真金白银偿还法定债务本息10.87亿元;超额完成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压降规模,有序推动融资平台清退工作。全年全口径各类债务本息全部足额兑付,牢牢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风险、不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二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会监督。强化各单位内部监督,落实单位内部财会监督主体责任。建立财会监督人才库,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2024年,全区先后开展了政府采购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国有金融机构检查、内控执行情况检查等专项检查,努力构建大财会监督格局。
(六)自觉接受人大和审计监督。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天津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文件精神和区人大有关要求,进一步改进预决算编制,积极接受人大审查监督。认真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对区人大财经委提出的审查意见逐项研究、积极改进,及时报告落实工作安排和进展情况。积极主动向人大代表汇报工作、倾听意见,及时回应关切,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使财政工作更加符合民心民意。坚持解决具体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同步推进,严肃整改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压实责任、强化监督,不断完善收支预算和政策体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查意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为西青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收支预算的最终执行结果。
2.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3.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下级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下级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4.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5.税收返还:指1994年分税制改革、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以及2016年营改增改革后,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收入部分,给予地方的补偿。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以及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6.调入(调出)资金:指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入(调出)收入。
7.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保持年度间政府预算的衔接和稳定,一般公共预算设置的储备性资金。
8.预备费:指一般公共预算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9.“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招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收支预算的最终执行结果。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的最终执行结果。
12.“三保”支出: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等方面支出。
关于西青区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
报告的说明
一、结构说明
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共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2024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转移支付决算情况、增发2024年国债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政府债务情况等6项内容。第二部分是落实区人大决议及财政工作情况,包括加强税源建设、多措并举增强综合财力,提升财政管理效能、集中财力办大事,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织密民生保障网,优化财政资金配置、保障重点任务见行见效,坚持底线思维、保障财政平稳运行,自觉接受人大和审计监督等6项主要内容。
二、数据说明
由于决算报告中涉及数据和统计口径较多,计算过程中受四舍五入的影响,个别数据会出现细微的偏差。为保证决算数据的严肃性和准确性,报告中各项数据,尤其是汇总数据,均为实际数据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并非数据保留两位小数后再计算的结果。决算明细数据以决算草案中的报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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