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我区于2020年5月18日印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西青政规〔2020〕1号),作为西青区就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自实施以来,对保障企业用工、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推动全区高质量充分就业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就业形势变化,目前该文件多处与现行就业创业政策文件不符,文件中部分就业举措已经完成,部分工作举措已经进行升级,且部分政策援引市、区其他就业文件,其中一些原文件已修改或废止,责任单位也发生相应变化。2022年6月21日,我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新的就业工作纲领性文件——《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青区乐业西青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西青政办发〔2022〕4号)。两个文件在时间上有承接和延续关系,后者可以替代前者。根据规定,区人社局牵头征求了各相关部门、各街镇意见建议,并履行了司法审核程序,最终形成了《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西青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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