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辛口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20111000183046T/2020-00045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西青辛口政发〔2020〕13号主 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关系
成 文 日 期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有效
废 止 依 据 :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辛口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
辛口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镇机关各科室(站、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需要,特成立辛口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任连庆 党委副书记 镇长
副组长:于学志 党委副书记
田 花 副镇长
孙秀山 副镇长
杨润德 副镇长
张亚鑫 副镇长
郭虎生 二级调研员
成员单位:农业办、水利站、林业站、招商办、经济办、三产办、建管办、城镇办、劳服中心、司法所、综治信访、派出所、工会、财政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劳服中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韩琳同志兼任。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参加。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负责统筹协调全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提出重点工作和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督促检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各成员单位按照属地管理、行业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具体负责本单位管理范围内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针对建筑业和非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形成原因和情形的不同,按照各自职能职责积极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建管办、城镇办、经济办、招商办、三产办、农业办、水利站、林业站等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负责处理解决各自领域内的工资拖欠问题,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并配合人力社保部门做好有关工作。派出所负责审查处理有关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司法所负责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财政办负责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工会组织负责加强劳动法律监督,发挥工会系统欠薪报告制度作用,为农民工提供维权服务。综治信访做好欠薪农民工来人来访接待工作,及时向镇政府和相关部门通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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