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青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BJA01A020300201706080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西青政办发〔2017〕8号主 题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有效
废 止 依 据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青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西青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西青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实施方案 (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15 — 2020 年)》要求,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服务可及性和均等性,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背景情况
(一)基本情况
西青区位于天津市西南部,是环城四区之一,土地总面积 565 平方公里,现辖十个街镇,一个开发区。 2015 年常住人口为 84.24 万人。“十二五”期间,全区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主要经济指标位居全市前列。地区生产总值跨入千亿元行列, 2015 年达到 1050 亿元,是 2010 年的 2.7 倍,年均增长 22% ;区级一般预算收入跨过百亿元台阶, 2015 年达到 105.6 亿元,是 2010 年的 2.8 倍,年均增长 22.9%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跨上 2 万元台阶,达到 23770 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 2016 — 2020 年,是我区抓住历史机遇,加速实现天津市对我区定位,实现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经过长期发展,我区已经建立了 “ 区级抓龙头、街镇级转职能、村级广覆盖 ” 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女儿童保健中心、结核病控制中心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截至2015年底,全区共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95所,公立医疗机构12所,民营医疗机构96所(其中:医院16所、门诊部23所、诊所57所),对内服务医疗机构46所,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141所;全区床位总量 2209张,其中:公立医疗机构975张,民营医疗机构963张(精神专科医疗机构床位815张),对内服务机构271张;全区卫生人员185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793人,全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床位2.62张、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1.28人 、注册护士0.86人,每万常住人口拥有全科医师1.43 人;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为206.25万人次,住院人次1.76万人次,医院病床使用率为46.1% 。
按照天津市城市空间布局规划,中心城区人口向外围区域迁移,我区人口将会快速增加,到 2020年,预计西青区常住人口将达100 万人。随着全区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快速推进,以及人口快速城市化、老龄化、环境变化等导致的疾病谱变化等因素叠加,全区居民卫生计生服务需求将快速增长和变化,加之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现有医疗卫生资源总量、质量、机构布局与居民医疗服务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
—— 总量不足,质量不高 。公立医疗机构和民营综合医院数量不足,卫生技术人员相对短缺,尤其高水平医疗机构、高学历高职称人员严重不足。全区医院综合实力存在一定差距,医院学科建设、技术实力(人才队伍水平与结构、技术装备、科研能力、临床专科建设)等软实力亟需进一步提高和优化。
—— 结构不合理,布局不均衡 。医疗资源相对不足,新建人口聚居小区配套设施短缺。中西医发展不协调,中医药特色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重医轻防问题依然存在。专业发展不平衡,儿科、急救、康复、精神卫生、老年护理、职业病防治等领域或专业服务能力较为薄弱。
—— 功能界定不明确,服务模式不适应 。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缺乏联通共享。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合作不够、协同性不强,整体服务体系难以有效应对日益严重的慢性病高发等健康问题。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不明确,分级诊疗制度模式亟待建立。
—— 体制机制创新不够,公立医院改革有待深化 。公立医院科学的补偿机制尚未建立,逐利行为依然普遍存在。忽视内部精细化管理的粗放式发展理念和模式没有根本改变。
(二)全区规划要求
按照《天津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5 —2020年)》和《天津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2015—2030年)》的要求,到2020年,我区以落实西青区中医院规划建设、在人口聚集区建设高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套建设基层网底社区卫生服务站为重点,建立起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
医疗服务体系: 整体提升我区机构服务能力、全面强化基层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到2020年,在全区建立起以西青医院、西青区中医院为龙头,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基层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基础,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医疗服务体系。全区每千人拥有病床 4.3张,其中公立医院控制在2.7张千人,社会办医床位达到1.1张千人,占比达到25% 以上,二级及以上医院床护比达到 1:0.6 ,医护比达到 1:1.25 。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到 2020 年全区公共卫生机构实现机构、设备、人员全配套,全区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 0.83 人,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原则上按照 1.75/ 万人的比例核定。
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 坚持以健全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能力、完善体制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基层卫生计生基础条件,突出强化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职能,着力构建公平可及、服务有效、资源节约、群众信赖的新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 2020 年,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基层床位达到 0.8 张,每万人拥有全科医生 2 — 3 人,全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健康权益切实得到保障。(见附表)
附表:2020 年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表
项 目 | 2015 年我区情况 | 2020 年目标 | 指标性质 |
每千人口床位 | 2.62 | ﹤ 4.3 | 指导性 |
其中:公立医院 | 1.16 | ﹤ 2.7 | 指导性 |
社会办医 | 1.14 | ﹥ 1.1 | 指导性 |
每千人口执业 (助理)医师数 | 1.28 | 2.5 | 指导性 |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 0.86 | 3.14 | 指导性 |
每万人口全科医师数 | 1.43 | 2 — 3 | 约束性 |
二、项目建设实施安排
(一)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具体安排
1. 保留西青医院,三级,占地6.67公顷,病床500张。
2. 规划建设西青区中医院,二级,地址:杨柳青镇文化中心南侧地块(东至青宁路、西至南运河、南至沐阳道、北至洱湾公园),占地面积19980平方米、约30亩,病床300张。
3. 在天津南站地区预留1个医院用地。
(二)基层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具体安排
1. 保留一级医院 1 个,西青区宾水医院,占地 0.60 公顷,建筑面积 7511 平方米。
2. 保留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 个,包括 :
环内
西营门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地 0.14 公顷 ,建筑面积 2500 平方米 ,病床 15 张。未达到 3000 平米标准,需改扩建。
李七庄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地 0.15 公顷 ,建筑面积 2438 平方米 ,病床 25 张。未达到 3000 平米标准,需改扩建。
环外
精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地 0.63 公顷 ,建筑面积 4424 平方米 ,病床 160 张。
中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地 0.75 公顷 ,建筑面积 9800 平方米 ,病床 60 张。
杨柳青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青中医医院),占地 0.66 公顷 ,建筑面积 6910 平方米 ,病床 70 张。
张家窝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地 0.35 公顷 ,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 ,病床 30 张。
辛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地 0.30 公顷 ,建筑面积 1995 平方米 ,病床 20 张。未达到 3000 平米标准,需改扩建。
大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地 0.20 公顷 ,建筑面积 1968 平方米 。未达到 3000 平米标准,需改扩建。
王稳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地 0.53 公顷 ,建筑面积 1600 平方米 。未达到 3000 平米标准,需改扩建。
3. 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 个,包括:
环内
中北镇社区卫生服务第二中心,地址待定,占地 ≧ 0.3 公顷 ,建筑面积 ≧ 3000 平米,病床 ≦ 50 张。
环外
赤龙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津港公路大寺新家园附近,占地 0.6 公顷 ,建筑面积 6000 平方米 ,病床 ≦ 50 张。
(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项目具体安排
1. 保留现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4 个,包括:
西青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占地 0.70 公顷 ,建筑面积 6846 平方米 。
西青区卫生监督所,占地 0.33 公顷 ,建筑面积 2500 平方米 。
西青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占地 0.33 公顷 ,建筑面积 6032 平方米 。
西青区结核病防治所,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并设置。
2. 按照市卫计委总体规划,预留公共医疗机构 2 个,包括:西青高教区献血屋和天津南站献血屋。
(四)社会办医机构建设项目具体安排
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建设社会办医机构,引导社会办医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社会办医机构提供高端医疗、康复、老年护理、中医保健、健康体检等特色服务,形成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有效补充。到 2020 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 1.1 张床位为社会办医机构预留规划空间,社会办医床位总量占同期医院床位总量的比例达到 25% 以上。
(五)其他资源配置与建设具体安排
1. 床位配置
按照 “ 总量适宜、结构科学、布局合理 ” 的总原则和 “ 控制总量、调整存量、创新增量 ” 的总要求,综合考虑我区城镇化进程、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本任务和功能定位等因素,参照 2020 年底全区常住人口将达到 100 万人规模,规划配置医疗机构床位。
具体指标为:到 2020 年,每千常住人口配置床位控制在 4.3 张,其中公立医院床位规模严格控制在 2.7 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配置重在提高质量和使用效率,并将部分普通病床改为护理、康复专科病床,预计床位数规划配置达 0.8 张;按照不低于 1.1 张,占比 25% 以上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形成对公立机构的有效补充。
2. 人员配备
医院人员配置要以床位配置为基点,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按照医院级别与功能任务的需要确定床位与人员配比,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适当配置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到 2020 年,全区医院床人比达到 1:1.65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 2.5 人,注册护士数达到 3.14 人,二级及以上医院床护比达到 1 : 0.6 ,医护比达到 1:1.25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和培训,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科医生制度。到 2020 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 3.5 人以上,每万名居民有 2—3 名合格的全科医生,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 1 名乡村医生,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 1 名乡村医生执业。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到 2020 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 0.83 人,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才满足工作需要。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原则上按照常住人口 1.75/ 万人的比例核定;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 85% ,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 70% 。
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备人员。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 80% 。
重点保障儿科、康复、重症、烧伤等紧缺专业人员引进、培养和配置。
3. 设备配置
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建立区域医学影像中心,推动建立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医院诊断 ” 的服务模式,提高基层医学影像服务能力。
4. 学科建设
按照重点学科、重点发展学科、优势学科、基础学科、薄弱学科进行分类,分别制定相应政策措施,集中优势力量,全力打造优势突出、特色明显、结构科学、布局合理的整体学科体系。着力加强全区优势学科建设,扩大对外影响和辐射,积极培育和孵化新的优势学科。着力加强急救医学、重症医学、康复医学等薄弱学科,以及精神疾病、烧伤、职业病防治等急需、紧缺医学专科的建设。注重中医临床专科的建设,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
5. 信息化建设
对照天津市区域平台总体建设方案,完善我区信息化建设,以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为核心,实现西青医院电子病历数据库、疾控信息综合利用服务平台数据库、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数据库、全员人口信息库四大数据库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深化医改,推进分级诊疗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在提高区域平台利用率的同时,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做好等级保护备案、测评及整改工作,处理好信息发展与信息安全的关系,构建网络安全体系。做好门户网站的信息更新及技术监测,查摆问题,及时整改。
(六)资源整合与功能优化
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社会办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为居民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卫生计生服务。
1. 防治结合
要彻底转变 “ 重医轻防、防治分离 ” 的传统服务观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促进全面健康的服务理念,进一步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职责,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要着力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等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联防联控,建立系统高效的慢病防治体系和工作机制,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与医院急诊科建设整体规划,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无缝衔接。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和技能的技术指导、培训和考核,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落实相关职责的监督检查。综合性医院及相关专科医院要依托相关科室,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要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进一步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确保各项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中的作用,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2. 上下联动
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引导普通门诊、长期接续性康复和护理等下沉基层,鼓励支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鼓励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通过合作、托管、重组等多种方式建立医疗服务联合体、区域协作体,探索开展科学有效的远程医疗服务,实施区域卫生计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等。明确各层级医疗机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 2016 年,在本区域内启动建设医疗联合体。 2018 年,在医联体内要基本建立分级诊疗模式。 2020 年,全区基本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管理、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康复护理、转诊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基本功能,着力提升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开展社区健康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完善家庭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形成主动、连续、综合、有效的服务机制,真正建立起居民健康 “ 守门人 ” 制度,筑牢基层卫生服务 “ 网底 ” 。
3. 中西医并重
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以积极、科学、合理、高效为原则,做好中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和其他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共同组成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快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增强中医科室服务能力。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整合资源,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协同协作,提高重大疑难病、急危重症临床疗效。统筹用好中西医两方面资源,提升基层西医和中医两种手段综合服务能力。到 2020 年,全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都要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4. 多元发展
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统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到 2020 年,基本形成以非营利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营利性机构为补充,以公立机构为主导,公立与非公立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医格局。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以及口腔疾病、老年病、慢性病和精神疾病等诊疗机构。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允许医师多点执业。支持社会办医机构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引进和培养人才,提升学术地位。
5. 医养结合
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加强合作。加快发展康复医院、护理院和临终关怀医院等专科医院,支持养老机构举办和联办医疗机构,鼓励基层机构开设老年护理病区,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鼓励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将老年人基本疾病诊治与护理、健康管理(健康体检与咨询)、慢病康复、临终关怀等医疗服务与生活起居照顾、精神心理照护、文化活动服务、综合服务管理等陪护照顾服务有机结合,真正实行医养结合,切实保障老年健康。推动中医药服务与养老服务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 “ 治未病 ”和养生保健优势。
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的能力,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推动开展远程服务和移动医疗,逐步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及方式,做好上门巡诊等健康延伸服务。
三、实施保障与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是对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总体构架及具体建设的总体安排,是落实全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的基础和抓手,也是区政府对卫生计生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和手段。认真落实好本方案,对于我区有效开展各项卫生计生工作,促进事业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规划的落实工作,要认真学习、研究规划目标、指标和要求,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 十三五 ” 规划,以及自身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方案的贯彻落实。区编制、发展改革、卫计、财政、人力社保、民政、行政审批、规划、市场监管和各街镇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推进方案落实。
——卫计和规划部门,研究制订与本方案相匹配的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保障和预留建设用地。
——发展改革部门,将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财政部门,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和规划要求,各业务主管部门向区财政部门申请预算,区财政部门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申请安排相关经费。
——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快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引导规范医疗机构行为,促进体系建设不断优化,支持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建立适应卫计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机构编制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创新编制管理。
——民政部门,引导养老机构设置对内服务医疗机构,或推进与医疗机构的业务合作,大力发展医养结合服务,落实医养结合优惠政策。
——行政审批部门,对具备相应资质的民营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予以批准,加快办理审批手续,简化审批流程。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障药械安全。
——各街镇,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二)创新体制机制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主要是规范医疗卫生计生资源配置,其根本目的在于建设与城乡居民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更好保障城乡居民健康权益。因此,本方案要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机衔接,要把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机制的改革与创新作为体系软件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和责任。切实落实对公立和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政策。要继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要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价格体系、药品供应保障、支付方式、绩效评价等机制,创新建立适应卫生计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加强卫生计生全行业管理,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不断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新机制。
(三)推进资源调整
持续推动公立医疗卫生计生资源布局和结构的优化调整。有计划、有步骤配套建设适量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重点加强中医、妇产、精神卫生、传染病、老年护理、口腔、康复等薄弱领域服务能力的建设。继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照规定标准保障基本医疗卫生配套设施。
(四)强化实施管理
区政府将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价,建立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完善调整对策。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适时开展联合督查,以推动规划落实,实现规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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