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青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tjxq-qzfb/2019000005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西青政办发〔2018〕20号主 题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有效
废 止 依 据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青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西青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1日
西青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第一章 总 则
(一)编制过程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依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和《市农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农委函〔2017〕40号)文件精神,西青区政府切实加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工作,根据西青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水域滩涂资源环境条件、产业发展现状和未来重大项目需求,由西青区农经委(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并委托有资质的规划咨询机构聘请相关领域专家,成立规划编制组,研究制订了本规划。
西青区位于天津市西南部,东与红桥区、南开区、河西区及津南区毗邻,东南与滨海新区大港区相连,南靠独流减河与静海区隔河相望,西及西北与武清区和河北省霸州市接壤,北依子牙河与北辰区交界,与中心城区联系多、结合紧密。区域交通发达,形成了南北相连、东西贯通的半小时交通圈。
多年来,西青区一直是天津市重要的菜篮子产品供给基地,农业现代化建设始终走在全市前列。党的十八大以来,西青区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开发养殖水域的生产和生态功能,不断调整水产养殖结构,优化资源利用方式,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渔业,渔业产业逐步向生态养殖、设施渔业、特色渔业、精品渔业、种源渔业、观赏渔业、休闲渔业等多功能现代渔业方向发展。2017年,西青区池塘投产面积41203亩,主养品种为南美白对虾、鲤、鲫、草、鲢、鳙,其中,主养虾套养鱼面积16320亩、主养鱼套养虾面积21692亩、主养鱼3191亩。2017年,全区水产品总产量2.49万吨,渔业总产值4.39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7%。
随着西青区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进程加快推进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化,渔业生产空间逐步缩小,渔业生态空间日益重要,渔业生活空间需求旺盛,渔业产业发展和资源利用方式亟待按照绿色发展理念加快转型升级。在这样的背景下进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首先明确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不是一般的产业规划,而是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是科学合理划定养殖水域的生产空间和生态空间,能够有效保护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为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其次,优化水产养殖生产布局是推进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推动绿色发展解决环境突出问题的基础,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水产养殖业发展也进入了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首要任务就是以绿色生态为先导、以不破坏自然生态为前提,依法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优化水产养殖业生产布局。第三,编制发布水域滩涂规划是水产养殖领域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通过合理规划能够强化水域生态对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促进土地利用结构、区域功能结构、产业体系结构的全面优化提升;通过规划能够加强对水产养殖业的规范化管理,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提升渔业生产的效率和效益,保护渔民权益。本规划在明确养殖水域空间范围的基础上,对水产养殖业现状和发展前景进行深入剖析,并对养殖水域空间布局和功能布局进行科学规划,进一步突显养殖水域的生态属性,发展生态健康养殖,修复水域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构建生态宜居的美丽西青提供支撑。
1.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2.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
《中国水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国务院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3. 地方法规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天津市河道、水库供水管理办法》;
《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
《天津市渔业管理条例》;
《天津市保护淡水及沿海滩涂水产资源的规定(试行)》;
《天津市西青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调整方案》;
《天津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方案》(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西青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保护与修复规划》。
4. 部门规定
《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
《农业部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水产原、良种生产管理办法》;
《水产品卫生管理规定》;
《农业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5. 规范性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渔业水质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
《天津市污水排放综合标准》
本规划按照农业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进行编制。
《天津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天津市渔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天津市西青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天津市西青区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
《天津市西青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西青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保护与修复规划》;
《天津市西青区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
《西青区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规划》;
《西青区水务发展规划》。
天津统计年鉴(2016—2017)、西青区统计年鉴(2016)、西青区渔业统计年报表(2017)及区级相关部门和街镇实地调研数据。
规划期至2030年。
根据西青区土地利用现状,到2030年,除依法规定的养殖水域禁养区外,全区可养殖的水域总面积为6.72万亩,其中限养区面积约2.03万亩,养殖区面积约4.69万亩。养殖水域环境不断修复治理,对生态环保的作用进一步彰显;养殖水域空间结构不断优化,水产养殖业生产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调整,形成渔业发展用地相对集中、资源高效利用的发展格局;促进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渔业功能持续拓展延伸,大力发展休闲渔业、设施渔业、特色渔业和种源渔业,提供就业增收、示范辐射、物流交易和休闲体验平台,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需求;池塘养殖尾水处理实现达标排放和循环利用,普遍采用池塘多品种生态混养,控制养殖规模和密度,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模式,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和供给能力,保障渔民就业增收水平;科学合理保护水产种质资源,鼓励并促进养殖企业和渔(农)民采用集约化、规模化养殖和生态健康养殖新模式,使西青区在全市率先基本实现渔业现代化。
1. 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明确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域范围,指导水产养殖的生产布局,加强禁养区的保护以及限养区的管理。
2. 根据西青区的水域滩涂现状,合理调整和规划水产养殖业的生产布局,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3. 保障养殖户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养殖水域空间。
4. 调控养殖规模,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养殖水域空间管控。
四、基本原则
协调养殖水域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关系,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做到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与其他专项规划有效衔接;根据西青区养殖水域资源潜力和水产养殖业发展需求,在区域统筹发展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明确具有区域特色的养殖水域开发利用和保护总体思路;依法划定可以用于水产养殖的水域滩涂,有序布局水产养殖发展空间,促进生产要素在空间和产业上的优化配置;根据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大纲的具体要求,合理划定养殖水域功能区,制定养殖水域使用管理的具体措施。
水产养殖水域滩涂利用强度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大局,确定合理的养殖水域空间规模,一方面保护好水产养殖业赖以生存和持续发展的水域环境,另一方面利用好规划这一有力手段,合理确定养殖水域规模,节约利用资源,退出违法的、落后的、对环境破坏严重的不合理产能,推进产业在更高起点上实现高质量发展;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保护养殖水域生态环境为前提,保持养殖水域滩涂及与其相关联的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良好性;推广养殖尾水治理和循环利用,合理安排产业发展空间,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增强水域修复和水体自净能力,以节约、集约的生产方式促进水产养殖的可持续发展;将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廊道、一级二级河道、城市公园、郊野公园等涉及的水域按照重要生态保护或公共安全“红线”和“黄线”区域作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设定发展底线。
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遵循当前需要与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将养殖水域作为人工湿地和生态空间建设的重要内容,主动“转”和“调”,依法退出禁养区的养殖,规范限养区的生产,大力发展生态健康养殖;调减高密度池塘养殖,支持设施养殖向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方向发展,对不符合养殖条件和区域总体规划的养殖空间进行调整,实现养殖水域滩涂的整体规划、合理储备、有序利用、协调发展。
将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放在区域国土空间规划框架下和农业空间规划全局中统筹考虑,既要优先保障生态建设需要,也要考虑水产养殖业发展需要和渔民就业增收愿望;规划编制必须适应和服从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要求,符合农业绿色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养殖水域生态环保要求;同时,注重农渔业发展与本地区城市、交通、环保、质检、科技、水务、旅游等其它专项规划相衔接,避免交叉和矛盾,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发挥天津渔业科技资源密集的优势,建立创新科技资源合理流动和开放共享机制,促进农科教、产学研紧密结合,开展重大共性技术联合攻关与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带动养殖水域环境治理和水产养殖产业改造升级;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破除资源配置、服务共享、产业协同等体制机制障碍,促进规划实施落地;政府及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规划编制要严格细致,空间划定要依法依规,不能随意改变原有养殖水域滩涂用途;根据养殖水域资源禀赋,推进渔业的生产、生活、生态功能深度融合,打造产业化基地,形成特色水产养殖集聚区,全面增强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渔民就业增收水平。
五、规划范围
西青区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全民、集体)水域和滩涂。涉及下辖9个街镇及部分其他权属地区域内养殖水域用地。
1. 地理位置
西青区位于天津市西南部,北纬38°51′-39°51′、东经116°51′-117°20′。东与红桥区、南开区、河西区及津南区毗邻,东南与大港相连,南靠独流减河,与静海区隔河相望,西与武清区和河北省霸州接壤,北依子牙河,与北辰区交界。西青区地形窄长,西北趋向东南,南北纵长48公里,东西横宽平均11公里(北端最宽处28公里、南端最窄处约4公里),总面积565.36平方公里。
2. 土壤地形地貌
西青区地处华北平原东北部冀鲁滨海区,系冲积海积平原,地势低平,西北部较高,海拔约5米;东南部略低,海拔约2.5米;中部最低处,海拔仅1.5米。地面坡降很小,仅为1/6000~1/10000。由于海河水系历年冲积的影响,致使西青区地形起伏、其间形成数处封闭洼淀和垅岗,洼地最低高程约在2.0米左右。地热地质条件良好,地下热水资源丰富。
西青区土壤均属潮土类,下分普通潮土、湿潮土、盐化潮土、菜园土4个亚类,13个土属,35个土种。土壤发育的母质均为近代河流冲积物,地下水埋深一般1.5~2.5米,参与成土过程,有明显夜潮现象。土壤分布随成土因素变化表现出一定的地域差异规律。一般来说,从西北向东南,随地形、水文等条件变化,土壤质地逐渐变粘,土壤盐化程度逐渐加重。土壤质地在西北部多为沙壤、轻壤土;中部和东南部多为中壤、重壤。土壤亚类在西北部主要是普通潮土,中部为湿潮土,东南部多盐化潮土。
3. 水域滩涂类型
(1)河流水系
西青区地处大清河下游,境内自然河流与人工河流纵横交织,坑塘洼淀密布。境内有一级河道3条(子牙河、独流减河、中亭河),总长75.58公里,有二级河道16条,总长247.89公里,形成四横(南运河、自来水河、丰产河、程村排水河)六纵(南运河〈辛口镇〉、西大洼排水河、大沽排水河、陈台子排水河、津港运河、卫津河)的水系格局。详细见表2-1、表2-2。
表2-1 西青区一级河道基本情况统计表
序号 | 河道名称 | 起止地点 | 长度(km) |
1 | 子牙河 | 进洪闸~西横堤 | 23.4 |
2 | 独流减河 | 进洪闸~东台子 | 43.7 |
3 | 中亭河 | 清北闸~西河闸 | 8.48 |
4 | 合计 |
| 75.58 |
资料来源:天津市西青区水务局。
表2-2 西青区二级河道基本情况统计表
序号 | 河道名称 | 起止地点 | 长度(km) | |
1 | 津港运河 | 纪庄子河口~马场减河 | 29.5 | |
2 | 丰产河 | 全长 | 宣家院闸~王兰庄闸 | 18.1 |
主河 | 宣家院闸~王兰庄闸 | 17.2 | ||
支线 | 武台闸~丰产河 | 0.9 | ||
3 | 南运河 | 全长 | 大杜庄~小元村 | 41.07 |
南运河 | 大杜庄~小元村 | 31.93 | ||
改道河 | 小口子闸~南运河 | 4.42 | ||
东场引河 | 子牙河~大卞庄闸 | 4.72 | ||
4 | 陈台子排河 | 侯台闸~陈台子泵站(环内7.1公里) | 18 | |
5 | 西大洼排河 | 全长 | 南运河~宽河泵站 | 21.68 |
西大洼排水河 | 南运河~宽河泵站 | 13.78 | ||
东西排总河 | 镇南泵站~大沽排水河 | 7.9 | ||
6 | 大沽排水河 | 侯台闸~津南界 (环内514米) | 23 | |
7 | 程村排河 | 外环河~津沧高速入口 | 12.04 | |
8 | 卫津河 | 外环河~津港公路 | 9 | |
9 | 新赤龙河 | 鸭淀水库~小孙庄泵站 | 4 | |
10 | 自来水河 | 娄家院~陈台子排水河 | 13.1 | |
11 | 南引河 | 津港公路~独流减河 | 14.3 | |
12 | 总排河 | 中引河~二期泵站 | 6.1 | |
13 | 中引河 | 津港运河~卫津河 | 4.5 | |
14 | 外环河 | 子牙河~大任庄 | 25.4 | |
15 | 卫河 | 子牙河~北辰界 | 2.9 | |
16 | 洪泥河 | 马厂减河~津南界 | 5.2 | |
17 | 合计 |
| 247.89 |
资料来源:天津市西青区水务局。
(2)水库
鸭淀水库(17900亩)位于西青区东南部,独流减河左岸以东4公里处,通过新赤龙河与独流减河沟通。鸭淀水库规模为中型水库,设计水位4.2米,设计库容3360万立方米。其性质为农业蓄水水库,汛期兼有以蓄代排功能,可以承担1000万立方米排涝任务。
(3)湿地
东淀湿地(4.22万亩,其中水面2551.5亩)是天津市重要的蓄滞洪区,地处大清河流域下游,承接大清河流域南、北两支宣泄的洪水,是大清河水系运用几率最频繁的行滞洪区,运用机遇为5~20年一遇,由国家防汛抗旱总部统一调度指挥,对保护流域和区域整体防洪安全极为重要。同时,东淀湿地原生态系统主要为湿地,生物资源丰富。近年来大量土地被开垦种植,形成大片农田和林地,导致生物多样性降低,生态功能受到破坏。
(4)池塘
2017年西青区养殖池塘主要分布在7个街镇,合计46327亩。其中:大寺镇18465亩,王稳庄镇18258亩,精武镇4848亩,辛口镇1903亩,李七庄街1183亩,杨柳青镇1110亩,中北镇560亩,如表2-3所示。可以看出大寺镇和王稳庄镇作为全区水产养殖业发展的主要承载空间,承担了西青区未来水产养殖的主要发展潜力,而其他镇街水产养殖规模则相对较小。
表2-3 西青区主要水产养殖空间分布表
序号 | 镇街名称 | 村名称 | 总面积(亩) |
1 | 大寺镇(18465亩) | 大寺 | 1300 |
2 | 王村 | 1100 | |
3 | 芦北口 | 460 | |
4 | 青凝侯 | 6700 | |
5 | 王庄子 | 230 | |
6 | 李庄子 | 2900 | |
7 | 南口 | 200 | |
8 | 北口 | 300 | |
9 | 贾庄子 | 460 | |
10 | 大任庄 | 45 | |
11 | 周庄子 | 180 | |
12 | 倪黄庄 | 260 | |
13 | 门道口 | 160 | |
14 | 救助中心 | 920 | |
15 | 青泊洼 | 3250 | |
16 | 王稳庄镇(18258亩) | 二侯庄 | 910 |
17 | 小年庄 | 813 | |
18 | 大侯庄 | 3000 | |
19 | 大泊 | 2035 | |
20 | 小泊 | 1500 | |
21 | 小孙庄 | 7000 | |
22 | 建新 | 3000 | |
23 | 精武镇(4848亩) | 大南河 | 866 |
24 | 小南河 | 1000 | |
25 | 陈台子 | 1330 | |
26 | 孙庄子 | 413 | |
27 | 闫庄子 | 148 | |
28 | 光伏农业园 | 750 | |
29 | 小卞庄 | 5 | |
30 | 王庄子 | 300 | |
31 | 姚村 | 36 | |
序号 | 镇街名称 | 村名称 | 总面积(亩) |
32 | 辛口镇(1903亩) | 当成 | 445.5 |
33 | 水高庄 | 540 | |
34 | 冯高庄 | 120 | |
35 | 郭庄子 | 40 | |
36 | 小沙窝 | 7.5 | |
37 | 第六埠 | 750 | |
38 | 李七庄街(1183亩) | 程村 | 69 |
39 | 邓店 | 600 | |
40 | 边村 | 377 | |
41 | 于台 | 137 | |
42 | 杨柳青镇(1110亩) | 一街 | 80 |
43 | 四街 | 165 | |
44 | 十四街 | 27 | |
45 | 十五街 | 5 | |
46 | 十六街 | 135 | |
47 | 十七街 | 80 | |
48 | 德仁水产 | 190 | |
49 | 子牙河左岸 | 79 | |
50 | 益利来道西 | 329 | |
51 | 西咀 | 20 | |
52 | 中北镇(560亩) | 水产中心 | 260 |
53 | 东马村 | 300 | |
总面积 | - | - | 46327 |
资料来源:根据西青区镇街调研数据整理(未包括西青郊野公园内水面3020亩)。
1. 气候条件
西青区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寒暑交替明显,冬、夏季长,春、秋季短;春季干旱少雨多风,气温回升快,夏季受太平洋副热带高压和西南暖湿气流影响,湿热多雨,秋季受高压控制,天高气爽,温度下降快,冬季受西伯利亚气团影响,寒冷干燥;年最多风向为西南风,冬季多西北风,春季盛行西南风,夏季以东南风为主;历年平均气温11.6℃,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26℃,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5.1℃;气温≥0℃的天数271天,≥0℃活动积温4567.7℃,气温≥10℃的天数199天,≥10℃活动积温4130.6℃;多年平均日照时数2818小时,平均水面蒸发量为1911毫米;初霜冻约在10月下旬,终霜冻约在4月中旬,全年无霜期192天,年际变化不大。
2. 降水情况
西青区多年平均降水量586.1毫米,年内分配不均,年内50%的雨日和75%以上的降水量集中于夏季(汛期6~8月),夏季平均降水量443.1毫米,秋季平均76.5毫米,春季平均52.7毫米,冬季平均13.8毫米。降水量年际变化也很大,1977年降水量最大,达1093.3毫米,1968年降水量最小,为271.4毫米,极值比为4.0。这种水热同季气候利于作物的生长,也便于利用坑塘水库、河道调蓄降水,然而降水总量不足和年内降水分配不均,又易造成旱涝灾害,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业生产。
1. 浮游植物
浮游植物是鱼类饵料食物链的组成部分,其密度显示水域的基础生产能力。西青区的水生浮游植物种类有7门,即蓝藻门、硅藻门、隐藻门、绿藻门、甲藻门、裸藻门和金藻门。常见的浮游植物包括绿藻、隐藻、硅藻、甲藻、蓝藻等。
2. 浮游动物
浮游动物是鱼类食物链的重要环节,其密度是评估水域自然生产力的依据之一。西青区的水生浮游动物有原生动物、轮虫、枝角类、桡足类等。常见的浮游动物品种为:变形虫、草履虫、晶囊轮虫、萼花臂尾轮虫、壶状臂尾轮虫、角突臂尾轮虫、巨腕轮虫、秀体水蚤、剑水蚤、镖水蚤、裸腹水蚤等。
3. 底栖动物
底栖动物是杂食性底层鱼类的天然饵料,在养殖水域的食物链中处于重要地位。其对底层水域杂食性鱼类的数量和质量,特别是对优质鱼的产量具有十分重要影响。西青区的底栖动物种类主要有环节动物、节肢动物和水生昆虫等。
4. 水生维管束植物
水生维管束植物是食草性鱼类的重要饵料。在西青区的池塘、湖泊、沼泽、洼淀地带多有浮萍、芦苇、蒲草、莲藕分布,且种植密度与生物量较大,这为食草性鱼类的生长提供了天然饵料。
5. 鱼类资源
西青区水产养殖为淡水鱼养殖,主要养殖模式为鱼虾混养、南美白对虾精养、精养鱼。淡水鱼养殖品种有鲤、鲫、鲢、鳙、草鱼等十几个品种,甲壳类水产品以南美白对虾为主。
1. 地表水环境质量情况
根据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公布的《天津市及各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通报》,西青区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详见表2-4。
表2-4 西青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2017.1—2018.5)
检测时间 | 同比变化率 (%) | 高锰酸盐指数(mg/L) | 化学需氧量(mg/L) | 氨氮(mg/L) | 总磷(mg/L) |
2017年1月 | -23.77 | 10.8 | 40 | 4.09 | 0.47 |
2017年2月 | -44.53 | 6.2 | 30 | 3.23 | 0.24 |
2017年3月 | 14.38 | 10.2 | 58 | 5.05 | 0.34 |
2017年4月 | 21.93 | 11.3 | 50 | 4.97 | 0.74 |
2017年5月 | 5.36 | 10.6 | 46 | 2.74 | 0.28 |
2017年6月 | 3.86 | 8.8 | 39 | 2.06 | 0.4 |
2017年7月 | -2.23 | 8.8 | 34 | 2.52 | 0.36 |
2017年8月 | -8 | 8.3 | 23 | 1.61 | 0.39 |
2017年9月 | -42.63 | 5.7 | 19 | 0.74 | 0.38 |
2017年10月 | -26.01 | 8.2 | 25 | 3.18 | 0.39 |
2017年11月 | -26.74 | 7.6 | 22 | 0.78 | 0.27 |
2017年12月 | -38.95 | 6.5 | 21 | 1.3 | 0.24 |
2018年1月 | -22.14 | 7.1 | 20 | 3.09 | 0.47 |
2018年2月 | 67.02 | 11.1 | 32 | 5.05 | 0.54 |
2018年3月 | 2.42 | 9.9 | 26 | 5.53 | 0.66 |
2018年4月 | -73.82 | 6.2 | 21 | 1.05 | 0.14 |
2018年5月 | -57.19 | 6.3 | 20 | 0.82 | 0.14 |
2018年6月 | -64.34 | 5.2 | 16 | 0.27 | 0.10 |
Ⅲ类水质评价标准 |
| ≤6 | ≤20 | ≤1.0 | ≤0.2 |
Ⅳ类水质评价标准 |
| ≤10 | ≤30 | ≤1.5 | ≤0.3 |
Ⅴ类水质评价标准 |
| ≤15 | ≤40 | ≤2.0 | ≤0.4 |
资料来源:数据来自《天津市及各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注:同比变化率为负数表示同比改善,正数表示同比恶化。
2018年,西青区委托水质监测单位,对区内20个淡水养殖池塘开展240批次水质监测。现已完成5、6、7月份的60批次监测,监测数据经农业部环境科研监测所分析,具体见图2-1。
图2-1西青区淡水养殖池塘监测(2018.5—2018.7)
资料来源:西青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
2. 主要污染物来源分析
西青区淡水池塘污染物主要来源可分为四个方面:一是水产养殖受区域气候影响,生产期集中,越冬生产较少,存在集中引水和排水问题;二是对养殖水未采取有效净化措施,多数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三是养殖场户环保意识淡薄,养殖管理模式粗放,为追求效益易形成高密度饲养、过度饲喂,造成水质富营养;四是存在池塘老化、淤泥过深等情况,易引发养殖用水水质下降。
总体来看,西青区地表水环境持续向好。2017至2018年,西青区各主要污染指数呈持续下降趋势,尤其是2018年6月,全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跃居天津市第一,水域环境的持续改善,为淡水养殖业提供了良好保障。
西青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光照良好,无霜期长,各种浮游动植物资源丰富,具有优越的自然条件,地表水环境持续向好,也为淡水养殖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多年来,西青区一直承担着天津市菜篮子供给区的重要角色,水产养殖在其中也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全区现有池塘水面4.63万亩,池塘养殖利用率在88.9%,仍有资源利用提升潜力。
西青区渔业发展必须以稳定养殖面积、提高生产水平、调节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为方向,促进水产养殖业优质化、生态化发展,进一步提升养殖水域滩涂承载力。未来西青区要全面开展地表水环境治理工程,通过河道治理和水网改造,降低河道水网对池塘养殖的间接影响;进一步开展全域渔业养殖尾水治理,通过进排水改造、生物净化、人工湿地等措施进行养殖尾水处理,逐步实现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和达标排放,开展以渔净水、以渔控草、以渔抑藻,修复水域生态环境,最终实现水产养殖业生态健康发展。
1. 池塘投产面积
2017年西青区池塘投产养殖面积41203亩(见表2-5),主要分布在大寺镇、王稳庄镇和精武镇,其中大寺镇18465亩,王稳庄镇16497亩,精武镇2562亩。
2. 养殖方式
近年来西青区不断探索健康养殖新模式,包括鱼虾混养、南美白对虾精养,以及工厂化养殖模式。其中主养虾套养鱼面积16320亩、主养鱼套养虾面积22994亩、主养鱼3191亩,工厂化养殖车间面积37770平方米。
3. 养殖品种
2017年西青区池塘养殖主养品种为鲤、鲫、草、鲢、鳙、南美白对虾,随着市场对名特优新水产品需要的日益青睐,在抓好大宗经济鱼类生产的同时,逐年扩大鳜鱼、鮰鱼、黄颡鱼、甲鱼、河蟹等优质品种比重。
4. 养殖产量
2017年西青区水产品平均亩产603.4公斤,总产量2.49万吨。其中鲢鳙鱼产量3432吨,鲤鱼8853吨,草鱼3126吨,鲫鱼4916吨,南美白对虾4068吨,鲶鱼290吨,甲鱼150吨,清江鱼20吨。
5. 产值效益
2017年西青区渔业总产值4.39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7%,总利润7686.54万元;亩均产值8338元,亩均利润1865.5元。
6. 水域滩涂开发利用比例
2017年西青区池塘投产面积41203亩,可利用池塘面积为46327亩,西青区水域滩涂开发利用比例为88.9%,尚有进一步可挖掘利用空间。
表2-5 2017年西青区淡水养殖情况调查表
养殖单位 | 总面积(亩) | 总产量 (吨) | 总产值 (万元) | 总利润 (万元) | 从业人员数量(人) |
中北镇 | 560 | 288.87 | 408.2 | 74.64 | 11 |
辛口镇 | 739 | 557 | 487 | 36.1 | 35 |
杨柳青镇 | 1110 | 1572 | 2319 | 463.8 | 23 |
精武镇 | 2562 | 1987 | 3105 | 256 | 49 |
李七庄街 | 1270 | 871 | 914.5 | 228 | 9 |
大寺镇 | 18465 | 5715.4 | 12036 | 3611 | 710 |
王稳庄镇 | 16497 | 13869 | 15086 | 3017 | 603 |
合计 | 41203 | 24860.27 | 34355.7 | 7686.54 | 1440 |
资料来源:在西青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的“天津市2017年淡水养殖情况调查表”基础上,根据市级调研调整。
1. 区位条件
西青区的区位条件优越,与中心城区联系多、结合紧密,天津外环线有三分之一在西青界内,经外环线可达30公里处的天津港和15公里处的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过境有津浦铁路、津港铁路、周芦铁路和津保铁路,京沪高铁天津南站设在西青区张家窝镇;京沪、津晋、津汕、唐津、津仓等高速公路和3条国道、10条省级公路穿区而过,贯通全国各地。地铁2号线、3号线已开通运营,且终点站设在西青区内;区域交通大动脉赛达大道,使西青区形成了南北相连、东西贯通的30分钟交通圈。目前,区内王顶堤水产批发市场拥有通达的交通网络、便捷的交通方式和成熟的交易物流支持,为西青区水产品的发展供了便利条件。
2. 经济总量及产业结构
2017年西青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72.67亿元,按可比价计算(下同)同比增长0.3%。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1.47亿元,同比下降12.3%;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595.93亿元,同比增长0.4%;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465.27亿元,同比增长0.7%,三次产业结构依次为1 : 55.6 : 43.4。对照历史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农业增加值在地区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持续下降,农业提质增效迫在眉睫。
3. 调整方向
2017年西青区确定了“全域治理、源头控制、节点处理、生态循环”的治理思路,深入开展养殖模式转变、优化养殖品种结构(精养鱼向精养虾、主养虾套养鱼转变)和尾水处理设施设备应用(进排水改造、生物净化、人工湿地等设施),明确到2020年从根本上消除养殖尾水污染隐患,进一步优化西青区水域生态环境。
4. 农业经济发展
多年来,西青区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农业结构不断优化,成为天津市菜篮子工程的重要供给基地,特别是蔬菜和水产产品,为全市农业“保生态、保安全、保供给、保增收”做出了巨大贡献。2017年,共建成13个农业产业园区,农业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农业经营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流转集体土地10.1万亩,占家庭承包总面积的72%;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已成为西青区现代都市型农业建设的主体,三次产业融合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1. 市场发展潜力
水产品是人类食物清单中的重要的高效动物蛋白源,发展水产养殖在食物安全保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居民对绿色安全水产品消费需求为高端水产养殖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作为食物的水产品和作为文化消费的水产品)。随着我国居民饮食结构的逐步多元化与合理化,水产品消费近年来一直保持较为稳健的增长趋势。2007年开始,中国水产品消费增速不仅超过传统的猪肉和牛羊肉消费,而且超过居民总体消费支出的增长速度,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水产品消费支出达到568元,市场潜力巨大。同时方便快捷的流通业扩大了水产品的消费市场。随着物联网的建设,未来的水产品流通更加全球一体化,水产品市场更加广阔。
2. 发展趋势
一是绿色发展。绿色是水产养殖业应有的本色,水产养殖业发展要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不破坏自然生态为前提,发展生态健康养殖,逐步修复水域生态环境。二是特色发展。提倡减产增效,特色是水产养殖业的竞争力所在,加强养殖业的地域独特性,注重与周边地区养殖业的差异化发展,在激烈的养殖产业竞争中加大西青的养殖优势和竞争力。三是品质提升。随着我国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现代养殖技术的创新和现代生物技术等在水产养殖产业发展上的应用,必将有力促进优良品种培育、健康养殖、生物防治等水产养殖新技术的发展与进步。四是功能拓展。西青区所处区位优越,生态环境良好,紧邻消费市场,水产养殖区交通便利,集游玩、垂钓、餐饮、休闲于一体的休闲渔业发展迅速,有力促进了渔业经济的快速增长。休闲渔业的兴起和发展,促进水产业的多向发展。因此,西青区水产养殖业在品种更新、健康养殖技术革新、水产品质量提升等方面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和发展潜力。
3. 养殖水域滩涂需求
根据农业农村部开展水域滩涂规划的相关工作要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已经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作为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中央重大部署的重要举措。水域滩涂是开展水产养殖业的资源基础,也是渔民依法享有的正当权益,要依法保护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的权利,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优化水产养殖生产布局。为此,一方面保护好水产养殖业赖以生存和持续发展的水域环境;另一方面确定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规模,退出违法的、落后的、对环境破坏严重的不合理产能。
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者消费需求已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型,绿色、优质水产品将成为主流,推动养殖方式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健康养殖的生态养殖转型,西青区位优越,生态良好,且紧邻消费市场,发展高端水产养殖业前景广阔,未来发展需要转变产业发展方式,以科技进步创新养殖模式与方法,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以产业化和品牌化为路径,提高水产养殖业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按照渔业转方式调结构、减量增效的总体要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纳入农业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设定发展底线,稳定基本养殖面积,保障养殖生产空间。结合西青区水产养殖行业实际,确定开发强度和管控措施,依法划定规划到2030年西青区养殖水域的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推动集中连片池塘和工厂化养殖,通过进排水改造、生物净化、人工湿地等措施进行养殖尾水处理,逐步实现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和达标排放,实现生产和生态的平衡和和谐;自觉维护养殖渔民合法权益,依法保护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的权利,引导和支持养殖渔民主动“转”、主动“调”,推动绿色生态健康养殖发展。
《渔业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等文件。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确定养殖水域滩涂空间就是保护水产养殖空间。根据西青区资源禀赋,要按照因地制宜、科学发展、生态有限、保障供给的基本要求,加快转变水产养殖方式,优化水产布局和产业结构。把开发活动严格限制在水产养殖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推进以生态系统优化为基础的养殖水域综合管理,推动水产养殖空间利用由生产要素向生活要素和生态要素转变。以节水节能为导向,关注西青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控制养殖水域开发强度,退出不合理产能,主动转调养殖空间布局,精准划定养殖区、布局限养区、明确禁养区。
(二)功能区划分方法。
根据农业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2016年)和农业部发布的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表(详见报告后附表),结合西青区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需要,在科学评价水域滩涂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科学划分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
1. 禁止养殖区界定
禁止养殖区一般包括重点生态功能区、公共设施安全区域、有毒物资超标区、其他禁养区。
(1)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和未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
(2)禁止在港口、航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开展水产养殖。
(3)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开展水产养殖。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从事水产养殖的区域。
2. 限制养殖区界定
限制养殖区一般包括一般生态功能区、公共自然水域和其他限制养殖区。
(1)限制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在以上区域内进行水产养殖的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2)限制在重点湖泊水库及近岸海域等公共自然水域开展网箱围栏养殖。重点湖泊水库饲养滤食性鱼类的网箱围栏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1%,饲养吃食性鱼类的网箱围栏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0.25%。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养殖区。
3. 淡水养殖区界定
淡水养殖区包括池塘养殖区、湖泊养殖区、水库养殖区和其他养殖区。池塘养殖包括普通池塘养殖和工厂化设施养殖等,湖泊水库养殖包括网箱养殖、围栏养殖和大水面生态养殖等,其他养殖包括稻田综合种养和低洼盐碱地养殖等。
1. 开发重点
西青区其他农业用地和现有养殖水域为水产养殖开发重点区域。西青区未来养殖的品种涉及南美白对虾、鲫鱼、草鱼、黄颡鱼等优质鱼虾蟹品种。为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将采用绿色优质饲料,集中推广绿色生态养殖方式,降低养殖密度,在保持水域生态环境良好前提下,获得高品质的水产品。开发渔业的多种功能,将渔业生产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采用生态养殖、立体循环养殖、智能设施养殖等多种养殖方式,最大限度用好养殖水域资源,强化安全水产品供给功能、生态保护功能、休闲度假功能等,构建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现代渔业产业链条。
2. 保护重点
主要包括独流减河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廊道、一级河道3条、二级河道16条以及西青城市公园、鸭淀水库、西青郊野公园内水面。
本规划是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的基本依据,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要严格依据规划开展,严格限制擅自改变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用途的行为。在规划范围外,不得新建及改扩建水产养殖项目。其它生态保护或工程建设项目等占用规划内养殖水域滩涂的,必须征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按照有关要求对规划进行修订后实施,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
1. 西青区土地总面积
根据西青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西青区现有土地总面积84.54万亩,其中农用地总面积49.8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58.9%。在农用地总面积中,现有池塘水面约6.72万亩,主要集中在大寺镇、王稳庄镇、精武镇。
2. 西青区水域滩涂总面积
西青区水域滩涂总面积主要包括养殖池塘、水库、河流河道、生态景观水面等。西青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表明,未来可以用于水产养殖的空间包括养殖池塘、水库和其他农用地。预计到2030年,除依法规定的禁止养殖区外,西青区可用于水产养殖的水域合计6.72万亩,其中限养区面积约2.03万亩,养殖区面积约4.69万亩,养殖区及限制养殖区镇街分布见表3-1。
表3-1西青区水域滩涂养殖区及限制养殖区规模单位:亩
序号 | 街镇 | 可用于水产养殖 水域合计 | 限养区 | 养殖区 |
1 | 王稳庄镇 | 18258 |
| 18258 |
2 | 大寺镇 | 18465 |
| 18465 |
3 | 精武镇 | 4848 |
| 4848 |
4 | 李七庄街 | 1183 |
| 1183 |
5 | 辛口镇 | 1903 |
| 1903 |
6 | 杨柳青镇 | 1110 |
| 1110 |
7 | 中北镇 | 560 |
| 560 |
8 | 鸭淀水库 | 17900 | 17900 |
|
9 | 郊野公园 | 3020 | 2400 | 620 |
10 | 合计 | 67247 | 20300 | 46947 |
在规划范围外,不得新建及改扩建养殖项目。其它生态保护或工程建设项目等占用规划内养殖水域滩涂的,必须征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按照有关要求对规划进行修订后实施,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
规划到2030年,禁止养殖区主要包括独流减河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廊道、一级河道3条、二级河道16条、西青城市公园等涉及的水域。见表3-2。
一是独流减河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内水面,设为禁止养殖区。
二是境内独流减河、子牙河、中亭河等一级河道及两侧[1]各30米设为禁止养殖区。西青区二级河道16条,河道及两侧各25米为禁止养殖区。
三是西青梅江公园、侯台公园、新梅江公园等城市公园内水面,为禁止养殖区。
表3-2西青区水域滩涂禁止养殖区
一级 | 二级 |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
1 | 禁养区 | 1-1 | 独流减河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自西琉城大桥东侧至荣乌高速独流减河桥段),面积与独流减河生态廊道重叠。 |
1-2 | 独流减河43.7公里(进洪闸-东台子);境内子牙河23.4公里(第六埠进洪闸-西横堤);中亭河10.2公里(清北闸-西河闸);西青区北侧南水北调中线等重要生态廊道两侧。 | ||
1-3 | 二级河道16条,南运河、自来水河、丰产河、程村排河、新赤龙河、中引河、总排河、南引河、西大洼排水河、陈台子排水河、外环河、津港运河、大沽排河、卫津河、卫河、洪泥河,总长247.89公里。 | ||
1-4 | 城市公园包括梅江公园、侯台公园、新梅江公园。生态用地现状的地表覆盖类型以水面为主。 |
资料来源:根据《西青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保护与修复规划》及西青区街镇调研数据整理。
禁养区内的水产养殖,由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限期搬迁或关停。区内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划定前已有的水产养殖,搬迁或关停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并妥善安置养殖生产者生产生活。依法指导养殖户退出禁止养殖区,着重解决养殖生产者住房、社保等基础生活保障,并及时通过发布政府公告的形式,宣布禁养区内原有的养殖证无效。
规划到2030年,限制养殖区总面积约为2.03万亩,见表3-3。主要包括鸭淀水库、西青郊野公园内水面。
表3-3西青区水域滩涂限制养殖区
一级 | 二级 |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面积(亩) | 范围 |
2 | 限养区 | 2-1 | 17900 | 西青区东南部鸭淀水库(17900亩)。 |
2-2 | 2400 | 西青郊野公园内水面2400亩。 | ||
限养区面积合计20300亩。 |
资料来源:根据西青区镇街调研数据整理。
由于远期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占用,但目前水面仍有承包合同,正在从事水产养殖活动,该区域水体应本着尊重现实、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原则,以生态养殖为主要手段,维持水体自然生态平衡;同时部分水面开发用作休闲垂钓活动,解决农民就业问题。
限制养殖区内不得在开放性水域施用化肥、有机肥养鱼和违禁用药养鱼,不得投喂冰鲜饵料或畜禽内脏。限制开展可能对环境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水库、池塘常规高密度养殖。池塘养殖须建设尾水处理设施,排放的尾水污染物达到相关标准或者养殖用水循环使用。
限养区的水产养殖,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限期搬迁或关停。区内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划定前已有的水产养殖,搬迁或关停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并妥善安置养殖生产者生产生活。
西青区水产养殖区主要涉及7个街镇,包括王稳庄镇、大寺镇、精武镇、辛口镇、李七庄街、杨柳青镇、中北镇。规划到2030年,养殖区总面积为46947亩,见表3-4。面积分布主要在王稳庄镇18258亩,大寺镇18465亩,精武镇4848亩等。工厂化养殖区分布在王稳庄镇恒兴富民养殖专业合作社4300平方米,大寺镇凯润淡水养殖公司6000平方米,杨柳青镇益利来养殖有限公司27470平方米。主要养殖品种主要为四大家鱼、南美白对虾、黄颡鱼等。
表3-4 西青区水域滩涂养殖区
序号 | 街镇 | 2030年规划 | 其中 | 备注 | |
面积(亩) | 池塘养殖(亩) | 工厂化养殖(平方米) | |||
1 | 王稳庄镇 | 18258 | 18258 | 4300 |
|
1.1 | 大泊村 | 2035 | 2035 |
|
|
1.2 | 大侯庄村 | 3000 | 3000 |
| 村西高速堤东 |
1.3 | 小年庄村 | 813 | 813 |
| 大小泊路北、中盛路东 |
1.4 | 小泊村 | 1500 | 1500 |
| 中盛路西 |
1.5 | 建新村 | 3000 | 3000 |
| 村西独流减河东 |
1.6 | 小孙庄 | 7000 | 7000 |
| 村西独流减河东 |
1.7 | 二侯庄 | 910 | 910 |
| 村西独流减河东 |
2 | 大寺镇 | 18465 | 18465 | 6000 |
|
2.1 | 大寺 | 1300 | 1300 |
|
|
2.2 | 王村 | 1100 | 1100 |
|
|
2.3 | 芦北口 | 460 | 460 |
|
|
2.4 | 青凝侯 | 6700 | 6700 |
|
|
2.5 | 王庄子 | 230 | 230 |
|
|
2.6 | 李庄子 | 2900 | 2900 |
|
|
2.7 | 南口 | 200 | 200 |
|
|
2.8 | 北口 | 300 | 300 |
|
|
2.9 | 贾庄子 | 460 | 460 |
|
|
2.10 | 大任庄 | 45 | 45 |
|
|
2.11 | 周庄子 | 180 | 180 |
|
|
2.12 | 倪黄庄 | 260 | 260 |
|
|
2.13 | 门道口 | 160 | 160 |
|
|
2.14 | 救助中心 | 920 | 920 |
|
|
2.15 | 青泊洼 | 3250 | 3250 |
|
|
3 | 精武镇 | 4848 | 4848 |
|
|
3.1 | 大南河 | 866 | 866 |
|
|
3.2 | 小南河 | 1000 | 2066 |
|
|
3.3 | 陈台子 | 1330 | 1330 |
| 排河东1200亩,团泊快速两侧130亩。 |
3.4 | 孙庄子 | 413 | 413 |
| 孙庄子村民兴路东侧 |
3.5 | 闫庄子 | 148 | 148 |
|
|
3.6 | 光伏农业园 | 750 | 750 |
| 华盛绿能公司,光伏农业园区南 |
序号 | 街镇 | 2030年规划 | 其中 | 备注 | |
面积(亩) | 池塘养殖(亩) | 工厂化养殖(平方米) | |||
3.7 | 小卞庄 | 5 | 5 |
|
|
3.7 | 王庄子 | 300 | 300 |
|
|
3.8 | 姚村 | 36 | 36 |
|
|
4 | 辛口镇 | 1903 | 1903 |
|
|
4.1 | 当成 | 445.5 | 445.5 |
|
|
4.2 | 水高庄 | 540 | 540 |
|
|
4.3 | 冯高庄 | 120 | 120 |
|
|
4.4 | 郭庄子 | 40 | 40 |
|
|
4.5 | 小沙窝 | 7.5 | 7.5 |
|
|
4.6 | 第六埠 | 750 | 750 |
|
|
5 | 李七庄街 | 1183 | 1183 |
|
|
5.1 | 程村 | 69 | 69 |
|
|
5.2 | 邓店 | 600 | 600 |
|
|
5.3 | 边村 | 377 | 377 |
|
|
5.4 | 于台 | 137 | 137 |
|
|
6 | 杨柳青镇 | 1110 | 1110 | 27470 |
|
6.1 | 一街 | 80 | 80 |
|
|
6.2 | 四街 | 165 | 165 |
|
|
6.3 | 十四街 | 27 | 27 |
|
|
6.4 | 十五街 | 5 | 5 |
|
|
6.5 | 十六街 | 135 | 135 |
|
|
6.6 | 十七街 | 80 | 80 |
|
|
6.7 | 德仁水产 | 190 | 190 |
|
|
6.8 | 子牙河左岸 | 79 | 79 |
|
|
6.9 | 益利来道西 | 329 | 329 |
|
|
6.10 | 西咀 | 20 | 20 |
|
|
7 | 中北镇 | 560 | 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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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水产中心 | 260 | 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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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东马村 | 300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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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郊野公园内水面 | 620 | 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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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合计 | 46947 | 46947 | 37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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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池塘生态养殖区
主要集中在王稳庄镇、大寺镇、精武镇、辛口镇、李七庄街、杨柳青镇、中北镇。
一是推进水产养殖节能、节水、减排以及循环综合利用。采取政策、经济、技术、管理等措施,提高水产养殖业节能减排意识,建立减排管理机制,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提高资源利用率,提升渔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渔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稳定现有池塘养殖面积,加强道路、电力、给排水、网络配套建设,配套养殖机械设备,高标准治理西青区水产养殖尾水,全面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升级进排水设施,配备水质净化和环保设备,推动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改善养殖水域生态环境,合理控制养殖密度,减少养殖水域富营养化现象发生,提高池塘承载能力。
二是强化养殖品种结构调整。以“龙头企业+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基地”和“龙头企业+合作社”等多种模式率先试点,带动农户发展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提高渔业组织化程度、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依托凯润淡水养殖有限公司、超林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等水产龙头企业的技术、人才、设备优势,扩大育苗水体规模,走设施化、集约化、科技化育苗方式,提高鱼苗成活率和苗种品质。稳定鲢鳙、鲤鱼、草鱼、鲫鱼等传统养殖种类,重点引进鮰鱼、鳜鱼、黄颡鱼、甲鱼、河蟹等名特优品种,套养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斑节对虾等品种,池塘鱼虾混养覆盖率达到98%以上。
三是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大力发展多营养层次综合养殖和大水面鲢鳙等滤食性鱼类增养殖,改善养殖生态环境。推广节能减排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技术、南美白对虾苗种小棚暂养和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渔农牧结合养殖技术、鱼塘综合立体混养技术,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在生产安全水产品的同时,保持良好的水域生态环境;发展膜覆盖循环水养殖,在池塘底部中央设排污口,废水经处理、净化后循环使用,有效提高了池塘生产力,节约用水,减少废水排放。
四是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继续建设放心水产品基地,严格规范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与天津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数据查询、追溯网络平台紧密连接,完善好区、街镇、基地监管追溯体系,建设完善水产品养殖基地自检室、质量安全监测点,提升基层检测能力,水产品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按照无公害水产品的要求,增加对养殖条件的可控性,合理控制养殖规模、密度,建立无公害水产品品牌目录,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西青品牌”。
2. 高效设施养殖区
该区主要包括三个工厂化水产养殖示范基地,分别是益利来养殖有限公司、凯润淡水养殖公司、恒兴富民养殖专业合作社,共有设施高效养殖区3.78万平米。
培育壮大一批规范经营、有较强引领能力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生态渔场、社会服务化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户发展种源渔业和休闲渔业。增加智能化、工厂化生产设施、水环境控制设施,改造循环水处理系统;建立淡水优良鱼类核心种质资源库,引进名特优鱼虾苗种,强化对水产苗种亲本的保持与选育,增强西青区水产养殖技术含量。
其中,益利来养殖有限公司、凯润淡水养殖公司在西青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保护与修复红线区域内,其生产设施及水处理设施将严格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14〕13号),切实加强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保护。
发展生态健康养殖,推动集中连片池塘和工厂化养殖,实现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养殖区内符合规划的养殖项目,应当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使用药物,防止造成水域的环境污染,养殖生产应符合《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完善全民所有养殖水域、滩涂使用审批,健全使用权的招、拍、挂等交易制度,推进集体所有养殖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工作,规范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加强渔政执法,查处无证养殖,对非法侵占养殖水域滩涂行为进行处理,规范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秩序,强化社会监督。采取阶段性休养、轮渔等方式,保护水域环境,退出违法的、落后的、对环境破坏严重的不合理产能,推进水产业在更高起点上实现高质量发展。
1. 池塘生态养殖区管理
池塘生态养殖区内在养殖生产过程不得使用任何农药进行清塘、清涂。排放的尾水污染物达到相关标准或者养殖用水循环使用。养殖户收集的水产养殖污染物应进行资源化利用,不得随意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配备使用相应的病死水生动物深埋等无害化处理设施。养殖设施不硬化。养殖户接受水产品质量和渔业水环境监测。用承包合同形式禁止使用冰鲜鱼和畜禽内脏饵料。
池塘生态养殖区建立和优化特种经济鱼混养、套养,重点发展无公害标准化健康生态养殖,建设标准化养殖池塘,优势养殖种类为南美白对虾、黄颡鱼、鮰鱼等。开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工作,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制定并实施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
2. 设施高效养殖区管理
大力发展设施渔业工厂化养殖,养殖车间均设有水处理系统,养殖用水循环使用,减少废水排放。结合工厂化循环水养殖车间建设,推广使用人工配合饲料,逐步减少冰鲜杂鱼饵料使用。完善养殖设施风能、太阳能、地热利用技术,扩大新能源在水产养殖业上的应用。
一、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农经委牵头,充分发挥畜牧水产、水务、国土、规划、财政、环保、科技等部门的行政职能,加强对规划的行政管理、监督管理和协调管理;街镇农业主管部门是本地区实施规划的牵头单位,应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划实施行使检查和进行各种组织、沟通、协调和服务;街镇党委和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养殖水域规划作为农业绿色发展的举措,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内容。区农经委(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会同区有关部门按照本规划,抓紧研究制定阶段性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和具体要求;建立养殖水域生态保护和开发利用推进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围绕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绿色发展和农民就业增收等重大需求,依据养殖水域规划方案,研究制定养殖水域开发利用评价指标,适时开展部门联合督查;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对养殖水域开发利用和治理保护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对养殖水域利用保护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落实不力的进行问责。
(三)做好规划实施考核。发挥政府依法行政职能,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考核监督工作,将规划的相关内容列入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政绩考核内容,按年度制订考核指标、考核分值和奖罚措施,督促有关部门抓紧落实规划的各项任务。
二、加强政策保障
(一)加强法律法规保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天津市关于渔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全面实施以养殖证制度为核心的水产养殖管理制度,使水产养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坚持渔业基础地位、公益性产业的特点,将养殖水域规划纳入西青区总体规划,保障和推动规划的顺利实施,为养殖水域资源可持续利用、发挥生态功能和水产养殖健康发展留足空间。根据养殖水域规划目标和建设重点,有选择地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渔业资源合理利用、渔业生态环境建设、渔(农)民权益保护、促进渔业发展和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的一系列政策规定结合起来,形成养殖水域开发利用治理保护的良好政策支撑体系。
(二)加大实施保障力度。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原则,发挥政府对水产养殖业的引导作用,健全规划实施的政策激励和扶持体系,适度向公益性、基础性、示范性项目倾斜。自觉维护养殖渔民合法权益,依法保护使用水域从事养殖的权利,水产养殖退出的应给予合理补偿。健全和完善渔业执法体系,加强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切实保护好养殖水域资源。应保持规划相对稳定,未经渔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变规划确立的水域的养殖使用功能。
(一)加大监管能力建设。养殖水域作为湿地生态区域应视为特殊生态保护区域对待,属地街镇要加强本区域内生态保护区域监管能力建设,确定专人负责,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设置区域保护标志牌和边界标志,制定保护生态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二)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张贴横幅标语和印发宣传资料等手段,开展湿地生态区域保护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并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营造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区域生态功能重要性的认识和保护意识,为水域保护生态区域的管护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规范养殖行为。推行养殖标准化,制定主要养殖产品生产标准和质量标准,推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苗种繁育、投入品使用等养殖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养殖原产地的论证监管工作,开展水产养殖质量全程管理,促进HACCP体系在水产养殖中的应用,组织养殖产品品牌注册和绿色养殖基地及产品的认证。
(一)不断深化渔业经营体制改革。按照“自愿、有偿、依法”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养殖水面流转机制,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注重创新渔业经营组织形式,大力发展渔业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提高渔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逐步建立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产业化运行机制,不断推动渔业经营机制创新,探索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资源利用补偿机制,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
(二)完善渔业科技创新体制。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渔业科技投入体系,形成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财政投入有计划有重点地向水产种苗、资源增殖、设施渔业、病虫害测报防治、水环境监测、科技成果推广、标准化养殖基地、水产品加工与流通等公益性、基础性、共性和关键性的领域倾斜。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思路,加强渔业推广体系建设,充实和稳定基层推广组织,加快渔业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应用。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强化技术培训和人才培养,增强水产养殖业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科技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
(三)强化渔业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培育、扶持技术咨询、信息服务、苗种供应、水产品销售等服务实体和中介组织发展,健全和完善渔业服务体系,增强产业链服务能力。抓好水产病害测报体系、渔业环境监测体系、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和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五、加强水环境和设施保障
(一)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全域治理、源头控制、节点处理、生态循环”的治理思路,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程,通过池塘改造、清淤、调整养殖模式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在连片池塘排水沟渠节点或区域排水沟渠节点建设尾水处理设施,经过滤、沉淀、曝气等方法进行处理;优化水系形成区域循环,将处理后的尾水引入能够容纳的沟渠、湿地、大型自然水域进行生物净化,实现养殖尾水资源化循环利用和达标排放,形成养殖生产和生态和谐统一。积极采取开展养殖池塘及相关水域的水质监测,控制尾水排放;推广生态养殖模式;科学施策,长效治理;开展池塘清淤,提高自净能力;调优品种优化布局;加强生态养殖循环利用;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促进水产养殖业向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设施化、品牌化发展等系统综合治理措施。
(二)加大对水资源污染的防治。在进行水资源合理调控利用的同时,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农牧业和渔业生产自身对水资源的污染,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水环境容量和水体自净能力的工程措施。对导致地下水污染源及污染途径,采取截断污染地下水的通道,防治地下水水质继续恶化,并提出治理对策措施。对于未遭受污染的地区,要制定地下水保护的目标和相应的对策措施,加强水资源的水质监测。
(三)加快渔业设施现代化建设。发展碳汇渔业,保护养殖水域环境,加快渔业生态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引领支撑的先导作用,积极探索渔业生态环境保护模式。以建设标准化养殖池塘示范基地和推广标准化养殖技术为抓手,以渔业园区和基地建设为重点,以形成现代渔业体系为目标,加快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利用现代生物工程技术手段和工业化生产方式,加快渔业设施现代化建设。加强渔业机械与现代工业技术的进一步结合,提高渔业机械作业配套能力,以现代化的设备来提高渔业装备水平。继续加强渔业信息网络建设,及时反映水产品供需情况、市场价格动态,分析市场供求与价格变化趋势,以发挥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指导作用,为龙头企业、中介服务组织和广大渔(农)民提供服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到实处,做到认识统一、步调一致,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保障支农支出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包括渔业在内的农业农村建设项目,形成多元化农业农村投融资发展体系。
(二)提高干部队伍工作能力和水平。落实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各级领导干部要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领导要真正成为“三农”工作行家里手;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全面提升“三农”干部队伍能力和水平;拓宽区级“三农”工作部门和基层干部来源渠道,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干部,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
(三)着力充实建设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建立区内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提高农村专业人才服务保障能力。挖掘一批农村能人和新型经营主体管理人才,通过对其能力上认可、经济上鼓励、项目上支持、社会上宣传,激发其示范带动农民的主动意识和社会责任。
一、 关于规划效力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规划图为规划文本附件,具有与文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表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1 | 禁止养殖区 | 1-1 | 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和未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等重点生态功能区 | ||
1-2 | 港口、航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 | ||||
1-3 | 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 | ||||
1-4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 | ||||
2 | 限制养殖区 | 2-1 |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依法确定为开展旅游活动的可利用无居民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等生态功能区 | ||
2-2 | 重点湖泊水库及近岸海域公共自然水域 | 2-2-1 | 重点湖泊水库网箱养殖区 | ||
2-2-2 | 重点近岸海域网箱养殖区 | ||||
3 | 养殖区 | 3-1 | 海水养殖区 | 3-1-1 | 海上养殖区 |
3-1-2 | 滩涂及陆地养殖区 | ||||
3-2 | 淡水养殖区 | 3-2-1 | 池塘养殖区 | ||
3-2-2 | 湖泊养殖区 | ||||
3-2-3 | 水库养殖区 | ||||
3-2-4 | 其他养殖区 |
注:表格源自农业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2016年)
附图
[1]参照天津市水系规划(2008-2020年)(天津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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