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西青区气象台07时发布:今天白天晴间多云,东南风4~5级阵风6~7级,最高气温37℃;今天夜间晴间多云,东南风3~4级,最低气温23℃。

名    称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为村和社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

索   引  号 :tjxq-qzfb/2020000019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西青政办发〔2020〕3号主    题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有效

废 止 依 据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为村和社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

字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委、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对村、社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关爱和激励力度,参照《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津财社〔20208号)、《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2号)和《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津民发〔20206号)要求,现就为我区村、社区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人员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村、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开展执勤值守、排查筛查、政策宣传、网格管理等具体工作的两委班子成员、专职党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下派到村、社区任职的公职人员和疫情期间未在岗的村、社区干部不予发放。

二、发放标准

每人每天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50元,按天进行计算。工作人员当日累计工作时间不足4个小时的,不计算在内。

三、发放时间

临时性工作补助从2020125日开始,每月发放一次,直至疫情结束。

四、经费来源

临时性工作补助由区财政全额承担。每月底前统计核准后,由区财政统一下拨,各街镇负责发放。临时性工作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五、工作要求

为村、社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是区委、区政府关心关爱一线工作人员的重要举措。各街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好用好这笔资金,让基层一线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关爱。

(一)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各街镇要加强对村、社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健全完善考勤制度,做好考勤记录,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每名工作人员都始终坚守在疫情防控第一线。

(二)严格进行审核把关。各街镇要对各村、社区报送的补助发放名单、出勤情况和具体金额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如实发放工作补助。不得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提高补助标准,严禁虚增人员名单等虚报冒领行为,严禁克扣、挪用临时性补助资金。一经发现,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按时做好统计工作。各街镇要严格按照发放范围,认真做好临时性工作补助的统计报送工作,请于202036日(周五)前将2020125日至229日的发放统计表报送区财政局,并于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统计表。

(四)在村、社区疫情防控一线的其他工作人员、志愿者参照执行,经费由街镇、村(社区)承担。

有关事宜请与区财政局联系,联系电话:27390063


                                        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3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备案单位: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10001 津ICP备12005437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102000289号

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府前街2号  邮编: 300380 联系我们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27392579  邮箱: xiqingxxgk@126.com

wzalogo_06.png

主办单位: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备案单位: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10001 津ICP备12005437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102000289号

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府前街2号

邮编: 300380 联系我们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27392579

邮箱: xiqingxxgk@126.com

wzalogo_06.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