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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天开西青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20111000180726T/2023-00008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西青政办发〔2023〕4号主    题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有效

废 止 依 据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天开西青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字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支持天开西青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11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支持天开西青园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有力推进天开西青园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特色产业聚集区发展水平,结合区域实际,发布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天开西青园高起步建设

(一)设立西青园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天开西青园建设运营、创新创业、成果转化、企业发展、人才引进等。专项资金以五年为一周期,首期(2023年至2027年)每年基础额度为2亿元,并根据园区建设发展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专项资金由区财政负担并根据天开西青园实际工作需要拟定相应使用办法。(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二)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区财政出资2亿元设立政府投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基金,为天开西青园科创企业注入活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金融局、永泰恒基公司)

二、支持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

(三)鼓励成果转化项目落地。对高校科研人员在天开西青园内新注册的企业,按照其创新能力和投融资情况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的创新创业引导资金支持。对高校科研人员联合天开西青园内企业且以企业投入为主开展的横向科研项目,备案后视同区级科技计划项目。(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四)推动核心技术产业化。围绕西青区五大产业链推进强链补链技术研发,由我区链上企业提出在链研发和补链展链项目,采用揭榜挂帅攻关模式,对园区内揭榜企业和科研团队给予重点产业领域科技产业化项目资金支持,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资助金额,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200万元,年度资助总金额最高200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五)支持企业承担国家重大项目。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对天开西青园内企业承担国家工信部或科技部立项的,项目实际投资总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按照项目立项实际拨付到位支持金额的10%进行配套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信局)

(六)鼓励优质企业冲击“上市”。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天津OTC)及其他境内外主要交易场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在获得市财政补助后,按照所获奖励资金给予其1:1配套支持。(责任单位:区金融局)

(七)支持上市企业做大做强。对天开西青园内的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再融资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的,按每次募集资金投资在园区内实际金额的1%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每年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天开西青园内的上市公司进行补链强链为目的的重大兼并重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补助,单家企业每年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区金融局)

三、推动科创载体高标准建设

(八)建立平台公司绩效激励机制。支持天开西青园建设运营平台公司采取市场化方式建立一站式、全方位服务体系。最高给予500/平方米的一次性房屋装修补贴支持;每年给予最高0.5//平方米的租金补贴支持,确保为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提供拎包入住的高品质完善成熟发展空间。按照市场化投融资运营服务、招商引资、成果转化、孵化培育企业、人才引进质量和数量等成效,建立完善的平台公司绩效考核体系,每年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成效奖励。根据天开西青园发展阶段适时调整绩效考核评价指标。(责任单位:天开西青园管委会筹备工作组)

(九)鼓励大学科技园量质提升。对于通过市级及以上考核的大学科技园区,按照所获奖励资金给予其运营公司1:1配套支持。(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十)支持国家创新平台建设。对天开西青园内新获批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扶持;对外地整建制迁入天开西青园的拥有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的企业,每家最高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鼓励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在天开西青园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根据机构仪器设备投入情况给予财政补贴,每家最高10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十一)建设中试示范基地。鼓励各类园区、高校院所、行业龙头企业依托优质科技创新资源,建设通用性或行业性中试示范基地,面向社会提供中试服务。支持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创业共同体及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联合龙头企业共同建设中试基地。对符合条件的中试基地根据实际服务性收入采取后补助的方式,单个中试基地累计最高补助50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四、完善科创人才高水平引育

(十二)完善高端人才服务供给。对入驻天开西青园企业,以创新潜力、园区贡献度等标准,按照全区指标给予一定的落户名额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一定数量的免费公寓。对企业引进的高管,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提供成本价购房资格,并最大限度地解决其子女就学、家属就业、医疗保障等生活性问题,打造优越的人才留用环境。(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发展改革委、天开西青园管委会筹备工作组)

(十三)提供一站式帮办代办服务。统筹全区服务资源,组建专职服务人员队伍,为在天开西青园进行科研成果转化落地和开办科创企业的科研人员提供奖助资金申报、企业开办、户政服务、资质资格审核等各类非科研事项办理的帮办代办服务,确保科研人员在天开西青园内能够集中精力推动科研成果转化落地。重大成果转化项目落地,按照一企一策提供专职服务团队。(责任单位:天开西青园管委会筹备工作组、相关职能单位)

五、促动科创资源高效能聚集

(十四)发挥校友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对天开西青园备案认可的校友会和其他校友联谊机构,择优给予三年内适当面积办公场所的租金和物业费减免。鼓励校友会参与承办或协办重大校友活动、海外招才招商活动,根据实际成效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活动经费补贴。(责任单位:天开西青园管委会筹备工作组)

(十五)鼓励第三方平台参与招商推介。对天开西青园备案认可的第三方平台公司给予最高100平方米办公场所的租金和物业费减免。鼓励第三方平台公司参与国内外重大招商活动,按照实际招商落地项目贡献,连续三年对前三名第三方平台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的招商奖励。(责任单位:天开西青园管委会筹备工作组)

六、强化科创金融高品质供给

(十六)支持创投基金进驻和投资。对投资天开西青园内天使类科技企业三年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不含政府参股部分的资金)的1%给予管理机构最高500万元投资奖励。对园区内注册设立的创投基金,按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的1%给予该基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且不超过对园区内企业投资总额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十七)设立股权投资专业人才奖励。设立天开西青园股权投资专业人才奖,采取单位推荐、集中申报、专家评审的机制,每年评选一次,根据股权投资机构上年度对天开西青园经济发展贡献分配名额。经认定的股权投资领域核心专业人才(连续在西青区从业满一年,依法在西青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按其年工资薪金5%20%的比例给予奖励,每人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40万元。(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金融局)

(十八)降低科创企业融资成本。依据科创企业新技术产业化的实际情况,对新入驻天开西青园的科创性小微企业提供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贴息支持。发挥政府牵线搭桥作用,对天开西青园内拥有独立知识产权且经审定具备良好发展潜力的科创企业,鼓励金融机构提供最高5000万元的贷款授信。(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人社局)

(十九)支持科创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对新入驻天开西青园的科创企业利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质押融资超过500万元的企业,按照融资金额的2%给予一次性最高6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局)

(二十)发挥国有资本股权投资支持作用。设立由政府主导的种子投资基金,结合西青区五大产业链发展需要,以发挥国有资本引领为导向,对天开西青园内的小试、中试类企业和依据一事一议确定的高成长性企业提供最多占股25%的股权支持。基金首期金额为2000万元,单家企业最高支持200万元。(责任单位:区金融局、永泰恒基公司)

七、附则

本政策措施适用于天开西青园内首次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不适用于已在其他区域登记的市场主体。符合《关于支持天开高教科创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津政规〔20233号)第2款政策规定的,可适用本政策。为优先支持天开西青园先导区发展,本政策第8款原则上仅适用于精武镇。

符合政策支持的各类市场主体,可同时享受国家、天津市、我区的其他优惠政策,与本政策属于同一事项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同一个项目仅享受一次支持。特殊事项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202311日以来在天开西青园注册的市场主体,可适用本政策。如遇国家、市、区相关政策调整,本政策可做相应修改。本政策由天开西青园管委会筹备工作组负责解释,待天开西青园管委会成立后政策解释权一并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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