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口镇上辛口村、中辛口村征收土地公告(泰康路(华运道-乘运道)、隆运道(泰康路-沿河路)、吉运道(泰康路-沿河路))
征收土地公告
2021年10月1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西青区2021年第十三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1〕99号)批准征收土地1.36524公顷,现将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天津市金晟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建设项目:泰康路(华运道-乘运道)、隆运道(泰康路-沿河路)、吉运道(泰康路-沿河路);
3、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见附图)
泰康路(华运道-乘运道):东至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上辛口村民委员会土地,南至现状道路,西至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上辛口村民委员会土地,北至华运道;
隆运道(泰康路-沿河路):东至沿河路,南至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上辛口村民委员会土地,西至泰康路,北至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上辛口村民委员会土地;
吉运道(泰康路-沿河路):东至现沿河路,南至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中辛口村民委员会土地,西至泰康路,北至现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上辛口村民委员会土地和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中辛口村民委员会土地。
三、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土地辛口镇上辛口村集体土地1.23677公顷(13.9401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收土地面积 (公顷) | 征收土地面积(亩) |
耕地 | 0.20577 | 3.08655 |
园地 | 0.00395 | 0.05925 |
林地 | 0.09771 | 1.46565 |
牧草地 | ||
其他农用地 | 0.89767 | 13.46505 |
建设用地 | 0.03167 | 0.47505 |
未利用地 | ||
合计 | 1.23677 | 18.55155 |
征收土地辛口镇中辛口村集体土地0.09127公顷(1.36905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收土地面积 (公顷) | 征收土地面积(亩) |
耕地 | 0.09124 | 1.3686 |
园地 | ||
林地 | ||
牧草地 | ||
其他农用地 | 0.03720 | 0.558 |
建设用地 | 0.00003 | 0.00045 |
未利用地 | ||
合计 | 0.12847 | 1.92705 |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145.5万元/公顷,计198.642420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征收土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天津市规定,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安置农业人口6人,劳动力4人。采取社保方式进行安置。
六、在征地过程中,经现场调查,结合被征地村提供相关资料共同确认,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安置。
七、其他内容
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西青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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