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2020年度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西青区2020年度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按照《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为加强天津市西青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在西青区区域内,通过“三七”高炮、火箭发射装备,于2020年4月15日00时至2020年10月15日24时,实施夏秋季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全年开展流动火箭车人工增雨(雪)作业。发现弹药残骸处理办法为:“三七”高炮发射的炮弹在空中催化后自爆,火箭在空中催化后打开降落伞缓慢下落。发现残骸或残骸对人、物造成损失,请与天津市西青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2—27393714)。发现残骸后不得随意拆解,否则后果自负。弹药残骸下落后没有环境污染。(西青区人影办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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