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刘维汉任职的通知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
刘维汉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调整天津市西青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和天津市西青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等级规格的通知》(津西编字〔2014〕20号),区人民政府决定:
刘维汉任西青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2015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委各部、委,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各人民团体。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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