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贯彻落实天津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按照《天津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天津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要求,根据市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天津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西青区督察报告》(以下简称《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天津建设的决策部署,把抓好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坚决扛起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西青。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认账领责,全面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照《督察报告》逐条细化梳理,结合我区实际,主动认账领责,形成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完善拉条挂账、全程监管、跟进推动、办结销号的工作机制,确保督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整改措施有力落实、整改任务有效完成。
(二)坚持真抓实改,统筹推进。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依法依规推进整改。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统筹推进、分类施策,对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到位;对需要阶段推进的要限期整改落实;对需要长期推动解决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持续推进整改。坚决反对督察整改“一刀切”。
(三)坚持点面结合,标本兼治。坚持个性问题整改与共性问题整治相结合,强化举一反三、常态长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持表象问题整改与根源问题剖析相结合,注重解决深层次矛盾、结构性问题和体制机制性障碍,以整改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发展方式转变,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整改目标
(一)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紧盯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清单,逐项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实现资源科学配置和节约高效利用,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达到全市考核要求。
(三)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24年底,PM2.5平均浓度力争改善至40微克/立方米,到2025年底力争改善至3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市级年度考核要求;推动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达到全市考核要求,并稳定消除劣五类水质断面;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全市考核要求,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
四、整改措施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
1.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各部门、各街镇、经开集团要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强化系统思维,树立长远眼光,以更加主动和稳妥的策略方法、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深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准确把握正确处理好“五个重大关系”,坚持全领域转型、全方位提升、全地域建设、全社会行动,切实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西青实践样板。稳步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因地制宜推进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开展美丽河湖、美丽细胞创建工作。
2.加快推动“两山”基地成果转化。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王稳庄镇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延伸水稻产业链条,推动文旅与一、二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辛口镇独特自然资源优势,促进旅游业快速发展。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3.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聚焦空气常新,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为主线,以结构调整为重点,坚持移动源、工业源、燃煤源、扬尘源、生活源“五源同治”,制定实施《西青区固定源氮氧化物及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积极推动涉气企业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和重点企业减排工作,减少本地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制定实施《西青区推进移动源清洁化行动方案》,大力推动货运领域、公共领域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
4.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聚焦绿水长流,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控源、治污、扩容、严管”四措治水,积极推进重点工程实施,扎实做好水生态修复;持续推进雨污合流制和管网串接混接点改造,补齐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短板;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监管,提升处理效能;健全河湖长制管理,压实河湖长责任,进一步加强坑塘生态环境监管,继续深入开展河道环境综合治理,力争优良水体比例达到市考核目标,全区城市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保持动态清零。
5.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聚焦净土常在,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坚持源头防控、风险防范“两个并重”,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全市考核要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深入实施《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贯彻落实《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全区建筑垃圾全过程治理措施,维护良好市容环境,有效防治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问题,夯实建筑垃圾管理全流程、常态化治理体系。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监管,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
(三)锚定“双碳”目标,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6.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严格落实《天津市西青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大力削减煤炭消费,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
7.推动资源能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持续深化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增效。深入挖掘节能潜力,不断提高能源管理和节能诊断服务水平,推动重点行业用能设备能效升级。
(四)深化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着力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8.优化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全面实施耕地用途管制,严控耕地转为非耕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严格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统筹协调区域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
9.强化生态环境监测与执法监管。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全力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与加强监管执法并重,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与精准帮扶相结合,坚持统一监管标准与差异化监管措施相结合,制定实施执法“正面清单”,引导鼓励企业守法自律。深化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
10.全面推进环境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入开展噪声扰民、油烟异味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信访举报问题专项整治,强化执法检查,对于严重污染环境且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1.培育弘扬生态文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实践活动,推动全区人民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建设美丽西青转化为全区人民的自觉行动。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由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任主任的天津市西青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职能作用,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整改工作。各街镇、经开集团和区相关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区、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明确整改落实工作专责部门,建立高效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责任落实。坚持“谁牵头、谁组织、谁推进”原则,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调度、协同推进,统筹推动整改工作;责任单位负责按计划、按方案落实具体整改事项。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工作机制,对整改工作进行督导催办,共同推动整改落实。
(三)强化信息公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电视、网站及新媒体等方式公开整改落实情况,宣传报道整改工作优秀做法及先进成效。加强舆论监督,鼓励广大群众和媒体及社会各界投诉举报,动员全社会参与和监督,形成整改工作合力。
附件:天津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
附件
天津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清单
一、“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成果转化存在差距。王稳庄镇和辛口镇先后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但是成果转化推进较慢,王稳庄镇2023年以来共接待游客5万余人次,旅游收入96万余元,仍有较大发展潜力;辛口镇生态加工产值、生态旅游收入、生态补偿类收入增加不明显。
区级领导负责人:张建凤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文旅局,王稳庄镇、辛口镇
整改目标:进一步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在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同时,不断探索和拓宽“两山”转化路径,打通“两山”转化通道,立足地域优势,深挖水稻种植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业,增加旅游收入。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利用“中化王稳庄模式”推动形成小站稻品质保障体系,通过遥感监测、测深施肥、智能灌溉、气象精准预测等技术,顺利保障小站稻从种植到收获期间的需求,从而将小站稻做大、做优、做强。严把小站稻种源质量,提升小站稻种源能力。加强与龙头企业合作,打造标准化链条发展模式。积极鼓励引导中化农业有限公司天津技术服务中心与中粮、益海嘉里签订水稻种植协议,开展小站稻订单农业模式,推广种植津育粳22、天隆优619等水稻1.86万亩。(责任单位:王稳庄镇,区农业农村委、区科技局)
(二)延伸水稻产业链条推动王稳庄文旅与一、二产业融合发展。以中化MAP、稻香农谷景区、西青区垃圾综合处理厂等地为平台开展12场科普研学、打造生物多样性体验基地。推动镇域景点开展合作,相互引进客流,丰富游客体验度,提升王稳庄镇旅游影响力。(责任单位:王稳庄镇,区文旅局、区生态环境局)
(三)推动辛口镇旅游业快速发展。积极挖掘开发第六埠村生态价值发展,利用好当地生态价值优势,推动村集体增收;努力推动水高庄园洪水灾后修复工作,力争早日完善园区原生态,恢复4A级景区活力;盘活宣家院闲置场地资源,利用原有生态开发宣家院泽沐淇园庄园项目,进一步提升庄园内基础设施水平,探索发展农村原生态餐饮、运动、露营等乡村旅游项目。同时,发展好辛口镇地域名牌产品,利用多方式多平台发展辛口镇特色旅游文化,促进辛口镇旅游收入较2023年明显增加。(责任单位:辛口镇,区文旅局)
二、违规占用基本农田存在问题。督察发现精武镇警官学院南侧基本农田堆放有建筑垃圾,精武镇大洲农业生态园基本农田内发现废品回收站。监管部门落实“三区三线”监督职责不到位,没有将指标、任务和责任有效传达到基层,街镇政府部门未将“三区三线”日常管理贯彻到底,生态保护法治意识不够强,没有认真履行“田长制”,日常巡查力度不足。
区级领导负责人:庞铁强
牵头单位:市规划资源局西青分局
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西青分局、区农业农村委,精武镇等涉农街镇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永久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依法落实占补平衡;对违法用地早发现、早制止,对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问题依法查处。
整改时限:2025年6月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西青分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立行立改。2023年12月底前已对精武镇警官学院南侧基本农田堆放的建筑垃圾和大洲农业生态园基本农田内发现的废品收购站完成清理。(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西青分局,精武镇)
(二)推进地块复耕。2024年10月底前制定复耕复种计划,2025年6月底前因时制宜完成播种,做到应种尽种。(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精武镇)
(三)健全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签订保护责任书,将保护指标、任务和责任按期下达街镇和村。全面落实“田长制”要求,进一步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西青分局,各涉农街镇)
三、坑塘生态环境监管存在漏洞。精武镇牛坨子村面积为36000平方米的高速收费站鱼池,被违规倾倒建筑垃圾,覆盖面积约9000平方米,影响坑塘生态环境,还造成扬尘污染。该坑塘已纳入河湖长制管理,虽明确了各级河湖长职责、管护目标等巡查要求,但是该坑塘河湖长巡查记录均未反映违规倾倒建筑垃圾问题。辖区执法部门曾发现该坑塘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虽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但未明确改正内容,也未持续进行督办,以致该坑塘内违规倾倒的建筑垃圾截至督察结束未清理。督察还发现,西青区在坑塘生态环境监管方面相关制度不健全,存在管理漏洞。
区级领导负责人:张建凤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城管委,各街镇
整改目标:切实发挥河湖长作用,解决巡查发现的水环境问题,持续提升坑塘水环境面貌。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立行立改。2024年1月底前已对违规倾倒的建筑渣土完成清理,并对该点位土壤和水进行检测,土壤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有关要求,未超标;水质符合河湖长地表水V类水质标准。(责任单位:区城管委,精武镇)
(二)强化监督考核。2024年12月底前修订完善河湖长制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切实发挥监督考核作用,加强基层河湖长履责尽责能力,进一步提升坑塘水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各街镇)
四、公园城市建设推进缓慢。按照《西青区公园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2023年底前应建成3座市级公园,6座区级公园和65座社区、口袋公园,截至本次督察,临近2023年底,仍有部分公园尚未建成。
区级领导负责人:张建凤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相关街镇、经开集团
整改目标:2024年完成5座口袋公园建设,2027年12月底前完成38座社区口袋公园等公园绿地建设。
整改时限:2027年12月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城管委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2024年12月底前完成5座口袋公园建设,2027年12月底前完成38座社区口袋公园等公园绿地建设。(责任单位:区城管委,相关街镇、经开集团)
(二)按照市级“一环十一园”工作安排,结合各地块规划调整等情况,统筹推进市、区两级公园绿地建设,不断提升西青区域园林绿化水平。(责任单位:区城管委,相关街镇、经开集团)
五、大气污染治理效果不明显。西青区2023年环境质量PM2.5年均目标为3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目标为73%,重污染天数控制在10天以内。截至11月底,PM2.5数值为42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61.4%,重污染天数10天,综合指数排名全市倒数第6,完成年度目标难度极大。
区级领导负责人:张建凤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运管局、区工信局、区气象局等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各街镇、经开集团
整改目标: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力争大气污染治理效果持续改善。2024年PM2.5浓度力争达到40微克/立方米,2025年PM2.5浓度力争达到38微克/立方米。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开展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制定《西青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4年12月底前,开展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治理行动、夏季臭氧污染治理排查治理专项行动;2024年8月底前,制定印发《西青区固定源氮氧化物及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4—2027年)》,推进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抓好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
(二)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和精细化管控,2024年12月底前,以重污染天气应对、露天焚烧管控等领域为重点,对涉气固定源和重型柴油车、重型燃气车等开展联动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开展国控点周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
(三)紧盯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变化。2024年12月底前,持续做好各街镇、经开集团环境空气质量每日通报,并充分运用工况用电、高架视频等多种科技手段,完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实时调度和异常数据快速响应机制。(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气象局,各街镇、经开集团)
(四)积极推动涉气企业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和重点企业减排工作,2024年9月底前,完成新宇彩板、新丽华色材、万华股份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12月底前,大力推动重点(典型)行业重污染绩效评级、提级工作,鼓励企业争创绩效A、B级和引领性企业,提高企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减少本地污染物排放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经开集团)
(五)2024年8月底前,制定印发《西青区推进移动源清洁化工作方案(2024—2027年)》,大力推动货运领域、公共领域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责任单位:区运管局、区工信局、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经开集团)
六、露天焚烧管理不尽严格。督察中发现西青区仍存在露天焚烧情况,2023年全区累计通报和自查发现露天火点121起,其中只有7次罚款或问责,处罚力度不足。督察组在督察期间仍发现大寺镇2起露天焚烧现象。
区级领导负责人:张建凤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委、区农业农村委,各街镇、经开集团
整改目标:加强露天火点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露天火点问题得到有效管控。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加强宣传引导。全方位、立体式、高密度开展露天焚烧管控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设置露天焚烧举报电话,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责任单位:各街镇、经开集团)
(二)加强源头管控。开展露天火点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委、区农业农村委,各街镇、经开集团)
(三)加大执法问责考核力度。加强日常巡查检查执法,强化技术三方和街镇环保监管人员对高架视频监控系统应用,对发现的露天焚烧火点问题及时依法处置。对大面积集中焚烧、长时间焚烧未及时处置、同一区域反复焚烧的情形,严肃依规依纪追责问责。将露天焚烧问题纳入每月对街镇环保专职网格员考核内容。(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经开集团)
七、渣土围城问题比较突出。西青区在册管理的渣土处理单位有1个临时消纳场、3个临时处置场和7个临时堆放点,涉及6个镇。虽然按照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的整改要求,设立了可容纳200万立方米渣土的张家窝镇南赵庄村临时消纳场,但是至今只收纳了20万立方米,临时堆放点仍然存在,渣土堆放管理呈碎片化状态的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其中,中北镇大卞庄钢材市场渣土临时堆放点未按2020年新修订的《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采取防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督察中还发现西青区大寺镇王村北洼地堆放有面积约13万平方米的渣土,裸露未苫盖,渣土中还掺杂生活垃圾,形成环境污染隐患。
区级领导负责人:张建凤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农业农村委,中北镇、大寺镇
整改目标:结合城市规划建设需求,充分利用土地平整、地形堆砌造景、土地修复改良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能力,解决渣土堆放处置碎片化问题。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城管委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进一步完善张家窝镇南赵庄村临时消纳场防尘控尘措施,在确保空气质量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利用,充分发挥该消纳场建筑垃圾消纳效益。(责任单位:区城管委)
(二)中北镇大卞庄钢材市场渣土临时堆放点距高铁线路较近不具备苫盖条件。该点位已于2023年12月底停用,并采取简易绿化、喷洒抑尘剂、洒水降尘等方式做好防尘降尘工作。(责任单位:中北镇)
(三)大寺镇王村北洼地堆存渣土内掺杂的生活垃圾于2024年8月底前完成清理。将堆存的渣土推平作为复耕地块垫土处理,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复耕,确保裸地得到有效管控。(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农业农村委,大寺镇)
八、违规使用散煤问题仍存在。督察组发现大寺镇、杨柳青镇、王稳庄镇部分居民和商户违规使用散煤,特别是杨柳青镇流动餐饮服务机构使用散煤情况仍较严重。
区级领导负责人:张宇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委、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
整改目标:持续开展散煤动态排查治理,巩固清洁取暖改造成果。
整改时限:2025年3月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2025年3月底前组织开展2024—2025年采暖季居民、商业、农业生产等领域散煤治理“回头看”行动,切实巩固散煤治理成果。(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委、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
(二)建立重点风险区域清单,加大流动贩卖散煤、使用散煤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规使用散煤问题。(责任单位:各街镇)
九、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督察组发现西营门卞兴地铁站旁、团泊大道与荣华道交口等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不到位,现场存在扬尘污染问题。
区级领导负责人:张建凤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运管局、区水务局,各街镇、经开集团
整改目标:各类施工工程精细化管控水平和意识得到明显提升,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污染问题显著减少。
整改时限:2024年9月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立整立改。第一时间督促卞兴地铁站旁、团泊大道与荣华道交口等工地对扬尘污染问题进行整改。(责任单位:中北镇、精武镇)
(二)开展专项治理。2024年5月底前制定《西青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督促全区各类在建施工项目持续落实好“六个百分百”,7月底前完成一轮专项治理,8月底前对各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经开集团)
(三)严格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未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各类施工工地,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运管局、区水务局,各街镇、经开集团)
十、相关工程进展缓慢。按照天津市碧水保卫战任务要求,2023年底前启动实施赛达新兴产业园雨污水管道工程,年内完成管沟开槽。督察发现,该工程2023年12月5日才进行招标,中标工期开始时间为12月15日,截至督察期间未完成管沟开槽工作,已无法按期完成任务。王稳庄镇水环境修复提升工程进度缓慢,同样难以按期完成。
区级领导负责人:张建凤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王稳庄镇、经开集团
整改目标:赛达十一纬路、赛达二经南路、赛达南道3项排水工程2024年底前完成阶段验收;王稳庄镇水环境修复提升工程2024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2023年12月底前已完成赛达新兴产业园赛达十一纬路、赛达二经南路、赛达南道管沟开槽工作;2024年4月底前已完成管道敷设工作,具备使用条件;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排水工程阶段验收。(责任单位:经开集团)
(二)科学调配王稳庄镇水环境修复提升工程施工作业面,切实加快建设进度,2024年6月底前已完成工程建设,进入试运行阶段,2024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王稳庄镇)
十一、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现有的3座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均超过96%,其中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新厂)2023年1—11月份负荷率高达109.3%,已经没有运行调控余地,出水超标风险增大。大寺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已接近99%,其收水范围中包括中芯国际等一批芯片生产企业,且不具备氟化物处理能力,已影响到下游大沽排水河水质。
区级领导负责人:张建凤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经开集团
整改目标:按照市相关部门要求,做好咸阳路污水厂(新厂)二期扩建工程配合工作。计划2027年完成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2029年建成津沽污水处理厂干管,解决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
整改时限:2029年12月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积极协调配合市相关部门加快启动咸阳路污水厂(新厂)二期扩建工程,加快补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短板。(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二)按照有关规划安排,待津沽污水处理厂规模扩至110万m³/d后,积极推动新建大寺污水处理厂至津沽污水处理厂d2000mm管道,计划2029年底前建成津沽污水处理厂干管,将大寺污水处理厂6万m³/d处理量接入津沽污水处理厂,随后废除大寺污水处理厂。(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三)结合经开区不同企业污水水质等因素,加快推进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运行工艺分析和经济论证工作,计划2027年底前完成建设。(责任单位:经开集团、区生态环境局)
十二、部分区域雨污合流、管网串接混接等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督察组发现精武镇大卷子工业园区雨污合流、串混接管道,在改造过程中存在施工不规范情况,对废旧管道内污水及残留物清理不及时不彻底,存在周边水体二次污染环境的情况。据了解,西青区在日常对全区管辖范围内的城市用地开展溯源排查,共排查出雨污混接点3357处。
区级领导负责人:张建凤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经开集团
整改目标:2025年12月底前制定西青区雨污混接点改造计划,并因时因地制宜有序推动工程改造。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完成阶段性目标并持续推进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立行立改。2023年12月底前已对大卷子工业园区老污水管网完成封堵。(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精武镇)
(二)开展现场复核。2024年12月底前组织推动各街镇、经开集团等相关单位对排查出的3357处混接点进行复查核实。(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各街镇、经开集团)
(三)有序实施工程治理。结合复核情况,2025年12月底前制定西青区雨污混接点改造计划。持续推动各街镇、经开集团对污水接入雨水管网的混接点因地制宜分年度制定整改计划,并督促跟踪整改进度,收集佐证材料,及时对治理完成的混接点位进行验收销号。(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各街镇、经开集团)
十三、黑臭水体治理存在问题。按照天津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以及西青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工作计划,西青区在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中存在排查不到位情况。2023年西青区自查报告和上报上级部门材料中明确新增农村和建成区黑臭水体均为零,无新增黑臭水体。此次督察中现场核查发现精武镇大卷子工业园区排水边沟水体颜色异常,且有明显异味,通过现场监测采样分析,监测报告中明确氨氮指标超标(15.6mg/L),水环境质量超过黑臭水体标准。
区级领导负责人:张建凤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相关街镇、经开集团
整改目标:巩固黑臭水体“动态清零”成果。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立行立改。2023年12月底前已对该工业园区排水沟进行彻底清理,并将闸口污水抽回污水管网,完成整改工作后对该沟渠进行填埋处理。(责任单位:精武镇,区生态环境局)
(二)持续开展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对已完成治理的三条黑臭水体开展常态化水质监测,切实巩固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
(三)2024年5月底前制定实施《西青区工业园区水污染专项整治方案》,组织相关街镇、经开集团对工业园区和涉水企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运行、雨污管网分流、污水收集处理、环境风险防范以及初期雨水排放控制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对相关问题开展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镇、经开集团)
(四)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治理工作。健全完善“日常巡查、街镇排查、区级抽查”工作模式,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工作。加强对易返黑返臭点位巡查检查和水质监测,对于发现的疑似农村黑臭水体及时组织属地街镇开展治理,切实巩固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成果。(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各涉农街镇)
十四、基层河湖长履职尽责有偏差。督察发现中亭河、子牙河、卫津河有散落垃圾,小沙窝东西渠、小沙窝104国道西坑等坑塘岸边有随意倾倒垃圾现象,存在影响河湖水质隐患。
区级领导负责人:张建凤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城管委,各街镇、经开集团
整改目标:切实加强基层河(湖)长主动履职能力,推动河湖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立行立改。2023年12月底前已组织各相关街镇对所属河道、坑塘周边垃圾进行清理,并开展常态化巡查保洁。(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城管委,各街镇、经开集团)
(二)开展专项行动。结合2024年清河湖专项行动加大力度督促属地街镇落实河湖长制,加强河道保洁,严防问题反弹。(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各街镇、经开集团)
(三)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对基层河湖长的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河湖长履职尽责能力。坚持开展河湖长制月度考核,持续开展“四不两直”暗查暗访,以考核促落实。(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各街镇、经开集团)
十五、农业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存在“重建轻管”问题。全区15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中,部分设施使用率不高,存在不运行情况。部分设施存在运行不正常和老化损坏等情况,无法确保出水水质达标。西青区市级抽测达标率低于本年度全市平均值,2022年和2023年连续两年位列全市末位。2022年天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净土保卫战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我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抽查情况的通报》中明确指出,西青区抽查2处农业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其中1处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超标。西青区虽然落实了相关整改要求,但王家村、大杜庄、白滩寺等污水处理设施2023年监测水质仍超标,毕家村、小杜庄污水处理设施不运行。督察还发现,西青区杨柳青镇大柳滩村中心村污水处理站未经环评审批。
区级领导负责人:张建凤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政务服务办,杨柳青镇、辛口镇、王稳庄镇
整改目标:持续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整改时限:2024年8月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立行立改。2024年4月底前,已通过采取更换MBR膜、加强运维等方式,全区15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全部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杨柳青镇、辛口镇、王稳庄镇)
(二)完善环评审批手续。加快推进大柳滩中心村污水处理站环评报告编制、审批等工作,2024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政务服务办,杨柳青镇)
(三)做好常态化监管。持续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现场检查并对出水水质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街镇及运维单位进行整改,切实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标率。(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杨柳青镇、辛口镇、王稳庄镇)
十六、垃圾随意堆放现象依然存在。督察发现,王稳庄镇建新村生活垃圾、厨余垃圾随意倾倒;辛口镇小沙窝村垃圾箱无人清理,随意堆放,产生恶臭;杨柳青镇、李七庄街部分废品收购站发现疑似废油桶、废漆桶。
区级领导负责人:张建凤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各街镇、经开集团
整改目标:相关问题点位堆存垃圾彻底清除,同时加大对垃圾投放设施的清掏和巡查监管,确保相关设施的干净整洁。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城管委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立行立改。2023年12月底前已对王稳庄镇建新村、辛口镇小沙窝村问题点位垃圾完成清理,并加强巡查检查,做到日产日清。(责任单位:区城管委,王稳庄镇、辛口镇)
(二)2024年12月底前组织开展教育培训,要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严禁企业产生的废油桶、废漆桶等危险废物进入废品收购站。(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经开集团)
(三)加大村居道路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随意堆放垃圾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同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引导居民将生活垃圾合理分类投放。(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农业农村委,各街镇、经开集团)
十七、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进展缓慢。2023年,市级部门在垃圾分类评估中指出西青区存在撤桶并点建箱房进度迟缓、宣传公示全覆盖不到位、盯桶值守发挥作用不明显、执法力度不强、装修垃圾治理问题凸显、厨余垃圾分出率低等问题,其中有些问题在2023年1月份就已经提出,直到10月份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西青区对各街镇的生活垃圾分类评估综合情况通报中,对各街镇提出的“建议措施”缺乏针对性,没有根据各街镇的问题特点,提出针对性建议措施。
区级领导负责人:张建凤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各街镇、经开集团
整改目标:积极调整西青区生活垃圾分类月评估内容,针对性通报对各街镇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水平。
整改时限:2024年3月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城管委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科学调整西青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月评估内容,将市级部门在垃圾分类评估中指出的问题纳入西青区生活垃圾分类月评估工作中,定期进行评估积极整改。按照“一镇(街)一报告”原则,自2024年3月开始,对各街镇的生活垃圾分类评估工作情况进行针对性通报,根据各街镇实际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措施,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水平。(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各街镇、经开集团)
十八、能源效率提升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根据西青区“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西青区“十四五”期间万元GDP能耗下降目标任务为15%,根据核算,2021年、2022年西青区万元GDP能耗下降了0.8%。
区级领导负责人:张宇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信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运管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制度、优化能源结构、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努力实现节能工作目标。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以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为抓手,实施重点节能工程,组织实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程,持续深化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深入挖掘节能潜力,不断提高能源管理水平,提高节能诊断服务水平。推动重点用能设备、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水平提升,努力实现“十四五”节能降耗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信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运管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十九、节水灌溉覆盖率不足。西青区“十四五”规划提出西青区2025年节水灌溉覆盖率达到90%以上,截至目前,西青区节水灌溉面积8.6万亩,节水灌溉覆盖率为68%,其中高效节水覆盖率为35%。
区级领导负责人:张建凤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相关涉农街镇
整改目标:发展节水农业,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预计到2025年底全区节水灌溉覆盖率达到90%以上。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制定实施方案。按年度制定相关方案,实施新建喷灌、滴灌、低压管道、防渗渠等多种节水灌溉措施。(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二)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断完善基础设施,预计到2025年底完成新建及提升改造高标准农田3万亩。(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相关涉农街镇)
(三)加强节水宣传。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节水灌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全社会对节水灌溉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相关涉农街镇)
二十、部分行业新增新能源车辆比例偏低。西青区“十四五”规划提出出租、公交、物流配送等行业新增或更新的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督察发现,该区“十四五”以来运管行业纳管范围的物流配送车辆中,新增或更新的车辆新能源汽车占比仅为5%,与目标要求差距较大,还需进一步推进。
区级领导负责人:张建凤
牵头单位:区运管局
责任单位:区运管局、区商务局,各街镇、经开集团
整改目标:大力推动道路运输、商贸领域企业车辆更新,逐步提升新增车辆新能源比例。
整改时限:持续推进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运管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加大宣传力度,对新能源车辆登记情况进行梳理,持续推进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道路运输企业车辆的更新,切实推动城市物流配送车辆新能源化。(责任单位:区运管局,各街镇、经开集团)
(二)鼓励引导商贸领域配餐企业、连锁超市前置仓市场主体在车辆更新环节优先更换新能源汽车,切实加大新能源配送车辆的新增和更新力度,推动商贸领域配送车辆新能源化。(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各街镇、经开集团)
二十一、基层生态环保工作能力建设不足。督察中发现,西青区个别基层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欠缺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工作缺乏自觉性、主动性,出现生态环境问题后,多强调历史遗留、资金缺乏等客观问题,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动意识欠缺。
区级领导负责人:张建凤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等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各街镇、经开集团
整改目标:进一步压实责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队伍的教育培训,引导基层干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推动基层干部担当作为精神进一步增强,工作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主动担当作为。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压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
(二)持续加强环保领域专业知识培训,着力提升基层环保工作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经开集团)
二十二、部分工业园区企业环保工作自律性较差。督察发现西青区学府工业园、大卷子工业园等工业园区部分企业,存在废气处理设施收集效果差、无组织逸散严重、不能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等问题,相关企业的环保自律性不强,环境违法行为屡有发生。
区级领导负责人:张建凤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经开集团
整改目标:举一反三对全区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开展一轮排查,有效提高废气收集、处理效率,减少无组织排放;提高企业环保自律性,减少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现象。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立整立改。督促西青区学府工业园、大卷子工业园等工业园区内相关企业完成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精武镇)
(二)制定整改方案。2024年8月底前制定《西青区固定源氮氧化物及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4—2027年)》,推进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三)强化企业教育培训。2024年12月底前结合绩效评级和秋冬季强化管控措施要求,邀请相关专家为企业开展专题培训,帮助企业提升日常环保管理水平和污染治理设施检查维护保养能力。(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经开集团)
(四)强化有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企业监管。2024年8月底前组织各街镇、经开集团对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废气收集、废气治理设施、含VOCs物料使用和储存环节管控开展一轮排查,着重加强源头管控、提高中间收集、强化末端治理等环节监管,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处理。举一反三,加强对王稳庄镇等重点区域发现问题企业的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经开集团)
(五)强化监督帮扶。2024年12月底前持续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监督帮扶,指导企业严格按照预警等级落实响应措施,对于拒不执行应急响应措施的单位,严格立案处罚。(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经开集团)
二十三、噪声扰民问题解决不力。2023年截至督察期间,西青区“12345”热线收到的环保类型举报件总数量为1777件,其中噪声类有1431件,占比超过80%。通过梳理重复举报5次以上的举报件,噪声类占比高达96%。
区级领导负责人:张建凤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资源局西青分局、区运管局、区城管委、公安西青分局,各街镇、经开集团
整改目标:强化噪声污染防治监管责任落实,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格局,提升西青区噪声污染防治水平。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对于涉及国省干道、高速公路、轨道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及其周边噪声敏感建筑物规划建设的情形,应在规划建设之初充分考虑噪声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影响,合理划定防护间距,切实从源头改善声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西青分局)
(二)2024年12月底前对群众信访反映强烈的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建立清单台账,进行重点监管。(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经开集团)
(三)开展噪声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噪声超标排放、夜间擅自施工等违法行为,对产生噪声污染且拒不落实整改要求的单位依法从重处罚。(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经开集团)
(四)加强公路工程施工管理,落实好路面病害处置与噪音控制措施,强化公路隔音降噪设施维护与保养,切实减少噪音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责任单位:区运管局)
(五)加强城市道路桥梁养管和隔音降噪设施维护,切实从源头减少噪声产生;加强渣土堆放点作业监管,切实减少渣土卸地噪声扰民问题。(责任单位:区城管委,相关街镇)
(六)加强广场及公园周边巡逻,对有广场、公园跳舞噪音扰民情况及时教育、劝散;对高频交通噪声扰民地区加强巡查,提示过往车辆减速慢行,发现车辆“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责任单位:公安西青分局)
二十四、餐饮油烟监管力度不足。督察发现,西青区仍有91家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存在废气直排现象,部分餐饮经营单位未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对周围造成影响。
区级领导负责人:张建凤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经开集团
整改目标:加强餐饮经营单位餐饮油烟排放管控,集中开展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一批突出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立整立改。2024年9月底前组织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91家餐饮经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安装,减少餐饮油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镇、经开集团)
(二)制定整治方案。2024年3月底前编制印发《西青区2024年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完善餐饮经营单位清单,督促街镇开展好日常监管检查。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发现问题及时跟踪督导。(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经开集团)
(三)强化执法检查。开展餐饮油烟、异味污染源专项执法检查,2024年12月底前,以群众多次重复举报为重点,检查饮食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情况、油烟净化设施清洗记录及油烟达标排放情况,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处理并督促落实整改,确保餐饮油烟、恶臭污染物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经开集团)
二十五、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测造假。2024年3月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工作组开展移动源专项监督检查,西青区20辆柴油货车、2台非道路移动机械、2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被指出存在问题。
区级领导负责人:张建凤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强化移动源监管执法,严厉打击涉移动源尾气排放造假等违法行为,切实提升全区移动源治理水平。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立行立改。对通报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问题企业现场逐一核查,采取约谈、责令整改的措施督促企业整改,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二)开展专项培训。2024年12月底前组织全区15家混凝土搅拌站和10家机动排放检验机构开展移动源专项培训,切实提升全区移动源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三)举一反三。结合全市移动源专项监督帮扶行动,对全区柴油货车、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非道路移动机械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加大对弄虚作假、破坏污染控制装置,尾气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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