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寺镇关于成立诚信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对全镇信用建设工作的领导,夯实诚信建设基础,明确诚信建设责任,按照区委主要负责同志批示精神和区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现成立覆盖各领域工作的诚信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 张伟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 韩云涛 副镇长
副组长: 李金桥 党委委员
田俊勇 副镇长
郭立君 副镇长
刘琳洁 副镇长
赵学鹏 副镇长
穆光柱 科技副镇长
成 员: 武 好 李 鑫 李 冉 崔洪永 郭光明 李殿波 魏春志 蒋义红 李 超 张玉龙 李 燚 王士清 韩振彪 李恩新 郭长亮 周家农 张其良 孙晓廉 石 维 李 陪 张 俏 史树奇 高运泽 张宝龙 刘树春
镇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企服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李冉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诚信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的组织协调工作。
附件:大寺镇诚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2020年12月7日
附件:
大寺镇诚信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宣 传:负责镇诚信建设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加强媒体宣传。
建设办:负责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情况工作。组织大寺镇内建筑类企业签署信用承诺书报送至镇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食安办:负责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情况工作。组织大寺镇内村居企业、个体工商户签署信用承诺书报送至镇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产办:承担镇内第三产业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配合区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本领域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工作。组织大寺镇内第三产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签署信用承诺书报送至镇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企业服务中心:承担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及工业企业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配合区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本领域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承担镇内农业企业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负责组织推动本镇辖村内的诚信宣传工作。
综合执法局:严格把控“双公示”信息公示情况、质量。
安全办:严格把控“双公示”信息公示情况、质量。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严格把控“双公示”信息公示情况以及政务诚信情况、信息异议情况,配合区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本领域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工作。
上述各成员单位,应把各自承担的诚信建设工作与各部门的本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列入工作计划和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统筹安排,认真实施,把诚信建设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各村(居),负责组织推动本村(居)诚信建设各项工作。每月开展社区、进村镇等信用宣传或教育活动不少于两次,并按时将活动新闻报送至镇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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