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街)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机关各科室,有关驻镇单位、企业: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全面落实2016年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镇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鉴于人事变动,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调整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宝梁 镇 长
副组长:符新华 副镇长
强 军 副镇长
李清民 副镇长
孙长禄 副镇长
李娟华 镇长助理
成 员:王跃平 镇东派出所所长
孙迎春 镇西派出所所长
曹群路 镇市场监管所所长
吴仕强 镇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
李全航 政府办主任
张立军 市容环卫管理站站长
刘少锋 综治办主任
胡有华 民政办负责人
何庆祥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陶 健 安全办副主任
门留仁 三产办负责人
刘文海 教委办主任
高海龙 城建办负责人
李星凤 财政所所长
张乐宇 居民办主任
王春明 文广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办公室由任军同志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及协调。办公室负责协助镇食安办及有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的综合管理工作,协助各监管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专项整治、案件办理,按时向镇食安办上报工作情况。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三级监管体系,拟定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协助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和事故处理等协调联动机制;受理协调投诉和举报,并按职能移交有关部门办理;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制度,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中期督查和年终考核评估工作;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并与各食品药品安全监控点签署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发生重大食品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建立定期与食品药品安全监控点谈话制度,组织召开食品药品安全会议,督导各村(居)委会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定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联系电话:022-27930991。
2016 年 3 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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