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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窝镇2023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试行)

发布日期:2023-07-05 来源: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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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张政发〔20234

关于印发《张家窝镇2023年防汛抗旱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张家窝镇2023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2375

(此件主动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各项工作要求,以突发工作原则,结合本镇实际,统筹做好防汛抗旱应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一章 总体要求

1.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十项行动”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底线思维底到底、极限思维到顶端的防灾抗灾、减灾救灾理念,努力防范化解重特大水旱灾害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工作目标

坚持镇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充分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和滨海新区镇海桥地道“9.4”积水亡人事件教训,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树牢风险意识、危机意识,高标准落实防洪水、防沥涝和极端强降雨应急关、停、限、避各项措施,切实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实现张家窝镇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务院令第4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务院令第5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天津市防汛抗旱条例》、《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天津市蓄滞洪区管理条例》、《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天津市西青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文件、预案及相关标准,并结合我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本镇组织应对水旱灾害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张家窝镇行政区域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洪水城区积水、农村沥涝、干旱等灾害,以及由此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

第二章  防汛工程基本情况

    张家窝镇位于天津市西南部,西青区中部,南靠独流减河,东临天津高科技产业园区,西依京沪铁路,京福公路、京沪高速公路穿镇而过。张家窝镇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季风气候区,其特点是干湿季节分明,寒暑交替明显,地势相对低洼,主要承担着大清河系洪水防御、本镇除涝和市、区沥水代排三项任务

2.1河道

张家窝镇境内现有一级河道一条,即独流减河,全长4.5km。两岸全长6km,其中左岸4.5km,右岸1.5km,起止断面津沪铁路以东500米至与精武镇交界处。独流减河是我区境内最主要的一条泄洪河道,排水走向自北向南,设计流量为3200立方米/秒,大清河系洪水主要通过该河入海。

现有二级河道5条,共28.43km。其中:新丰产河,全长6.2km,起止断面宣家院村与小甸子村交界处至津晋高速,界内与西大洼排水河相连接;程村排水河,全长4.1km,起止断面独流减河至高村闸与精武镇交界处;西大洼排水河,全长5.6km,起止断面宽河寝园桥至华科八路;自来水河,全长6.1km,起止断面柳口路-西大洼排水河;东西排总河,全长6.43km,起止断面天华路桥-河道二所西500米。

现有骨干河道及干渠6条,共18.217km。其中:截流渠,全长4.45km,起止断面津沪铁路以东500米至精武镇交界处;丰产河故道,全长7.185km,起止断面营建路至京沪高铁。沿线居民区雨水泵站2座,工业园区雨水泵站2座;八百米排干,全长2.65km,起止断面丰产河至琉城西泵站;东渠,全长3km,起止断面丰产河故道至丰产河,上游为石砌河道;西琉城排干,全长1.917km,起止断面丰产河至琉城东泵站;景观河,全长1km,起止断面丰产河故道至东渠。

现有农村沟渠共24条,共66.5km;农村坑塘共17个,共124亩。

2.2排涝泵站

我镇境内现有排涝泵站3座,分别为张家窝中学泵站设计流量4立方米/秒、枣林大道泵站设计流量1立方米/秒和周李庄泵站设计流量4立方米/秒。以上泵站均为排灌两用泵站,汛期河道一旦高水位行洪,为确保镇区防洪安全,所有口门将全部封闭。汛前,已完成水泵、水闸等设施的维修检修工作,水利设施运行状态良好,洪水来临之前,可以安全及时地关闭闸门,启动水泵开车排水,起到防洪除涝保障作用。

2.3 地区防御重点

独流减河左堤为天津市城市防洪堤,在我镇境内4.5千米,为我镇防洪责任段,不能出现问题。石化北里小区周边地势低洼,由于建设年代久远,原来无雨水管线,因此易形成积水,为防御重点。


防汛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3.1挥机构

张家窝镇人民政府成立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在镇党委领导下,统一指挥全镇防汛抗旱工作,具体人员构成如下:

     挥: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指挥:张立军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洪泊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侯新亮  副镇长

                 副镇长

              刘晓林   副镇长(负责日常工作)

              徐雅冬   副镇长

挥: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镇安全办负责人

                 镇农村工作办负责人

                 镇建管办负责人

                 镇社区办负责人

镇防指是本辖区防汛抗旱工作的常设机构,行使本辖区防汛指挥权,组织督促防汛抗旱各项工作的实施,日常工作由常务副总指挥刘晓林同志担任。

镇防指职责:贯彻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防总)、海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海河防总)、天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西青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的决定;按照镇党委、镇政府部署要求统一指挥镇域内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发布抗洪、救灾动员令,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启动、终止全镇防汛抗旱应急响应;下达防汛抗旱指示、命令;组织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组织抢险队伍,储备抢险救灾物资,守护重点工程、部位,保障安全度汛;组织协调本镇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并做好群众食宿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镇灾后生产自救、慰问、安抚工作,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接收、发放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3.2日常工作机构

镇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办)设在镇农村工作办,负责本镇防汛抗旱日常工作,镇防办主任由镇农村工作办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镇安全办、建管办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镇政府126室,防汛联系电话:87983583,防汛紧急联系人:于永全,联系电话13820191212。镇防汛值班设在镇政府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87983344。

镇防办职责:

承担镇防指日常工作,起草镇防指有关文件,组织落实镇防指各项工作部署;协调镇防指成员单位、各工作组,检查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防汛抗旱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修订张家窝镇防汛预案、组织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处置情况的收集、上报工作;承办镇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3.3成员单位及职责

镇防指成员:镇武装部、镇党政办、镇农村工作办、镇建管办、镇环保办、镇财政办、镇安全办、镇社区办、镇民政办、镇教委、镇市容环卫、镇宣传、镇文旅办、镇综合执法局、镇服务业办、镇企服办、镇国土监察、卫生服务中心、镇防疫办、镇综治巡逻队、驻镇消防救援站、张家窝派出所、交通张窝大队、镇属7个行政村、11个合作社、19个社区等60个部门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

成员单位职责:

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天津市防洪抗旱条例》的有关规定和镇防指的统一部署,根据分工,组织本部门并督促本行业其他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1.镇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组建抢险队伍,参加防汛抢险救灾活动;负责做好部队增援我镇抗洪、救灾的有关协调工作;负责人防工程的防洪自保安全,确保人防工程度汛安全。

2.镇党政办:综合协调、督促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开展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协调物资调运、抢险人员输送、群众转移等所需交通工具;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工作,保障救灾物资运输安全、及时到位;负责协调公路交通部门,做好排水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

3.镇宣传正确把握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根据镇防指提供的新闻线索和素材,协调新闻媒体对全镇水旱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的相关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宣传防汛避险常识做好重大险情信息对外发布工作。

4.镇建管办:负责防汛抗旱、水毁工程修复建设相关项目手续审批;在规划选址及建设项目审批中,对沿河两侧、蓄滞洪区新建项目进行严格控制,保证防洪用地需求;负责突发地质灾害勘察、监测,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预防、工程治理等工作;做好城镇排水工作,负责镇区泵站、管网、涵闸等防汛设施安全运行,保证雨后主干道路无积水加强与供电部门的联系,统筹协调汛期电力供应负责本系统排水相关工程设施运行安全,组织做好镇区排水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度汛;组织指导监督危陋房屋安全度汛工作

5.镇服务业办: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生活必需品等消费品物资调拨、供应和储备管理;组织做好本系统防汛抗旱自保等工作。

6.镇企服中心:负责区拨或镇级粮食储备与管理工作;负责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防汛抗旱救灾所需生产资料和救灾物资清单,调查区内工业企业相关物资的产能情况,并按照物资组要求协调做好相关物资的生产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做好工业园区设施排查及防汛防灾工作。负责全镇防汛抗旱通信保障工作

7.驻镇消防救援站:负责组织消防救援队伍配合各抢险救援队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负责指导汛期消防安全,防汛隐患检测、设备检修、险情抢护。

8.文旅办:负责组织、指导做好旅游景区、景点游客的疏散、转移、避险、应急救援等工作,排查文体设施周边防汛安全。

9.镇市容环卫:负责排查低洼道桥、地道涵洞等基础设施防汛安全隐患。

10.镇国资办: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镇属国有企业做好防汛抗旱救灾物资的生产、调度工作;组织所监管企业做好防汛抗旱自保工作。

11.镇农村办:负责做好农村排涝除险和农业灾害统计工作;做好受灾地区农业恢复生产指导工作;监督检查、农业系统防汛抗旱安全负责农业灾害统计工作;组织落实渔业自保自救措施负责防汛抗旱日常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提出防汛抗旱预警响应、会商建议;组织实施洪水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组织指导沥涝排水工作;组织防汛抗旱专业队伍、专家组组建,负责镇级防汛专储物资的储备与管理,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水利工程、排水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及水毁工程修复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等工作;结合我需求协调有关级单位指导做好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及行洪河道水情测报、防汛抗旱抢险技术指导等工作;负责协调自来水供水企业做好自来水供给安全保障及防汛抗旱隐患监测、设备检修、险情抢护等工作;必要时,可提请以防指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根据镇党委、政府安排组织、协调区应急局重大、特别重大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统一协调指挥级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的调拨;指导协调水旱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救助工作负责气象监测预报转发工作。

12.镇安全办:负责监督、指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13.镇环保办:负责做好工业企业、与防汛抗旱相关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严防降雨期间雨水排水口门污水混入;指导并组织实施水质监测,调查处理水污染事故和纠纷。

14.镇财政办:负责镇级防汛抗旱资金保障,做好镇属泵站、水闸等水利设施更新改造及应急除险工程、水毁工程修复、防汛抗旱救灾资金安排,及时拨付,监督使用并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15.镇教委:组织做好全镇教育系统校舍、人员安全等防汛工作;指导有安置任务的学校做好转移安置工作;做好教育系统防汛抗旱等工作;做好危漏校舍维修改造,及时排除中小学校园内积水,确保中小学校度汛安全。

16.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卫生服务中心设施排查,统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做好汛期医疗救援工作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灾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防指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

17.镇社区办:负责做好居民小区排水自救工作,统筹物业做好小区内设施隐患排查、设备检修以及地下车库防汛排涝。

18.镇民政办:负责组织、指导受灾群众安置和生活救助等工作。

19.镇综合执法局:负责镇区日常巡查,协助治理河道内非法阻碍行洪河道行为。

20.镇防疫办:负责做好汛期防疫工作落实及指导。

21.镇综治巡逻队:负责做好镇内综治维稳工作。

22.张家窝派出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打击破坏防汛设施等违法行为;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和物资转移;紧急情况下,做好落实镇防指命令的保障工作。

23.交警支队张家窝大队:负责汛期交通疏导工作保证防汛抗旱救灾交通畅通

24.各村村委会及合作社:负责组织村民、股民、未拆迁老村台村民做好防汛自救工作,做好转移安置。

25.各社区:负责协调物业做好本社区范围内沥水排除工作,利用一切保障措施,确保居民小区院内不出现严重积水。

3.4成立专项工作组

为应对防汛突发事件,成立工作组与办事机构一起共同承担镇防指的有关工作。

一、水情组

    长:副镇长刘晓林

牵头单位:农村工作办

成员单位:环保办、综合执法、综治巡逻队、国土监察

    工作职责:

1)承担镇内各河系雨水情测报、洪水预报任务;

2)根据上游雨水情,开展洪水预报作业,提前预判洪水对我镇影响,提出水情预警意见向各有关部门通报雨水情、旱情及预警信息,并提请召开防汛抗旱会商会议

3)根据需要,开设临时观测站点,并做好重要点位水文要素加报;

4)通报本镇雨水情旱情

5)负责必要的水质监测、化验工作;

6)完成镇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日常工作由镇农村工作办公室承担。

二、调度组

    长:副镇长刘晓林

牵头单位:农村工作办

成员单位:镇建管办、镇安全办、镇社区办、镇市容环卫、镇服务业办、镇企服办

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修订洪水防御和调度方案;

2)掌握我镇及和我镇相关的河流防洪工程工情、雨水情、调度方案等基本情况;

3)负责组织审定在建涉河项目度汛方案;

4)负责联系协调相关街镇防办,做好河系防汛调度工作;

5)负责骨干河道洪水调度,督促、指导村委会、合作社做好区域内所属河道洪水调度工作;

6)根据雨水情、旱情发展变化,提请召开防汛抗旱调度会商会议,提出调度参谋意见;

7)负责拟定、发布防汛调度指令,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调度指令。

日常工作由镇农村工作办公室承担。

三、抢险组

    长: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王洪泊

牵头单位:农村工作办、安全办

成员单位:武装部、镇综合执法局、镇建管办、各村(合作社)

工作职责:

1负责了解周边地区雨水情、旱情、工情和险情,掌握全镇重要河道的工情、险情;

2)指导责任部门制定除险加固措施和抢险抗旱方案,汇总险情,提请召开防汛抢险救灾会商会议,提出防汛抢险队伍、物资需求;

3)组织镇级防汛抢险队伍实施抗洪抢险救灾活动,指导做好蓄滞洪区坝埝扒除、破口分洪等工作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行动

4)派出专家组,督查、指导各村委会、合作社做好防汛抢险工作;

5)在专业部门指导下,进入灾区监测各类安全隐患,抢修各类生产生活设备、设施故障,排除险情;

6)完成镇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日常工作由镇农村工作办公室、安全办共同承担。

四、转移安置组

   长:副镇长徐雅冬

牵头单位镇社区办

成员单位:镇教委、镇农村工作办公室、安全办、镇服务业办、镇企服中心、镇文旅办、镇民政办、张家窝派出所、镇防疫办、卫生服务中心、各村委会及合作社、各社区

工作职责:

1)组织协助各村委会、合作社及相关社区开展蓄滞洪区和受洪涝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及安置工作

2)组织协调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救助保障

3)组织做好受灾地区和人员的卫生医疗和防疫工作

4指导群众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紧急转移情况下的疫情防控工作。

5完成镇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日常工作由镇社区办承担,其他部门配合。

五、通讯组

   长:副镇长李根

牵头单位企服中心

成员单位:镇建管办、市容、镇农村工作办公室、镇安全办、镇服务业办

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防汛抗旱通信保障工作。

(2)负责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防汛抗旱指挥现场应急通讯保障工作。

(3)负责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防汛抗旱紧急时期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4)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抢修因灾受损的公共电信基础设施;建立与其他支援单位的通信联络。

(5)完成镇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日常工作由部门配合。

六、物资组

   长: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王洪泊

牵头单位农村工作办、党政办

成员单位:镇武装部、镇综合执法局、镇服务业办、各村委会及合作社、各社区

工作职责:

1)负责防汛物资的储备、冻结,并落实责任制,保证汛期可随时调用;

2)组织防汛抢险物资的调运工作;

3)指导镇级防汛抢险物资的操作与使用;

4)建立沟通防汛抢险物资渠道,保证物资及时补充到位;

5)完成镇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日常工作由镇农村工作办公室承担。

七、财务组

   长:副镇长  李根

牵头单位财政办

成员单位:镇党政办、镇农村工作办

工作职责:

1)会同镇防办做好防洪抢险所需经费的审批拨付;

2)会同镇防办提出救灾资金的计划方案,报批后拨付;

3)会同镇防办做好水毁工程修复手续及款项的审批和拨付;

4)会同镇防办向国家申请特大防汛、救灾款项申请国家、市级防汛抗旱款项工作

5)会同镇防办做好防洪救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6)完成镇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日常工作由镇财政办承担。

安全保卫组

  长:张家窝派出所所长闫凤冰

牵头单位张家窝派出所

成员单位:镇武装部、驻镇消防救援站

工作职责:

1)组织做好群众转移时的社会治安、交通疏导和转移后受灾地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2)做好防汛抢险现场安全警戒、人员车辆疏导等工作;

3)做好重点防汛目标的安全保卫打击破坏防汛抗旱工作的犯罪活动

4)优先保障抗洪救灾车辆通行,维持防汛抢险救灾重要交通道路秩序;

5)制定发布涉及社会稳定与人民安全相关的安全措施通告,并付诸实施;

6)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日常工作由张家窝派出所承担。

、交通运输组

  长:副镇长侯新亮

牵头单位:市容环卫办

成员单位:交警支队张家窝大队、镇综合执法局

工作职责:

1)组织协调调运物资、输送抢险人员和群众转移所需交通工具,疏导交通,保障救灾物资运输到位;制定镇域内铁路路涵、公路路涵应急措施。

2)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日常工作由镇市容办承担。

生活保障组

  长:党政办主任  刘飞

牵头单位:党政办

成员单位:镇民政办、社区办、镇农村工作办公室

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镇政府做好区级防汛抢险队伍生活保障工作;

2)指导镇政府做好转移安置群众的生活保障工作;

3)负责级生活保障物资的调拨、供应;

4)负责级防汛指挥机构的后勤保障工作;

5)完成防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日常工作由镇党政办承担。

十一、信息宣传组

   长: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王洪泊

牵头单位:宣传办

成员单位:镇武装部、镇党政办、镇农村工作办、镇建管办、镇环保办、镇财政办、镇安全办、镇社区办、镇民政办、镇教委、镇市容环卫、镇文旅办、镇综合执法局、镇服务业办、镇企服办、镇卫生服务中心、镇防疫办、镇综治巡逻队、各村(合作社)、各社区

工作职责:

1)负责防汛抗旱信息报送工作;

2)组织做好防汛抗旱宣传报道工作;

3)负责重要文件起草、简报编写等工作;

4发布防汛抗旱预警相关信息;

5)完成镇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日常工作由镇宣传办承担。

十二、防疫卫生

   长:副镇长 侯新亮

牵头单位:防疫办

成员单位社区办、市容环卫中心、卫生服务中心各村(合作社)、各社区

工作职责:

1)负责防汛抗旱期间消杀工作

2)组织并指导各社区做好防汛抗旱期间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3)负责突发性疫情处置工作;

4)完成镇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日常工作由镇防疫办承担。

3.5村级组织体系

辖区内7个村、11个合作社设立防汛领导小组,组长由村党组织书记合作社理事长担任,小组成员由村、合作社两委成员组成,明确防汛职责,形成防汛合力,有效组织本村村民、股民做好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4

1)熟悉镇防汛抢险预案,组织村级抢险队伍;

2)按照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开展本村防汛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

3)当接到镇防汛指挥部洪涝灾情预警信息时,村防汛领导小组成员立即上岗到位,将预警信息传到户到人。


监测与预警

4.1监测

为有效防控防汛突发事件的发生,做好对突发事件风险因素评估,依托水文、气象、海洋、工程险情和上级部门及上游地区发布的监测信息,建立完善日常防汛监控机制。

1)镇农村工作办公室密切关注相关气象、雨情信息,随时掌握趋势预测和灾害预报信息。

2)镇农村工作办公室掌握分析全区及我镇雨水情信息,通报相关情况,做好水质监测和化验工作。

3严格执行工程查险制度。工程管理单位日常对堤防、水库、闸站等防洪工程和安全保护范围的区域进行定时巡查检查。穿堤建筑物巡查范围包括建筑物本身及其管理范围区域等。汛期当河道水位低于警戒水位时,巡堤查险工作由镇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当河道水位达到或超过警戒水位后,巡堤查险工作由镇农村工作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完成;当河道水位达到保证水位以上应加密巡查频次、增加巡查人员。有景观要求的河道每天检查。

4.2预警

4.2.1预警分级

防洪预警等级由低到高分为级、级、级、级四个等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

(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蓝色预警(易积水路段平均积水深度达到0.2米):

预计我镇及上游区域将发生流域性强降雨;

防洪堤防及水闸出现一般险情。

(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黄色预警(即降雨强度达到或超过10毫米/小时,小于20毫米/小时,积水深度达到0.2米,小于0.5米):

防洪堤防及水闸出现较大险情。

(3)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橙色预警(即河道流量达到100-150立方米/秒,降雨强度达到或超过20毫米/小时,小于30毫米/小时,道路大面积积水深度达到0.5米小于1米):

防洪堤防及水闸出现重大险情。

(4)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红色预警(即降雨强度达到或超过30毫米/小时):

防洪堤防发生决口;

防洪堤水闸发生垮塌。

4.2.2预警信息发布

镇防办根据以下信息综合分析后,提出发布预警建议:

1)区防办发布的相关预警响应通知;

2)区气象局发布的信息;

3)我镇上游地区发布的防汛预警信息,水情组发布的水情监测预报信息,工程管理部门的险情报告。

级预警由镇防办主任签发;级、级预警由镇防指副指挥签发;级预警由镇防指指挥签发。

预警信息可通过公告、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手机、警报器等方式发布。

4.2.3预警响应措施

发布应急响应后,镇防指及各组、各成员单位,按照上岗规定及时在本部门上岗,并做好适时集中办公和参加会商准备。

1级预警

镇防指常务指挥,镇防办主任,水情组、调度组、抢险组、物资组、信息宣传组负责同志上岗到位。

2级预警

镇防指指挥、常务副指挥、指挥,镇农村工作办公室、镇城建办等镇防指成员,镇防指各组组长上岗到位。

3级预警

镇防指指挥、常务副指挥、指挥,镇防指成员,各组组长上岗到位。

4级预警

镇防指指挥、常务副指挥、指挥,镇防指全体成员和各组组长上岗到位。


应急处置

5.1信息报告

1)一级行洪河道或水库发生突发事件或即将发生突发事件时,各村委会、合作社或工程管理单位应及时向镇防指报告灾害信息、先期处置情况及本级别预警响应情况。

河道、堤防发现险情或异常情况时,各村委会、合作社或工程管理单位应立即对险情进行鉴别并迅速采取抢险措施,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发生汛情时,巡堤查险报险实行由河系管理部门汇总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查险情况后,每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区防办、抢险组上报巡堤查险情况。较大险情、重大险情在10分钟内电话报至镇防办、抢险组。

2)信息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时间、地点、事件性质、损害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可能发展的趋势、现场指挥部及联系人、请求支援情况等。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事件,应根据灾害可能达到或演化的级别和影响程度,及时续报事件发展情况。

5.2先期处置

1)一级行洪河道或水库发生突发事件后,镇农村工作办公室或工程管理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接报后,迅速核实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对事态发展进行科学研判,根据危害程度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应急力量参与抢险救援,并向区防指报告。

5.3处置措施

5.3.1 响应行动

1级响应

镇防办:启动级响应;起草并下发级防洪应急响应通知;督促检查镇防汛各有关单位、各村委会、合作社防洪应急响应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收集整理全镇防汛各有关单位工作情况,上报各级领导,并通报有关单位;适时建议并组织防汛会商会议;起草下发防汛会商会议精神,并抓好落实;组织做好防汛检查工作;组织做好防汛现场视频、图片等资料的采集整理;通知镇级防汛抢险队伍收拢人员,检查抢险设备,随时做好防汛抢险准备。

水情组:下发应急响应通知;增加相关水情报讯站信息的报送频次;关注气象预报和雨水情变化趋势,向镇防办和其他工作组通报雨水情信息;洪水预报预警作业,制作和发布洪水预报预警信号;加强与上游水情部门沟通,互相通报水情和预报预警信息;参加镇防汛会商,提供水情会商材料;应急测报人员、仪器设备、车辆等准备工作;应急水质监测的准备工作;镇防指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调度组:按照镇防办IV级应急响应通知按时上岗;参加镇防办组织的防汛会商会议;及时掌握我镇雨水情、工情,以及气象预报和洪水预报情况;视汛情提请召开防汛调度会商会议;根据气象预报、洪水预报和镇河道实时水情,分析提出调度建议;根据会商结果,起草下发防汛调度指令;监督相关单位落实镇防指调度指令,并及时反馈。

抢险组:全员上岗;参加镇防汛会商会,全面掌握镇级行洪河道的工情、险情,了解周边地区水雨情、工情、险情;通知抢险专家24小时待命,随时做好抢险技术指导准备;根据需要派出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及时汇总全镇险情及抢险情况。

物资组:清点整理救灾物资及设备,做好调拨准备。

通讯组:各成员单位处于24小时高度戒备状态,每隔4小时联络一次,确保内部联络畅通。各单位做好奔赴抢险现场各项准备工作,时刻准备完成镇防办下达的通信保障任务。

信息宣传组:信息宣传组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上岗到位,视需要起草领导讲话、汇报材料,组织编发汛情快报、防汛简报、情况专报,向镇领导、防指有关部门反馈汛情变化和处置情况;组织编发新闻通稿,向新闻媒体通报汛情和工作情况,视新闻媒体需要组织现场采访。

转移安置组根据职责在各级预警时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

各村委会、合作社按照各自方案确定各级响应时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2级响应

镇防办:级响应的基础上,起草并下发级防洪应急响应通知;通知物资组做好防汛物资调拨准备,随时调运;镇防指其他各组根据安排及分工开展相关工作。

水情组:级响应的基础上,增设临时测报站点并及时报送水情信息;滚动洪水预报作业,视水情变化增加洪水预报预警频次;及时向区水务局汇报本水情和预报预警信息;参加上级组织的水情会商会,提交相关会议材料,会后向镇防办通报会商综合意见;水文测报突击队赶赴现场,做好分洪口门现场测报准备工作;做好临时断面测验任务;做好应急水质监测工作。

调度组:级响应的基础上,按照镇防办级应急响应通知按时上岗;根据河道水情变化,适时提出加测加报水文断面;根据河道、水库汛情发展变化,以及气象预报、洪水预报情况,分析提出农村排沥限禁排、蓄滞洪区启用等调度综合建议;根据会商结果,起草并下发防汛调度指令。

抢险组:级响应的基础上,派出专家组分赴抢险一线,提供抢险技术支持;通知机动抢险队做好抢险准备待命。

物资组:通知各企业代储物资单位相关人员上岗到位,提请储备单位加强值班,保持通讯畅通。

财务组:会同镇防办对各街镇资金申请进行核准,并统筹拨付镇级防汛经费;根据工作需要,财务组会同镇防办向西青区申请特大防汛、救灾款项,并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及时向相关单位拨付资金;会同镇防办对防汛、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信息宣传组:全员上岗到位,在级防洪应急响应基础上增加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汛情和工作情况,组织新闻媒体赴现场采访等内容。

保卫组、转移安置组根据各自职责在各级预警时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

各村委会、合作社按照各自方案确定各级响应时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3级响应

镇防办:级响应的基础上,起草并下发级防洪应急响应通知;根据需要,提出组建抗洪前线指挥部的建议,并负责实施;组织做好镇级防汛抢险队伍调动和物资的调拨,镇防指抢险组协助;派出镇防指工作组,督促检查防汛工作落实情况。

水情组:级响应的基础上,提请上级水文部门召开水情会商会,通报本镇水情和预报预警信息;做好分洪口门及蓄滞洪区的测报工作。

调度组:根据河道水情变化,适时提出加测加报水文断面;根据河道、水库汛情发展变化,以及气象预报、洪水预报情况,分析提出农村排沥限禁排、蓄滞洪区启用等调度综合建议;根据会商结果,起草并下发防汛调度指令。

抢险组:级响应的基础上,专家全员上岗,24小时待命;定期召开抢险组会商例会;根据需要派出机动抢险队参加抢险任务;指导做好分洪口门破口分洪技术指导等工作。

物资组:密切关注物资需求状态,随时上报物资库存情况。

财务组:全员上岗到位;会同镇防办对各街镇资金申请进行核准,并统筹拨付镇级防汛经费;根据工作需要,财务组会同镇防办向西青区申请特大防汛、救灾款项,并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及时向相关单位拨付资金;会同镇防办对防汛、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信息宣传组:全员上岗到位,在级防洪应急响应基础上增加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汛情和工作情况,组织新闻媒体赴现场采访等内容。

保卫组、转移安置组根据各自职责在各级预警时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

各村委会、合作社按照各自方案确定各级响应时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4级响应

镇防办:级响应的基础上建议镇防指发布抗洪抢险动员令,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加抗洪救灾工作;提请区防办给予物资、队伍支援,并做好相关工作。

水情组:在级响应的基础上通报上级水文部门的水情会商意见;做好破堤或决口等临时水文测报工作;加强水文站站房、水文测验设施的自保。

调度组:根据河道水情变化,适时提出加测加报水文断面;根据河道、水库汛情发展变化,以及气象预报、洪水预报情况,分析提出农村排沥限禁排、蓄滞洪区启用等调度综合建议;根据会商结果,起草并下发防汛调度指令。

抢险组:级响应的基础上,专家全员上岗,24小时待命;定期召开抢险组会商例会;根据需要派出机动抢险队参加抢险任务;指导做好分洪口门破口分洪技术指导等工作。

物资组:组织做好镇防办和其他单位物资支援和征集社会物资的接收准备。

财务组:会同镇防办对各村委会资金申请进行核准,并统筹拨付镇级防汛经费;根据工作需要,财务组会同镇防办向西青区申请特大防汛、救灾款项,并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及时向相关单位拨付资金;会同镇防办对防汛、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信息宣传组:全员上岗到位,在级防洪应急响应基础上增加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汛情和工作情况,组织新闻媒体赴现场采访等内容。

保卫组、转移安置组根据各自职责在各级预警时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

各村委会、合作社按照各自方案确定各级响应时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4.3.2 抢险行动

各村委会、合作社负责防洪工程抢险。发生险情时,相关防汛责任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迅速全力组织开展抗洪抢险。发生较大险情或重大险情时,由各村委会、合作社提请镇防办调动镇防汛机动抢险队参加抢险;如险情继续发展,视情况由镇防办联系部队参加防汛抢险。在抢险过程中,农村工作办要认真统计用工用料投入,注意收集整理各项技术资料。较大和重大险情抢险结束后要写出抢险技术总结,并按险情级别上报镇防办。

5.4响应升级

当事态进一步扩大,预计超出原来预警响应等级时,镇防办立即向镇防指提出提升预警响应等级建议,并组织、调动相关救援力量实施增援。

5.5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经专家评估,事件危害基本消除,次生、衍生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由发布预警单位宣布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处置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信息。


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保障

1)抢险救灾准备

镇防汛专业技术抢险队在汛期随时待命,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当镇防办启动预警响应后,应当立即收拢队伍,全面检查抢险设备、物资、器械,确定行动路线,明确队伍联系方式等,随时做好出动准备。

2)参加本地区抢险救灾行动

当抢险队所在地域(地区)出现洪水、沥涝、以及区域内供排水、水污染突发事件等险情,根据工作需要,镇防办直接指挥所属防汛抢险分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3)参加跨地区防汛抢险救灾行动

镇防汛专业技术抢险队根据全区抢险形势工作需要在镇防办的指挥下随时准备遂行区防办赋予的防汛救灾任务。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进入突发事件现场实施救援,必须在当地政府或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2物资保障

镇防办是镇级防汛物资管理与调拨的主管部门。镇农村工作办公室物资仓库承担专储防汛物资的储备、维护与调运等日常工作,并对防汛物资使用单位进行技术指导,汛期由镇防指物资组负责组织防汛抢险物资的调运工作。

1)一般汛情

1)镇级防汛物资主要用于全镇一级、二级及重要行洪河道堤防、蓄滞洪区、重要防洪设施抗洪抢险等工作的需要;防汛物资保障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首先由各部门储备的防汛物资自行解决;确因遭受严重洪涝灾害需要调用镇级物资的,应向镇防指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调用。若情况紧急,可先电话报批,后补办手续。

申请的内容包括:用途、物资名称、数量、运往地点、时间要求等。

2)物资组接到镇防办防汛物资调拨令后,立即组织专储仓库或委托储备单位发货,由使用物资部门自行调运与装卸,对于操作技术要求高的物资设备由物资仓库负责组织装卸,并及时向镇防办反馈物资调运情况。

3)物资组负责督促物资使用单位做好防汛物资的接收工作。

4)镇级防汛物资实行有偿使用、调物还物的办法。防汛抢险工作结束后,未动用或可回收的物资,由申请调用单位负责回收返还;已经使用或损坏物资,由申请调用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返还给指定的仓库储备。已消耗的镇级防汛物资由物资使用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调出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重新购置并返还给指定的仓库储备。返还物资经镇防汛物资仓库按照有关规定验收。

5)物资组与申请调用镇级防汛物资单位做好物资交接工作,严格有关手续;调用镇级防汛物资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申请调用单位承担。

2)较大汛情

1)当发生较大汛情,某一部门调用能力不足,提出镇级防汛物资增援申请时,镇防办签发防汛物资调拨令,物资组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足额准备所需防汛抢险物资、机械设备,并保证所有物资及机械设备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同时做好物资出入库记录;交通运输组在物资运送沿途安排警力,保障物资运输道路畅通无阻。物资组应及时向镇防办反馈物资调运情况。

2)当洪水、暴雨灾害或防汛险情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镇防办宣布应急响应工作结束。物资组要做好使用物资统计、未使用或可回收物资返还原仓库等善后工作,并将物资调运应急响应工作总结报告镇防办。

6.3资金保障

处置洪涝灾害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6.4医疗卫生保障

1)镇卫生服务中心组建医疗卫生救护队伍,包括第一梯队、预备队和防疫队。

2)镇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洪涝灾害地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6.5治安保障

派出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协助组织群众转移,并为相关工作提供通信保障;打击破坏防汛工作的犯罪活动;保证防汛抢险救灾交通畅通;紧急情况下,做好落实市防指命令的保障工作。

6.6通讯保障

镇防指各成员单位应确保汛期值班电话和传真电话24小时畅通。各单位在进入汛期后,应确保防汛指挥调度系统的有效沟通,使用电台、手机、电话、对讲机、网络平台等通信工具保持畅通。

6.7交通运输保障

1)运输管理所牵头,组织协调铁路、道路等单位对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工作,为抢险和撤离人员提供所需运输工具。

2)交通管理局张家窝大队组织做好汛期交通组织疏导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6.8电力保障

电管站主要负责保障抗洪抢险、抢排渍涝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后期处置

7.1  污染物处理

洪水、暴雨事件造成的污染物不得随意丢弃,应进行妥善收集。污染物、废弃物处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必要时请环保部门进行处理。

7.2  事件后果影响消除

事件现场的清理(包括对损坏设备的拆除、修复、检测等),由抢险组负责,若自身力量无法完成,应当向西青区应急局报告,由区总负责决定是否求助外部专业队伍。

7.3  善后及赔偿

由镇长牵头,其他部门配合,迅速组成镇善后赔偿接待组,接待和安抚伤亡人员,进行伤亡赔偿(包括保险赔偿)。

接收静海区东淀蓄滞洪区人口                   转移接收安置工作

按照市区防办的统一部署,静海区蓄滞洪区,一旦发生洪水,两个地区的部分街镇、村庄人口需要向我区转移,按照区防指的安排部署,我镇负责静海区台头镇部分村庄人员的接收安置工作,要求各村及相关单位要以大局为重,通力合作,确保静海区滞洪区人口转移接收、安置工作真正的落到实处。

防汛除涝重点区域应急预案

按区防指的工作部署,独流减河左堤6+65011+1004450米)为我镇防洪堤段,堤顶高程为8.77.7米(大沽高程),顶宽10米,边坡比为1:31:10。现该河行洪能力为2000立方米/秒。当发生50年一遇洪水时,水位达到515米,该河道堤防主要存在两水夹一堤、堤身单薄等安全隐患,该堤段堤防主要张家窝镇7个村及11个合作社负责。

独流减河虽经治理但其沿岸两水夹一堤现象仍然较为突出,确保该河安全运行,对于中心城区除涝安全至关重要。责任地段内如遇60年一遇大雨来袭,河水暴涨至临界点造成河堤漫溢或出现管涌,镇防指接到区级指令后,将调集全镇由各村、合作社民兵组成的抢险队伍立即赶赴抢险现场参加抢险工作。同时,镇农村办调拨机械车辆及防汛储备物资运抵现场,保证物资车辆及时到位,确保抢险工作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并排除险情,从而保证中心城区排水安全。

居民居住区、示范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

三区防汛除涝预案

居民居住区、示范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是我镇防汛除涝重点区域,各相关单位不能有麻痹大意思想,不能存在侥幸心理,要有防汛除涝的整体意识和思想观念,确保三区防汛除涝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促进三区建设又好又快的发展。为此,特别制定三区防汛除涝应急预案如下:

(一)居民居住区

京福里社区、杰盛里社区、田丽社区、瑞欣家园社区、家贤里社区、家兴里社区、民盛里社区、翠景园社区、锦盛里社区、社会山南苑社区、社会山东苑社区、四季花城社区、香邑花苑社区、知景澜园社区、工农联盟社区、珑园社区、翡翠大道社区、文致苑社区、汀兰苑社区及其他居住小区,及全镇市政各条主干道路。

负责人:徐雅冬(副镇长)、刘晓林(副镇长)     

1.居民居住区保障组

  长:王凯

  员:各社区负责人员及工作人员

职责任务:

1)全面负责居民居住区的沥水排除工作,利用一切保障措施,确保居民居住区院内不出现严重积水;

2)协调村(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对社区院内的支干排水管道进行清理疏通工作,确保汛期沥水能够顺利排入主管道内;

3)落实好防汛储备物资、人员、机械、车辆等,如出现水害时及时上报镇防办,并迅速组织防汛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灾工作,在保证人民生命财产不受到损害的前提下,把水害造成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点。

2.市政道路排险组

  长:陈炜

  员:建管办全体人员

职责任务:

1)全面负责全镇市政各条主干道路的沥水排除工作,保证路面不形成严重积水;

2)对建成区内的泵站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保养工作,并对泵站提前增加临时泵,加大排水流量,确保如遇大雨时沥水能够及时排生产河等河道内;

3)落实好防汛物资储备、机械、车辆和抢险队伍,备好编织袋及土源,确保防汛除涝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4)如出现水害时,迅速调动组织防汛物资、机械、车辆和抢险队伍,对全镇主要干道、路口进行抢险,救险工作,确保主要干道及路口不形成高位积水。

(二)示范工业园区

张家窝镇示范工业园区。

负责人:李根(副镇长)

工业园区防汛除涝生产恢复组:

  长:宋慧琪

  员:企服中心、聚慧科技全体人员

职责任务:

1.负责工业园区内的沥水排除工作,组织相关村及相关单位对园区内的主干管道、检查井、泵站及排水闸门进行清理疏通,维修、维护及保养工作,确保汛期沥水排除顺畅,泵站运转闸门启闭能够正常进行。

2.落实好防汛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在抢险时负责疏通三个园区内的所有道路,保证抢险道路畅通无阻,协助镇农村工作办公室做好工业园区内临时排水工作,并将沥水排入老丰产河。

3.如遇水害时迅速组织调动防汛抢险储备物资、机械、车辆及防汛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灾,使工业园区尽量减少因水害造成的损失,尽快恢复生产。

(三)农业产业园区

张家窝镇农业产业园区。

负责人:刘晓林(副镇长)

农业产业园区防汛除涝组:

  长:马佳

组员:农村工作办、盛世飞扬全体人员

职责任务:

1.全面负责张家窝镇农业产业园区内的沥水排除工作,保证农业园区内不受淹,不形成严重积水;

2.对园区内的泵站、沟渠进行检修、保养和清淤疏通工作,确保汛期沥水能够及时排入丰产河;

3.落实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备好编织袋及土源,保证防汛除涝时物资、机械、车辆能够及时到位;

4.如出现水害时,迅速调动防汛物资,组织镇、村两级抢险队伍对设施农业周围及大棚入口处利用土袋进行封堵,确保新建大棚不受淹。

第十附件

附件1:张家窝镇基本情况

1地理位置

张家窝镇地处西青西南部,东与我区精武镇连接,西靠津浦铁路与我区辛口镇为邻,北靠工农联盟农场,南隔独流减河与静海相望,主要行洪河道有,独流减河、自来水河、丰产河、西大洼排河、老丰产河和西琉城排干、八百米排干。

2 社会经济

全镇7个行政村11个合作社,19个居委会,常住人口15人,户籍人口5.3万人,行政区域面积63.4平方公里。在西青区率先完成示范镇建设,形成农业产业园区、示范工业园区、居民居住区、南站科技商务区统筹联动发展。有汽车配套、天安数码城、津福保产业园、经纬恒润、鹏瑞利等企业,还有学校、银行、水利、通讯、农业等基础设施。

3 防洪除涝工程

区域内主要河道自来水河设计水位2.5米,设计流量20立方米/秒;新丰产河设计水位2.5米,设计流量10立方米/秒;西大洼排河设计水位2.5米,设计流量20立方米/秒。独流减河左堤长4450米段。

4 重要交通设施

辖区内有津涞公路、京福支路、津静公路、津沧高速、津晋高速、京沪高铁南站和座落在独流减河上的西琉城大桥等重要交通设施。

附件2风险评估结果

通过对我镇可能发生的洪水、暴雨等事件的事件情景、事件发生可能性以及事件危害后果和影响范围进行分析,划定了风险等级;在采取现有的事件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后,对事件风险等级进行重新评估,确定出现有控制及应急措施的差距,并制定出了应急措施。

评估结论:本镇可能发生的洪水、暴雨等灾害事件;在采取现有预防及应急措施后,可以将本镇可能发生的此类灾害事件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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