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九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要求,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逐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扎实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更加透明。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全区51个一级预算单位和9个街镇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更加规范。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监督性监测结果、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为公开重点,实行月公开、季通报制度。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更加全面。积极落实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征收、补偿、出让等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实现了为民服务、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和在线查询等功能。
(二)信息公开依法稳妥开展。借重高校智力资源,提升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大学城区位优势,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法律顾问体系,提升法制化水平。着力推进执法单位“一对一”、其他单位“顾问团”的法律顾问体系,实行依申请公开会商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强化在线监督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依托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打造依申请公开运行监督平台,将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渠道的依申请公开件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实施在线运转、统一监管,确保实时监控,有效提升依申请公开处理效率,全面提高回复质量。
(三)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全区绩效考核体系,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强化问责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协商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网络,搭建起“横向交流、纵向指导”的沟通交流平台。加大对本区基层单位业务指导,以临岗轮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组织了3次轮训和3期业务培训,累计培训110余人次。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公务员初任培训科目,全面提升公务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68件,主要包括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和电视广播等不同方式公开的政府信息,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47件。
公开内容涵盖了行政机关机构职能、行政许可事项、政策法规、计划报告、业务工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其中,行政许可类信息618件,政策、规范文件类信息341件、规划计划类信息558件、环境保护类信息328件,财政报告类信息230件,机构职能类信息88件、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305件,其他类信息600件。
主动公开途径:一是网站。通过西青区门户网站“西青之窗”的“政务公开”栏目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全区55个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安排专人对本单位的栏目进行维护管理,及时收集、整理本单位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上网公开,方便社会公众获取。二是公共查阅服务中心。位于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的西青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面向广大群众提供网络查询服务,并将各街镇和有关部门报送的政府信息纸质资料进行了分类整理,向社会开放,供社会公众查阅。
2015年,全区各级政府热线服务电话接受群众咨询8693件,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接待群众咨询查阅0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访问量累计达到472813人次,全区回复群众咨询政府信息邮件40件。
2015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围绕重点领域加强信息公开,强化主动发布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主要做法和措施有:一是增设公开主体。增设了天津南站站区办、农技中心、调查队等7个信息公开主体,并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设置的调整,及时对卫生局、计生委等主体进行合并,公开主体由51个扩大到55个。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对具有普惠性、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及时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数字媒体公开发布,扩大信息的受众面、提高了政策影响力。三是提升公开平台。将原信息公开网站并入区政府门户网站“西青之窗”,开设“政务公开”专栏,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突出信息公开和在线服务功能,公开平台的建设和应用水平全面提升。四是完善公开机制。制定了《西青区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方案》,明确每级目录牵头单位,落实公开主体责任,细化栏目保障时限和具体要求,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性。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区共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292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06%,其中,当面申请118件,传真申请4件,网络申请40件,信函申请130件。
全部信息均按时限予以回复,申请回复率100%。其中,已主动公开范围数3件,同意公开答复数90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5件,不同意公开答复数24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87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数49件,告知做出更改补充数20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14件。申请内容主要包括了土地征用信息、拆迁补偿信息、环境治理信息等方面。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区各街镇、各有关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未实行收费制度,全部免费提供。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全区共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15件,行政诉讼案18件,均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与公众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深入分析查找,主要有以下两方面问题:一是信息公开队伍需要加强。二是主动公开质量有待提升。究其原因,基层单位工作人员兼职较多,且人员流动性强,普遍存在依法公开的意识不够强、经验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理解不够深入,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缺乏等问题,制约了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同时,社会公众关心的规划、计划、方案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还需要进一步拓展,部分重点领域、重要部门的信息公开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下一步,我区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完善载体,强化服务。加强“政务公开”专栏建设,拓展网站互动和服务功能,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有效性。二是加强交流,夯实基础。重视和加强基层单位工作力量,加大培训交流力度。完善上下联动学习机制,鼓励基层单位与上级业务部门加强沟通,探索类型化依申请公开案件的解决方法,提升全区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和能力。继续深化与天津师范大学的战略合作,加强对信息公开条例的权威解读,提升依申请公开的法制化水平。三是健全机制,强化监督。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考核评议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定期通报考评机制,定期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完善电子政务平台电子监察功能,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工作绩效、机构人员、考试培训等工作的综合管理,提升管理效率,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发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06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4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65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81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394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7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04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3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9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4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4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9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18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4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4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3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9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74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18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9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3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9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5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4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1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3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1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13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6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87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49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2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14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5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5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8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8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55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55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5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13 |
九、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www.tjzfxxgk.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西青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府前街2号,邮编:300380,电话:022-27395207,电子邮箱:xiqingxxgk@126.com)。
西青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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