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政府办公厅的指导帮助下,西青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2021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结合全市部署安排,制定印发《2021年西青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继续扩大公开范围、加强解读回应、深化细化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区政府通过西青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持续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着力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等内容维护,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文件类、解读类信息共计10条。准确发布区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2020年部门决算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依照《条例》要求,结合全区机构调整等工作,西青区及时安排责任部门更新调整西青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确保公众获取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具体方式准确无误,并要求各单位做好公开指南内容调整。严格执行《条例》要求,及时调整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精细化水平。西青区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64件,结转上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2021年度内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9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切实做好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结合《2021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指定责任部门具体负责对全区重点领域信息、重点单位信息开展全面检查,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征求意见专栏,明确由起草责任单位依照《西青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要求,公布决策草案、征求意见的方式和期限等。持续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按照《西青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由各单位持续做好目录内认领事项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对解读范围、内容形式、报送程序、措施保障等4方面内容进一步细化调整,明确工作要求,不断强化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基本要求。严格落实政府系统公文规范管理要求,明确严把公文属性审核关,拟制区政府公文时必须明确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对拟不公开的,必须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四)平台建设方面。持续提升全区网络平台建设管理规范性、网上运维安全保障能力,推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以信息化平台建设为抓手,细化部署网站建设,新增“决策意见征集”“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预公开”“重要会议”等栏目,方便企业和群众及时获取相关权威信息,畅通企业和群众参与政策制定渠道。建立政务新媒体宣传矩阵,针对建党100周年、疫情防控等重要内容、重点时期,西青区组织各类政务新媒体整体发声、协同联动,及时集中推送权威信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引导舆论、服务大局的重要阵地作用。加强技术监管,继续深抓落细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西青区指定具体部门组织人员,对标对表天津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标准规范(2021版),从信息资源体系、页面设计、栏目设计和发布相关要求等方面入手,提升政府网站技术安全和建设规范水平,严格要求相关部门于本年内完成部门业务系统和网站ipv6改造。积极开展全区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政务新媒体账号核查整改工作,不断加强对全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力度,全面排查整治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存在的“开而不管”“不务正业”“僵尸号”等突出问题,全区共计排查核查账号131个,注销关停41个,极大提升了全区政务新媒体规范建设水平。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强问题整改,结合全市部署安排,聚焦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多角度多层面积极开展全区整改整治专项行动,并责成具体责任部门按要求将排查出的各类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强化绩效管理,看结果抓过程,结合区政府部门绩效考核要求,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全区绩效考评范围,并强调对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记录,鼓励并督促各部门将功夫下在平时,常态化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注重培训部署,组织召开西青区政务公开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存在问题整改整治工作部署会,区政府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西青区政务公开培训会,以案释法,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并印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手册》(2021版),进一步强化业务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50 |
14 |
0 |
0 |
0 |
0 |
36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8 |
4 |
0 |
0 |
0 |
0 |
8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2 |
0 |
0 |
0 |
0 |
0 |
3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0 |
0 |
0 |
0 |
0 |
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7 |
0 |
0 |
0 |
0 |
0 |
7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08 |
10 |
0 |
0 |
0 |
0 |
21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45 |
14 |
0 |
0 |
0 |
0 |
35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6 |
5 |
0 |
1 |
22 |
2 |
0 |
0 |
1 |
3 |
1 |
0 |
1 |
0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还不够高,个别单位主动公开的责任意识不够强,公开内容精准度仍需进一步强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依法保障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权利的同时,沟通的主动性和服务性不明显,存在因行政复议产生的被结果纠正的问题。三是政策解读整体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解读形式、解读内容仍需进一步丰富细化。
(二)改进措施。一是学懂弄通政策理论,不断提高工作规范性。重视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学习,注重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对于《条例》与相关专业领域政策文件的学习掌握,确保政策执行精准到位,切实提高全区信息公开整体质量,满足群众政府信息需要。二是扎实完善机制建设,切实提高工作精准度。注重业务培训和沟通交流,抓好依申请公开突出案件归类学习,提升对全区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能力,针对存在复议被纠正的单位,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依照复议决定做好重新答复,未发生因复议答复不满意产生的诉讼败诉情况。落实抓严全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府信息依申请办理流程规范等要求,提升队伍责任意识,将流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丰富解读形式,形式内容不断优化。针对重点工作、重要文件,尝试为有需要的公众提供文字、视频、漫画等多种形式解读,方便理解掌握。三是持续推进平台建设,全面提升网上履职能力。紧跟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要求,结合西青区实际,以集约化平台管理和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为依托,以强化网络数据安全为基础,优化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注重拓宽发展宽度,努力建立适应西青区工作实际的监督管理和发展模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行政复议尚未审结案件1件,已于2021年审结完毕,结果维持。2021年度,存在“其他结果”案件1件,属复议后起诉,因被起诉单位与起诉人沟通后,起诉人对沟通情况表示满意,主动撤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西青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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