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摩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法人 | 911xxxxxxxxxxxU42D | 孙可青 | 津西青综执处决字(2025)第03-001号 | 《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 未及时清理违规停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 《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 罚款 | 摩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4日9时50分,在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工一号路东侧天津师范大学西门公交站至天津师范大学西门路段实施的未及时清理违规停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为,有调查询问笔录、现场证据照片为证,违反了《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依据《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你单位给予处以10000元(壹万元整)罚款的处罚 | 1 | 2025.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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