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西青财〔2018〕9号
西青区国家税务总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津财税政〔2010〕2号)的有关规定,经西青区财政局、西青区国家税务总局审核认定,天津市西青区为善园养老院、天津市西青区妙妙公益服务中心两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自2017年度起5年内有效。
请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备案手续。
西青区财政局将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在西青之窗的财政局专栏公布,请西青区国家税务总局将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依法主动公开。
附件:2018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一批)
西青区财政局 西青区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8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一批)
1. 天津市西青区为善园养老院
2. 天津市西青区妙妙公益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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