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道路停车泊位和机动车停车场收费区域类别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情况
为合理利用停车资源,引导绿色出行,缓解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按照《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2015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6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有关工作配套文件的通知》(津政办发〔2015〕32号)要求,确定我区停车收费区域分类。
二、主要内容
我市按照停车需求和交通状况,停车收费区域划分为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和三类区域。经过充分研究,结合我区发展实际,考虑市民承受力,将我区的道路停车泊位和机动车停车场的收费区域类别确定为三类收费区域,日间8时至18时为计时收费时段,夜间18时至次日8时为计次收费时段。
西青区发展改革委
2015年8月7日
《关于我区道路停车泊位和机动车停车场收费区域类别的意见》全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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