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西青教发〔2020〕21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加强我区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印发西青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西青安委会〔2020〕2号)和市教委《天津市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扛起维护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以师生为中心的安全发展思想,筑牢防线、织密网线、严守底线,大力防范化解影响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安全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提高我区教育安全整体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严密防范亡人事故和影响较大事故,为教育系统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高、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仍有差距等突出问题,着力把“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理念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工作要求落实到位。推进安全生产由学校幼儿园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部门推动为主向学校幼儿园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学校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全面提升学校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是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最新指示要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学校幼儿园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的核心要义。
二是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至少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印制警示教育资料,举办警示教育展览。
三是深入学习贯彻。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119宣传月”等活动,采取多种宣传手段,持续强化安全警示教育,增强师生员工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
一是全面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
二是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
三是落实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党政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四是强化督查督办。加强督查检查力度,充分利用通报警示约谈问责等工作方式,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三)全面推进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教育局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类推进实施。深化提质扩面学校建设,实现由“有”向“好”的转变。全面推行老旧校舍重建、提升改造。通过努力,全区教育系统基本建成信息通畅、全员参与、规范有效和可考核、可智控、可追溯的双重预防体系,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保障能力,夯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坚实基础。
(四)实施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一是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推动安全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落实安全教育课时、教材、经费、师资。中小学每学年不少于12个课时,职业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进行系统化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消防日、安全生产月等契机,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灾减灾、消防、食品、交通、防溺水、防踩踏、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扫黑除恶等专题教育。
二是强化安全教育实践环节。加强安全应急演练,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职业学校按照实际,组织好应急疏散演练。强化安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支持推动建设一批集场景模拟、新媒体技术、互动体验等形式于一体的学生安全教育体验馆、体验教室建设。建设一批安全管理在线开放课程,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强化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
三是提升安全教育师资的专业水平。实施安全教育教师专项培训,提高安全教育教师队伍水平。
四是提升管理人员素质能力。分级分批组织学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采取业务轮训、专题培训、研修培训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安全管理干部能力素质。
(五)实施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工程
一是加强安全防范基础建设。落实《天津市平安校园创建标准细则》,强化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整体水平。校园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安装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紧急报警等技防设施,并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的监控或报警平台。
二是提升安全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
三是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建立校舍及内部设施定期检查报告、维护维修、改造验收制度。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校内无危房、危墙、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等。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
四是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督促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学校实际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五是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安全生产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落实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制度,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
(六)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管理
1.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一是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消防宣传。将消防安全纳入教育宣传培训内容,积极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每年部署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消除家庭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等专题教育活动。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培训全覆盖,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需做到持证上岗。学校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教职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四是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2020年组织各类学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学校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落实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设备设置和电气线路敷设,积极应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
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健全并落实校长陪餐、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原材料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等学校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学校炊管人员、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力度,加强对在校师生的食品安全和膳食营养的宣传教育。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3.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协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天津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依法规范实施校车使用许可。依法严查严处学生接送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校车”。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完善联动工作机制。
4.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排查工作,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开设实验室安全相关专业及课程,把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相关人才培养方案。加强电梯、压力容器、管道以及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特种设备管理人员须持证上岗,加强对特种设备日常检查保养。
5.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推动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200米安全区建设,加强对安全区内有关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落实“四个禁止”,即禁止设立上网服务场所、禁止设立歌舞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禁止设立彩票专营场所、禁止设立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协调相关部门清理整顿校园周边非法经营商贩、摊点、违章建筑等;严格整治向学生出售非法出版物、贩卖“三无”食品等问题。
6.加强其它安全管理。一是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联合区水务、住建等部门,深入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防溺水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掌握防溺水知识。组织发放《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教育和监管。二是做好学生欺凌防范工作。按照区教育局等11部门《天津市西青区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机制,做好学生欺凌排查、防范和处置工作。密切家校联系,共同防范欺凌事件的发生。三是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切实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着力提升灾害防范预警能力,切实增强学校防御自然灾害能力。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校舍年检、预警、信息监测公告、隐患排除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四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攻坚冲刺和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根除影响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的黑恶隐患,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创建“无黑”校园。五是做好反恐怖工作。开展反恐怖专项行动,提升教育系统反恐怖综合能力和治理水平。六是防范邪教侵蚀。全系统要深刻认识邪教带来的危害性,积极创建“无邪”校园。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照区安委会安排,结合实际,组织制定细化本校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校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底)。各学校幼儿园按照本单位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本校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 “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各方面力量,加快实施,精准推进各项排查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各学校幼儿园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推进会、挂牌督办、跟踪整治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全年)。在推进校园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共性问题,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总结梳理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校园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各学校幼儿园要每年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年度工作报告,2022年底形成三年行动报告,分别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区教育局法规武保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强万岭任组长,副局长任兆刚任常务副组长,局其他处级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法规武保科、德育体卫科、财务基建科、普通教育科、学前成职科、后管中心、信息中心及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负责人组成。法规武保科牵头负责此项工作具体开展。各学校幼儿园要深刻认识开展教育系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要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校园安全问题。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专项治理会商研判、情况通报、信息共享、联合整治、责任查究等工作机制,形成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高效联动的工作格局。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导问责。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督导,及时总结发现各地、各学校工作亮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好的做法进行表扬推广;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的,将依纪依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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