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青区中小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评选标准、评比方法
一、评选条件
(一)小学市级优秀学生
1.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天津市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发展水平评价指标》50个条目中,能做到40个及40个以上条目;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是班集体和学校教育活动的骨干,成为班级同学们的榜样;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良现象。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达到优良水平。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种文娱、体育活动,坚持上体育课,身心健康,活泼向上,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及以上要求。
(二)中学市级优秀学生
1.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天津市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发展水平评价指标》50个条目中,能做到40个及40个以上条目;关心国内外大事,在思想觉悟、道德品质、行为表现、心理素质等方面成为同学们的榜样,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公德意识强,自觉遵纪守法;朝气蓬勃,乐于接受新知识、新事物,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是班集体和学校教育活动的骨干。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达到优良水平。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项文娱、体育活动,坚持上体育课,身心健康,活泼向上,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及以上的要求。
(三)中学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1.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必须符合市级优秀学生条件,并担任学生干部职务。能够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有大局意识。
2.独立工作能力强,团结同学,关心同学,以身作则,协助老师做好工作,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
(四)市级优秀班集体
1.班委会在班级中起到核心作用,班集体团结友爱、积极向上。
2.模范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天津市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正确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班风。
3.班集体在各方面进步明显,成绩显著,全体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市级优秀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在连续三年(包含本年度即:2017—2018学年度、2018—2019学年度、2019——2020学年度)的校级或连续两年(包含本年度即:2018——2019学年度、2019——2020学年度)的区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
二、评选原则、评选程序
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民主集中的原则,使评选过程既成为学生自我教育、相互学习、增强民主意识的过程,又成为学校引导学生学会全面、客观地观察事物、分析问题的过程,把评选工作作为教育学生的良好契机。评选工作程序如下:
(一)组织教师、学生认真学习并掌握评选条件和要求;
(二)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学生根据评选条件,通过民主方式提出候选人名单;
(三)年级组汇总本年级候选人名单,在征求各个学科的任课教师和中学团委、小学大队部教师的意见之后,将候选人名单及意见交学校德育处;
(四)德育处审核后,提交校务会或校行政会讨论通过;
(五)将通过的候选人名单张榜公示;
(六)公示后,在未有异议的情况下,学校要正式填写统一制定的《优秀学生登记表》、《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七)学校将名单造册(一式2份),同登记表报区教育局审核,区教育局审核后再次造册报市教委审核。
(八)市教委审核后,将《优秀学生登记表》、《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退回学校,由学校存入学生本人档案,花名册由区教育局、学校分别存档备案;
(九)学校张榜公布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并结合本校工作实际举行颁发证书仪式,宣传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事迹;
(十)优秀班集体的评选工作与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同步进行,一并报批(高三年级除外)。
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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