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区低保家庭特困家庭进行半年度复审和申请审批公示的
根据区领导的要求,按照《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各街镇在近期对享受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特困家庭人口和收入状况等进行半年集中复审,复审工作要严格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差额享受的原则进行,该进的进,该出的出,真正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各街镇要高度重视此次复审工作,要召开居、村委会专门会议进行布置,明确要求,由村、居委会集中复审;街镇要在村、居委会复审的基础上进行重点核审,确保复审工作的质量。各街镇的复审工作要在六月底之前完成,并将复审总结报区民政局(总结包括复审的具体做法、基本情况、变化的基本数字等)。区民政局要在7月上旬对各街镇复审情况进行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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