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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12-23 来源:天津市西青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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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区农业农村委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好、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紧紧围绕本职工作,深入推进普法工作。按照区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西青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普法工作,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了由农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西青区农业农村委普法责任清单》,并在官网向社会公布。

二、紧抓重点精准普法

一是把法律法规学习纳入每年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天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与农业农村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工作。严格落实党委主要领导带头讲法制度,7月29日党委主要领导围绕“法治力量助力乡村振兴”讲专题法治课。采取领导带头学法、党员集中学法、专题讲法等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信访工作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学习,着力提升全体干部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推动形成认真学法、遇事找法、善于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普法宣传。将“谁执法谁普法”的职责任务贯穿执法工作全过程。在开展执法工作的同时深入农村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农民守法意识。

三、不断压实普法责任

一是积极开展普法培训。在执法的同时对全区的农业、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相对管理人员开展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培训。2022年以来,累计培训8场次,培训人员180余人次。

二是积极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工作。根据《市农业农村委 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2022﹞9号)要求,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联合区司法局,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西青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内容、认定方式等,并于2022年7月下发各街镇实施。根据各街镇推荐情况,区农委和区司法局严格审核,积极开展认定工作。截至十月份,全区已完成68个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工作,覆盖68个行政村,完成率为51.1%,提前完成50%的目标任务。

四、丰富创新普法形式

充分利用科技周、食品安全宣传日、丰收节、“爱鸟周”、“世界动植物保护日”等活动现场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册3200余份,宣传挂图、明白纸500余份,悬挂布标50余个,及时将开展情况反馈相关部门。坚持利用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网络平台开展法治宣传行动。重点围绕宣传宪法、民法典、涉农法律等有关内容,通过推送相关文章、图片、短视频等形式,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广泛深入学习宣传与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结构调整、农村改革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执法服务过程中,充分释法说理,及时解疑释惑,切实抓好落实普法责任各项工作任务。


西青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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