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农业农村委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2025年,西青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农业农村委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农业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建设水平,助力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西青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隶属西青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的下属独立法人机构。
(二)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西青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在编人员22人,持证执法人员22人。
(三)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2025年度办案数量同比去年减少,主要由于:一是野生植物保护领域案件减少(检察院移送较往年少);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药抽检合格率较往年高,故案件来源少。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1.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按照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有关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监管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打扰。积极对接市级部门,认领执法事项,对照执法事项认真开展执法工作。
2.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标准规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等有关规定,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避免畸轻畸重、显失公平。
3.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格落实本市相关制度文件,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套制度,依法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办理,形成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合力。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有关规定,按照检查上限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做到无事不扰。组织专人成立督查小组,定期对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作风情况、落实规定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要求落实到位,优化了营商环境。
2.强化农机安全监管。在春耕备耕、“三夏”、“三秋”等关键农时期间,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执法检查,严查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经年检、违法载人、伪造变造证书牌照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农机作业安全有序。加强对零星农机作业的日常执法巡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农机执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加强与区公安交警支队的协作联动,共同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提升农机道路安全水平。
3.强化农作物种子专项执法工作。对全区40余户种子经营单位和12户种子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种子生产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台账是否齐全、规范,是否按规定进行生产经营备案等。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14人次,检查种子生产、经营单位99户次,完成了春、夏、秋季三季种子抽样任务共15批次,完成抽样任务共15批次,办理种子案件2起。
4.做好农资打假工作。针对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产品开展监督抽检工作,完成市级抽检74批次,区级抽检160批次。加强专项执法检查,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区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并针对兽药及饲料领域开展专项执法,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10户次,查处案件6起。
5.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守底线、促提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持续开展豇豆、芹菜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对我区蔬菜生产销售基地和农户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两节、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密上市期执法检查频次,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8人次,检查68户次,办理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案件3个。配合完成市级监督抽样137批次;区级抽样定量检测976批,检测合格率100%。
6.强化林业领域执法。出动执法检查人次350余人次,车次126余次,检查重点点位1500余个,检查辖区内种苗公司6个。开展“清风行动”,加大了巡查、看守力度,提前安排、布置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大检查活动,严防出现滥捕乱猎野生动物重大案件,配合公安处理涉及野生动物违法捕猎、交易、养殖等刑事案件4起。全面压实检疫检查执法工作职责,加大对涉松企业、市场和物流企业监管力度,联合技术部门定期开展检疫执法检查行动,同时与公安部门建立线索通报、案件流转等协作机制,确保我区不发生染疫调运事件。扎实开展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春风2025”专项行动,对西青区建成区外23株古树名木进行摸排查看。先后深入杨柳青、精武镇、张家窝镇等古树名木聚集区域进行摸排检查,全面掌握古树名木资源现状。
7.开展禁渔期专项执法活动。张贴西青区海河流域“禁渔期”公告30余张,扩大禁渔期宣传告知的影响力。加强日常巡查,期间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查处非法捕捞案件4起,罚没款共计52029元,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
8.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规范使用专项检查。重点打击和查处水产养殖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非法使用等环节的违法行为,保障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检查水产养殖场(户)40余家次。
(三)执法方式创新情况
积极推动执法理念与方式创新,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一是广泛运用柔性执法方式,通过说服教育、行政指导、约谈告诫等非强制性手段,引导当事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二是探索建立预警防范机制,针对行业共性风险及时发出“风险提示”,推动监管环节前移,力争防患于未然。
(四)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年初制定培训计划,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政治学习、专业法规学习、案例学习等执法内容的学习,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与线上学习和执法考试,通过学习法规、案例研讨,强化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五)执法监督情况
1.机构人员设置。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等有关规定,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成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职责,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主管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
2.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机构不定期深入监管企业进行回访,通过发放问卷、座谈交流等方式,收集投诉举报、执法人员问题反馈等信息,及时纳入台账并反馈至司法局,保障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
三、存在问题
1.执法质量有待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制作质量不够高,与监管对象沟通的方式方法仍欠缺水平,存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风险。
2.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升。面对新型、复杂案件时,执法人员在证据固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尚有不足,办案能力需持续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持续加强执法培训。继续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教育,领导干部带头讲、带头学,干部职工主动学、全面学,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法治思维。
2.严格落实执法要求。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以及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等执法工作制度要求,定期强调、定期检查,规范落实案卷制作、接访回复等工作,切实提升执法工作实效。
3.强化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监管手段,积极应用“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新型监管机制,对管理相对人开展精准监管,依法查处农业领域各类违法行为,助力我区乡村振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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