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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绿卫2019”西青区森林和自然保护地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0 来源:农业农村委员会
字号

西青农委发〔20194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林资发〔201932号)和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绿卫2019”天津市森林和自然保护地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津规自森保发〔20199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坚决遏制和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违法行为,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统一部署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求,西青区定于20194月至9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绿卫2019”西青区森林和自然保护地执法专项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附件:绿卫2019”西青区森林和自然保护地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2019410

(联系人:马栋;联系电话:27393713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绿卫2019”西青区森林和自然保护地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生态资源保护有关精神,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工作部署,全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坚决遏制和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违法行为,按照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工作要求,西青区决定于20194月至8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绿卫2019”西青区森林和自然保护地执法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的

加大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生态资源;巩固和发展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统筹山水林田湖综合保护、系统治理,为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西青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执法重点

严厉打击2013年以来非法开垦林地、非法占用使用林地、滥砍盗伐林木,非法采集野生植物、非法出售和狩猎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行为,特别是别墅、高尔夫球场、豪华墓地违法占用林地,以及矿产开发等建设项目造成的森林和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各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必须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格林地用途管制,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

对破坏森林和自然保护地问题严重的违法行为,各街镇要组织力量坚决予以查处;对破坏森林和自然保护地问题突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上报区农业农村委,必要时上报区政府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由区政府组织督办。

三、组织方式

(一)西青区森林和自然保护地执法专项行动由区农业农村委领导,区农业农村委林业绿化科、执法监察科和区农技中心林业站会同各街镇组织部署行动实施,并开展督导检查。各街镇要按照行动总体部署和本地实际,组织抓好落实。

(二)成立绿卫2019”西青区森林和自然保护地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长: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时迎春

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委调研员            祁百军

员:区农业农村委林业绿化科        

        区农业农村委执法监察科        曹立华

        区农技中心林业工作站          

        杨柳青镇林业站                谷建民

        辛口镇林业站                  邢学振

        中北镇市容环卫服务中心        李宏广

        西营门街农业服务中心          谢永军

        张家窝镇林业站                

        精武镇林业站                  左维秋

        李七庄街农业服务中心          王春树

        大寺镇林业站                  范长久

        王稳庄镇林业站                陈少文

四、行动步骤和阶段任务

(一)准备和部署阶段(4月)。区农业农村委召开会议,印发通知,动员部署绿卫2019”西青区森林和自然保护地执法专项行动。各街镇要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案件举报渠道,做好违法线索排查工作。同时摸清辖区内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问题,为精确打击、精密防控、精准治理奠定基础。

(二)案件查处阶段(4-7月)。各街镇根据摸底排查情况,组织精干力量,主动出击,坚决打击并查处各种森林和自然保护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案情严重、破坏面积大、社会关注度高、查处难度大的案件,要作为重点案件及时上报区农业农村委。

(三)督导督办阶段(5-7月)。区农业农村委将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街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重点案件进行现场督办、挂牌督办和限期督办,对有案不办、办案不力的各街镇主管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督促执法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宣传报道阶段(6-8月)。在6月组织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营造依法保护森林、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自然保护地违法行为的社会氛围。各街镇要主动与宣传部门和主要新闻媒体加强联系,切实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五)总结收尾阶段(7-8月)。各街镇要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总结,于831日前上报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将组织召开专项行动总结会,对案件查处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行动成效。

五、行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要主动向街镇主要领导汇报,认真落实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执法专项行动取得成效。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指定一名干部为联络员。

(二)突出联合执法。各街镇要主动协调公安、司法、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农业、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支持,适时采取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升专项行动的实际效果。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街镇要以月为时间节点,对行动开展情况、案件查处情况、重点案件督办情况、约谈情况及时总结,于每月24日前报送区农业农村委林业绿化科(电子邮箱:xqly3713@163.com)。区农业农村委将对各街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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