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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2020年度)

发布日期:2021-01-22 来源:西青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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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71组建以来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执法职能,积极开展农业领域的各项执法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现将西青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执法职责落实总体情况

(一)梳理执法职责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积极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为契机,以党建促执法,推进疫情防控及各项执法工作开展。依据权责清单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细致梳理相关领域执法事项。梳理监管对象信息,确定875个监管对象,其中养殖业364个、种植业503个、农机农经8

(二)执法职责落实情况

1、病死畜禽监督管理针对病死畜禽监督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0余人次,主要查处随意抛弃病死畜禽、加工制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进一步规范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档案填写,做好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数据统计上报及补贴的发放工作。在市场执法检查中,增强法规政策宣传,告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有关规定和处理规范。

2畜禽粪污治理严格落实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规范管理的规定,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执法监管,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纳入日常环保执法监管范围,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备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全年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检查畜禽规模化养殖场60家次,重点检查养殖废水是否外排、安全操作、安全责任制落实及警示牌张贴等。

3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兽药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强兽药生产和兽药经营环节的检查。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检查兽药生产企业70余家次;兽药经营环节40余家次。对发现问题的企业,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同时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对生产企业100余个兽药文号进行现场核查。按照《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我区执法人员强化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管理,有效夯实企业主体责任。

4渔业水环境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形成部门间联动和违法线索移交工作机制,强化与街镇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协商机制。处理违法电鱼捕捞案件一起,罚款1000元。

5农药、肥料监督管理按照市农委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开展农资经营主体清查。在夏、秋季节农药销售使用高峰期,分批次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区设施蔬菜集中种植区周边的40户农药经营户进行现场抽检,共抽取样品15个,检测结果及时通报公布,对一起经营假农药的农资经营户进行了立案处罚,罚没金额5430元,涉案假农药已没收等待集中无害化处理。同时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拉网式检查。出动执法车辆35台次,执法人员102人次,检查290户次。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两起经营过期农药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理,共计罚款4000元,涉案过期农药已没收等待集中无害化处理。

6农药包装、农膜废弃物监督管理执法人员加大对农资经营户履行农药包装、农膜废弃物回收义务的监督管理。在市场执法检查中提醒广大农资经营户履行回收义务,设立回收装置、建立回收台账,把回收的农药包装、农膜废弃物交由有资质的市场主体负责处理。今年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6吨左右,进行无害化处理2吨。

7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针对农机合作社和规模化农业设施园区等重点环节,“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时节,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场院、地头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工作,严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经年检、酒后驾驶、违规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40余人次,检查各类主体100余家次,农业机械300余台套,排查出制度不健全、培训不到位、档案不完善等安全隐患10余个,全部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立即整改。

8林业资源保护监督管理一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无证、无签生产销售假劣种苗、假冒植物新品种等违法行为。提高我区林木种子质量,规范生产经营市场,执法人员联合属地林业主管部门对全区林木种植户苗木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种苗质量进行全年性全方面大检查。二是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切实做好我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坚决杜绝盗伐、滥伐、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执法人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森林督查现地核查工作,先后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办理滥伐林木案一起,并移送司法机关。

(三)落实普法宣传责任

1加强日常宣传。将宣传工作融入执法工作中,在开展日常执法工作过程中,积极宣传《宪法》《刑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

2、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一是对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经营商户进行法律培训;二是针对农民最关心的种子、农药、肥料、饲料等热点问题,送法律材料入村、入户,使村民了解农业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三是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社区,积极宣传涉及民生的质量安全法律知识,充分利用街道宣传栏、社区服务活动室等设施和窗口,向居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四是参与“爱鸟周”宣传活动。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倡议书》、宣传品。

3注重运用网络等现代媒体手段开辟法制宣传新阵地,积极向“西青农事”微信公众号报送普法相关信息,增强法制宣传的生动性、互动性和时效性,提升法制宣传效果。

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根据区编办印发的《天津市西青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建方案》组建天津市西青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机构党建工作办公室(执法综合室)、种植业执法大队、养殖业执法大队、林业执法大队、农机农经执法大队,编制30名,设党组织书记、支队长1名,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副支队长2名。71日区执法支队组建完毕,在编人员24人,其中党组织书记、支队长1人,工作人员23人,党员干部13名。

、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本年我区农业执法机构共实施行政处罚案件11(其中简易程序2起,一般程序9起)结案10起,共罚没金额1.19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1。其中种植业领域实施处罚5起,罚款0.95万元;畜牧兽医领域实施处罚4起,罚款0.1万元;渔业领域实施处罚1起,罚款0.1万元林业领域实施处罚1

2021年度执法工作计划

1加强执法队伍的培训。在执法队伍思想道德、业务水平、综合能力上表现出的不足结合当前监管形势,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专项培训。严格落实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业绩考核、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农业行政执法的新要求,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2、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执法检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安全生产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契机组织人员进农村、进企业开展现场宣传。

3、加大对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检力度,监督兽药、饲料生产企业落实各项制度和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农资、生产企业违法添加、制售假劣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4、进一步规范产地检疫行为,强化调运环节监管。严格落实饲养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规范开展病死猪申报受理、补贴认定和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增加突击检查和夜查频次,加大对屠宰企业问题隐患清理清查力度。

5、做好重要时节、重点环节的农机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我区不发生重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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