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今天白天多云转晴北风到东北风1~2级转0~1,最高气温30℃;今天夜间晴间多云西北风到西风1~2级,最低气温23℃。


天津市西青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4-01-23 来源:天津市西青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字号

津西农(农药)罚〔2024〕1号


当事人:天津市西青区埠兴种子经营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20111**********,经营场所天津市西青区**镇***村**路**里*条**号;经营者:杜**,身份证号码120111************,联系电话133********,住所天津市西青区**镇***村**里**条**号。

当事人经营劣质农药一案,经本机关依法调查,现查明:2023年12月26日区农业农村委执法人员收到《市农业执法总队关于2023年农药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的通报(第二批)》及河北陆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 NO.2023P0400。检测结论显示:从当事人店内抽检的12.5%阿维·啶虫脒微乳剂,标称阿维菌素有效成分含量2.5%,检测结果1.74%,不符合Q/SHN 05-2021技术要求,综合判定不符合。

经批准立案后,西青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在天津市西青区埠兴种子经营部负责人杜**的配合下对门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对杜**进行调查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杜**的居民身份证、天津市西青区埠兴种子经营部的《营业执照》和《农药经营许可证》、涉案农药进货票、销售台账、销售凭证、退货票等相关证据,复印并由杜**签字确认。

经调查,当事人经营的12.5%阿维·啶虫脒微乳剂(规格400ml/瓶,标称生产企业广东省四会市农药厂,农药登记证号PD20140459,生产日期2022/01/21)是在2023年7月20日从廊坊市诺航农业服务有限公司进了40瓶,销售26瓶,售价30元/瓶。2023年12月22日退货14瓶。涉案农药货值780元,违法所得780元。

当事人对上述违法事实均予以认可。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一、天津市西青区埠兴种子经营部《营业执照》复印件、《农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经营者杜**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二、《市农业执法总队关于2023年农药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的通报(第二批)》及附件、《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照片、询问杜**的《询问笔录》、12.5%阿维·啶虫脒微乳剂的进货票、采购销售台账、销售凭证、退货票(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劣质农药的违法事实。

2024年1月15日本机关的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津西农(农药)告〔2024〕1号),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未对执法机关作出的拟处罚决定提出陈述和申辩。

当事人经营劣质农药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应当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参照《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农药部分)》第10条予以处罚,鉴于当事人积极主动配合执法人员调查,社会危害程度较小,应适当从轻处罚。         

本机关认为:当事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劣质农药: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之规定。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农药经营者经营劣质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参照《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农药部分)》第10条“农药经营者经营劣质农药的,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三千元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并处二千元以上八千元以下罚款”,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没收违法所得780元;

2.罚款2000元。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通知书)》的缴款渠道缴纳罚(没)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天津市西青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备案单位: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10001 津ICP备12005437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102000289号

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府前街2号  邮编: 300380 联系我们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27392579  邮箱: xiqingxxgk@126.com

wzalogo_06.png

主办单位: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备案单位: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10001 津ICP备12005437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102000289号

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府前街2号

邮编: 300380 联系我们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27392579

邮箱: xiqingxxgk@126.com

wzalogo_06.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