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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确保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稳定方案

发布日期:2021-09-07 来源:西青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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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确保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期视频会议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及西青区安委会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区农业农村委决定从9月10日至10月10日在全区农业领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文件,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既立足当前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又着眼长远健全完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为中秋节、国庆节创造良好节日氛围。

二、 整治重点

深入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任务的同时,深刻吸取近一时期国内及我区各类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

1.进一步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强化农药管理制度,建立农药生产企业监管制度,开展以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为目标的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使用监督检查行动,加大农药管理政策的宣传培训力度,督促企业依法经营,确保监管单位不经营、不使用甲胺磷等高毒农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商户)签订安全承诺书,建立农药企业巡查制度,明确监管部门责任,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负责,明确责任,确保每个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全覆盖。

3.提高农药生产企业和监管职能部门的思想意识。农药的生产、流通、使用涉及面广,农药安全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提高农药监管职能部门思想意识和监管水平,做好农药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工作,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加强农药的安全监管上升到维护社会稳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的高度来监管,讲大局、讲政治,依法尽职尽责地开展好监督管理工作。

(二)交通运输安全方面

1.深入农机合作社等重点单位排查是否有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情况。

2.深入农机合作社等重点单位排查是否有储存汽、柴油等易燃易爆品的情况。

3.深入农机合作社等重点单位排查电气设备绝缘是否良好,机库等易燃作业场所是否配备可正常使用的灭火器材。

4.深入农机合作社检查农机安全生产“四有”落实情况,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检验、号牌悬挂和农机具安全技术状况等情况进行检查。

5.深入农机维修网点重点检查:是否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是否拼装或改装农业机械;是否承揽已经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是否按规定填写维修记录和报送年度维修情况统计表;维修设备是否符合相应技术条件要求;维修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是否符合相应技术条件要求。

6.深入开展设施农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证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燃气、消防、地下管线等安全方面

对全区种养殖企业、农资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配合相关专业部门对燃气、消防及地下管线等设施设备进行排查,消除安全隐患;要求企业加大对操作员工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到安全生产无小事,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督促企业诚信、守法、规范经营,加强农资产品出厂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维护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群众利益。强化企业应急值守,两节期间,敦促各生产企业24小时值班,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三、 工作要求

(一)树立忧患意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之弦。各街镇、部门、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始终紧绷安全生产之弦,须臾不可放松、丝毫不可懈怠,以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实抓细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和底线。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街镇、部门、单位要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三)深入排查整治,牢牢掌握安全生产主动权。各街镇、部门、单位要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风险进行深入分析,建立“安全风险”清单,逐一排查,及时对整改的隐患清零。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街镇、各单位及时报送相关信息,于2021年9月8日前将整治方案、10月10日前将整治总结、检查记录及照片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邮箱xqxnyncw04@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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