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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委 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西青区“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18 来源:天津市西青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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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委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机发〔2022〕1号)和市农业农村委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西青区“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区农业农村委 

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7月12日


西青区“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机发〔2022〕1号)和市农业农村委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了《西青区“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乡村振兴为目标,以依法监管、规范执法、优化服务为路径,转变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果,巩固发展“政府负责、行业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农业机械化有力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以“创建‘平安农机’、提升发展质量”为主题,在全区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通过开展创建“平安农机”工作,典型示范带动,达到以下目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政府更加重视,部门间协调配合不断加强;推动农机监管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安全监管网络更加健全;强化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监管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便民化水平不断提高;提升广大农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农机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农机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农机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明显减少,农机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政府更加重视,建立保障机制。

成立由区政府牵头,农业农村委、应急、公安、财政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各街镇政府为成员的创建“平安农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促进农机安全生产的文件,把农机安全生产和创建“平安农机”工作列入安全生产规划和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与区政府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同时,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和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创建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保障。

(二)加强部门配合,发挥基层作用,夯实创建基础。

区农业农村委、应急局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共同负责本区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对辖区创建工作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平安农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做好属地管理责任,有关单位部门做好监督管理责任,发挥基层农机安全管理队伍在创建活动中的作用,将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着力点、工作重心放在镇、村和农机合作社。通过政府整合公安、应急管理、交通以及村级组织等各方面管理资源,确保镇、村推进“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深入、持久开展。调动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网络,使创建工作真正深入到村户。

(三)依托安全生产监管网格,确保创建实效。

区农业农村委、应急局组织开展创建“平安农机”工作要重点突出安全生产,依托现有网格化管理制度,完善农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调动有关各方力量,齐抓共管,建立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联合工作机制。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基层特别是街镇、村两级农机安全监管网络,确保“十四五”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深入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成立创建“平安农机”工作领导小组。由农业农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中心、区财政局、公安交警西青支队、各街镇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具体负责组织创建“平安农机”工作实施。各创建“平安农机”工作成员单位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创建合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和任务,服从“平安农机”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

(二)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确保成效。

区农委、区应急局牵头组织实施,做好任务分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开展联合办公和监督检查工作,创建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检查、有成效。区农业农村委、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中心、公安西青交警支队等部门要建立联合工作机制,部门之间的信息通报机制有效运行。明确责任,形成监管合力。

1.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积极参加岗位知识和技能培训,农机考试员、检验员、事故处理员、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2.公开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免征收费项目、办事人员和办事结果。公布农机行政许可、安全执法、安全检查、事故责任认定等权力清单。

3.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对清单内容实行动态跟踪,确保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4.紧密结合春耕、“三夏”、“三秋”、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深入农田、场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建立台账,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作业行为以及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使用等违法行为。

5.按照农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落实“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6.严格按照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档案内容齐全规范,电子档案、纸质档案、证件记载信息实现“三个一致”。严格按照规定及有关配套文件进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件的申领、考试、发证和换证等工作,档案内容齐全规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上牌率达到87%以上;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检验率达到87%以上。

7.实施“亮尾工程”,拖拉机运输机组应灯光齐全并粘贴反光标识。修订和完善《重特大农业机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并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进行演练,增强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和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8.规范开展农机事故统计报告工作,不存在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等行为。

9.各街镇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职责、制度;摸清辖区内农机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建立好相关基础台账。切实抓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社会氛围。

制定学习教育方案,部署经常性、系统性宣贯活动。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重要农时,每年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和技术指导培训,普及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参训率达到80%以上。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宣传“五进”、农机“安全生产月”等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在农机监理业务大厅和农机考试、检验场地设置农机安全宣传专栏、印制宣传材料、制作教育警示片等方式,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要把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营造社会关注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安全责任,严格目标考核。

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生产防控监管网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区政府将农机安全生产纳入政府年度安全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实行目标管理。区农业农村委、应急局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对成员单位创建活动进行检查和考核,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创建工作不松懈、不退步、率先申报“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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