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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4-07 来源:天津市西青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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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以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为目标,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网格化管理为手段,着力构建“覆盖全面、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新模式,有效防范化解农机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促进全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为全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扎实推进将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纳入乡村治理体系中,构建区农业农村委主抓、街镇专管、村级协管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将我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按照属地,划分若干个责任区,明确农机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强化动态监管、源头治理和前端处置,狠抓责任落实,打通农机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实现监管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农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治理闭环管理,农机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有效遏制农机伤亡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坚决扛起抓农机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成立由西青区农业农村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农业农村委安监科科长、区农业农村中心农机科科长、区农机农经执法大队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安监科,负责推动全区农机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

四、网格划分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层级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全面实施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模式。即: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将农机安全责任进行内部分解,并按一定地域划分若干个安全监管责任区,全面负责责任区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形成覆盖全面、网格清晰、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网格化属地管理责任体系。按照这个监管模式,在我区建立“三级”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网格。

以区农业农村委为主体建立1个“一级网格”;以涉街镇为主体建立8个“二级网格”;;以村(居)委会为主体建立若干个“三级网格”。

五、工作内容

(一)一级网格职责(区农业农村委)

1.在西青区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区网格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制定《西青区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编制《区级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责任图》,划分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

2.西青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第一责任人,负责网格内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分管领导为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承担并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督促各街镇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3.积极协调公安交管、应急管理、交通运输、财政等部门,充分发挥既有资源力量作用,开展联合治理行动,强化综合治理效能,合力推进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努力实现“整体联动”。

4.贯彻执行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开展本区农机安全生产,依规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注册登记、牌证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和驾驶证件的申领、考试、发证和换证等工作。

5.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各类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和上报的安全隐患、违法行为线索依法依规甄别处置,实行隐患排查问题清单制度,对整改内容要及时跟踪、逐项销号,实现隐患查治闭环管理,对本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机维修网点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6.开展农机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网格化监管工作等内容业务培训,着力提高监管人员发现和处置问题的能力。加强本区监管装备配置,提升农机驾驶员场地考试、农机检验信息化水平。

7.深入辖区内农机合作社,指导建立农机安全“四有”制度,督促农机合作社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设立安全员、增加安全生产投入。

8.组织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农机事故防范、事故处理和事故统计报送工作。

9.组织开展本区“平安农机”创建,积极推进安全监管措施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将农机安全管理要求纳入积分制、清单制范围,开展对本区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目标考核评价等工作。

(二)二级网格职责(街镇)

1.在各街镇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责任区的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责任区负责人为本级网格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第一责任人。

2.编制本责任区《XX街/镇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责任图》,以村(居)、农机合作社、设施园区为单位,标明每个责任区的位置、责任人、监管区域等。

3.贯彻执行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和部署,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注册登记、牌证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和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考试等工作。

4.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各类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农机事故防范和信息报送工作。

5.做好“平安农机”创建,积极推进农机安全监管措施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将农机安全管理要求纳入积分制、清单制范围。

(三)三级网格职责(村、居委会)

1.村(居)委会在当地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落实1名以上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

2.负责责任区的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收集上报安全生产线索,协助上级督促开展农机安全检验和注册登记,提醒纠正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3.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农机合作社、农机户和农机企业的普法宣传和日常安全提醒。

4.建立本网格单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员台账。

5.劝阻、举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未检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农机事故及时向上级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农机安全监管网格化,是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农机安全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全区各街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农机安全管理网格化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明确任务,专人负责,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寓管理于服务、以服务促管理,全面推进,形成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网格。

(二)打破壁垒,攻克重点难点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 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津农委安〔2021〕12号)要求,积极推进“乡村农机两员”与“警保两站两员”有机结合,推行“一站多能、一人多岗”;把配齐乡镇农机安全管理人员作为工作重点,把设立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作为破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难点,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

(三)加强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要积极会同公安交管、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加强协作,联合开展农村道路执法检查、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知识宣传等工作,严厉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未检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同做好农机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合力维护农业安全生产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四)强化宣传,注重典型引路

采取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好做法好经验的推广宣传报道力度。在工作指导上,及时总结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先进经验做法,注意发现和培养典型,运用典型的示范作用,扎实推进本地区、本部门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拓面提质、见行见效,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全面夯实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基础。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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