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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防空防灾专业队整组训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29 来源: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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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按照市人防办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高防空防灾专业队遂行战时防空、平时防灾任务的能力,区人防办公室准备在全区开展防空防灾专业队伍整组和训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防空防灾专业队伍整组训练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民防空法》为依据,按照军委新时期战略方针的要求,坚持“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紧密结合我区实际,遵循“专业对口、统一指挥、便于领导、平战结合”的原则,开展专业队伍整组和训练,不断提高遂行任务能力。

二、防空防灾专业队的种类和任务

根据《人民防空法》和《天津市群众防空组织管理规定》,平时组建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消防、治安、防化防疫、通信、交通运输等七支防空防灾专业队,战时根据需要进行扩编。

主要任务是:战时担负道路桥梁和生命线工程的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防疫灭菌、消毒、消除沾染、通信保障、抢救人员、抢运物资、疏导交通、维护社会治安等任务。平时担负防震减灾等应急任务。

各街镇要结合民兵整组和本街镇的实际,组建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消防、治安、交通运输等专业队。

三、专业队整组的时间、人员及编制

1.时间要求:专业队整组工作至5月31日结束。各单位对照区人防部门下发的本单位专业队组建任务和编制开展整组工作。整组结束后,上报人员名单、专业队实力及装备器材情况和扩编方案。

2.人员条件:人防专业队员应符合民兵条件,由身体健康并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的男女职工组成。男队员年龄:18-45岁;女队员年龄:18-40岁。少数技术骨干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编制及配置:专业队要建立健全各级组织指挥机构,10人以上专业队设班。各专业队需配备队旗、各类标识、花名册、情况处置预案、组训(器材)登记簿、训练方案等。

四、训练内容、时间与方法

1.训练内容

依据训练方案主要完成单兵训练、分队训练等内容。单兵训练以本职专业技能和装备操作为主,完成相应专业科目训练内容;分队训练主要以分队集中训练为主,完成专业协同和战术演练等科目。

2.训练时间各专业队共须落实120小时(15天)。其中,政治教育8小时(1天),入队训练24小时(3天),单兵训练32小时(4天),分队训练56小时(7天)。年度训练任务于每年9月底前完成。

3.训练方法

采取自训与带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组建单位自行组织。区人防办将根据实际任务组织人防专业队骨干集训和各类业务培训。有条件的单位可结合生产任务组织带有战术背景的小型演练,提高干部组织指挥能力和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是落实中央军委做好新时期军事斗争准备工作的重要举措,人防专业队伍无论在平时,还是在战时,都是政府所掌握的一支强有力的应急机动力量,各相关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确实将此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责任到人,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2、各单位要按照区人防部门下发的专业队整组训练要求,积极和武装部门、交通战备部门搞好协调,与民兵及交通战备专业分队的整组紧密结合,做到一兵一职。各组建单位要为人防专业队提供日常训练所需的装备、器材、场地等基本条件。人防专业队员干部要登记造册、建档建卡,干部、队员出队要随缺随补。

3、充分准备,严密组织。人防专业队整组训练工作专业性强,准备工作头绪多、难度大。各单位要科学筹划部署,合理调配时间,周密制定计划,搞好分工合作,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组织训练、演练,动用人员、车辆、装备时,要加强管理,严格落实训练制度,遵守训练纪律,确保训练安全无事故。

4、各单位整组工作情况及人防专业队花名册于5月31日前报区人防办公室。区人防办于10月底前对各单位人防专业队整组及训练落实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联系人:   臧振忠  王永东     联系电话:022-27392012

  

  

                                    西青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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