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查封决定书津西环解封字[2018]012号天津市旭升
天津市西青区环境保护局
解除查封决定书
津西环解封字[2018]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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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093777360W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安兴路5号
法定代表人:纪文青
我局于2018年9月10日依法对你单位现场有生产迹象,涉嫌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作出查封决定书(津西环封字[2018]035号),查封你单位生产设备的配电箱。因你单位已被精武镇政府断电,不具备生产条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
天津市西青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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