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决定公示—(津辖西)文综罚字〔2025〕F-000008号
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戴存珍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天津市西青区太阳网咖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正在营业,现场有32人正在上网,执法人员要求现场负责人出示巡查记录表,其表示不能提供,现场有2人吸烟,只有3张2025年2月份未填日期的巡查记录表,其余的不能提供,当事人涉嫌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具体处罚情况如下:
序号 |
008 |
执法机关 |
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津辖西)文综罚字〔2025〕F-000008号 |
执法对象 |
天津市西青区太阳网咖 |
执法类别 |
行政执法 |
案由名称 |
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 |
行政执法依据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项 |
执法结论 |
1.警告;2.罚款:壹仟(1000)元整。 |
处罚日期 |
2025年3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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