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决定公示—(津辖西)文综罚字〔2025〕F-0000014号
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天津市西青区布偶部落玩具店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正在营业,现场有3台设备被改装并改变玩法,其中1台被改装为投骰子机,客人可操控爪子晃动骰子盒,根据骰子点数获得积分;另外两台被改装为弹力球机,客人可操控爪子晃动盒子,弹力球脱出后可获得积分,积分可用于兑换场所内娃娃等奖品。经询问现场负责人,其无法提供《娱乐经营许可证》和与涉案机型相一致的《游戏游艺设备内容核准单》。当事人涉嫌利用未经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内容审核、擅自实质性变更内容的游戏游艺设备从事经营活动,其行为涉嫌违反《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具体处罚情况如下:
序号 |
014 |
执法机关 |
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津辖西)文综罚字〔2025〕F-000014号 |
执法对象 |
天津市西青区布偶部落玩具店 |
执法类别 |
行政执法 |
案由名称 |
利用未经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内容审核、擅自实质性变更内容的游戏游艺设备从事经营活动 |
行政执法依据 |
《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
执法结论 |
1、罚款:柒仟(7000)元。 |
处罚日期 |
2025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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