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决定公示—(津辖西)文综罚字〔2023〕002号
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天津市西青区玖号东蜂电竞联赛网咖检查时,该场所正在营业,场所内共有28台电脑,现场有6人正在上网。其《营业执照》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上的住所地址为: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纳源道福泉花苑底商34号,而场所实际地址为: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大寺村龙泉道花园路六条五号。发现当事人变更住所,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其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具体处罚情况如下:
序号 |
002 |
执法机关 |
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津辖西)文综罚字〔2023〕002号 |
执法对象 |
天津市西青区玖号东蜂电竞联赛网咖 |
执法类别 |
行政执法 |
案由名称 |
变更住所,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
行政执法依据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 |
执法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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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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