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决定公示—(津辖西)文综罚字〔2023〕003号
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位于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西青体育公园院内的玉广杰书摊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玉广杰不能出示相关的《营业执照》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玉广杰在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西青体育公园院内摆摊销售出版物,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其行为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具体处罚情况如下:
序号 |
003 |
执法机关 |
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津辖西)文综罚字〔2023〕003号 |
执法对象 |
玉广杰 |
执法类别 |
行政执法 |
案由名称 |
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 |
行政执法依据 |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
执法结论 |
1.取缔;2.罚款:伍佰元整(500元);3.没收违法所得:贰佰元整(200元);4.没收非法财物:出版物16本。 |
处罚日期 |
2023年0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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