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决定公示—(津辖西)文综罚字〔2023〕008号
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天津市西青区不二网吧检查时,该场所正在营业,场所内共有83台电脑,现场有14人正在上网。其《营业执照》上的投资人(主要负责人)为张金弟,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上的法定代表人为张长侠。发现当事人变更主要负责人,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其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具体处罚情况如下:
序号 |
008 |
执法机关 |
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津辖西)文综罚字〔2023〕008号 |
执法对象 |
天津市西青区不二网吧 |
执法类别 |
行政执法 |
案由名称 |
变更主要负责人,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
行政执法依据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 |
执法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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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日期 |
2023年09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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