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决定公示—(津辖西)文综罚字〔2023〕013号
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天津灵漫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正在营业,共有73台机器(电子游艺设备),执法人员要求现场负责人盖刘菲出示《营业执照》和《娱乐经营许可证》,其表示有《营业执照》,《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在办理。当事人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具体处罚情况如下:
序号 |
013 |
执法机关 |
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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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对象 |
天津灵漫文化娱乐有限公司 |
执法类别 |
行政执法 |
案由名称 |
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
行政执法依据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
执法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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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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