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罚款金额 (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天津君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91120111MA06W3CM1K | 郭玉爱 | 津西青卫消罚[2020]0020号 | 《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经营的“狼威牌苗药肤毒净”,生产企业:(江西)永丰县康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地址:江西省永丰县城南工业园,卫生许可证号:赣卫消证字2015第D006号,该产品最小销售包装适用范围标注“用于婴幼儿、儿童湿疹、汗疹、皮疹、奶癣、体癣、股癣、皮炎、红屁股、皮肤瘙痒、热痱皮痒、蚊虫叮咬等引起的各类皮肤不适”,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第十八条第(六)项“消毒产品标签禁止标注疾病症状和疾病名称”。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的规定 | 罚款 | 0.1 | 2020/11/3 | 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天津西青国平口腔诊所 | 92120111MA0637HU1E | 何国平 | 津西青卫医罚[2020]039号 | 当事人使用1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 当事人使用1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 | 当事人使用1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行为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罚款 | 0.15 | 2020/11/05 | 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陈玉霞 |
| 陈玉霞 | 津西青卫医罚[2020]040号 | 当事人非医师行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 当事人陈玉霞在天津西青国平口腔诊所为患者开展口腔诊疗活动 | 当事人非医师行医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罚款 | 3.5 | 2020/11/05 | 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天津金吉鸟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第十分公司 | 91120111MA06JX1N0H | 戴刚 | 津西青卫公罚[2020]0065号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二款 | 天津金吉鸟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第十分公司游泳馆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内无水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三项 | 警告;罚款 | 0.1 | 2020/11/06 | 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天津市西青区昊恩理发中心 | 92120111MA06BF3L4Q | 杜宝柱 | 津西青卫公罚[2020]0062号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 | 天津市西青区昊恩理发中心(杜宝柱)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等进行卫生检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警告;罚款 | 0.05 | 2020/10/27 | 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天津市西青区徐华隆理发店(徐华隆) | 92120111MA071GQQ04 | 徐华隆 | 津西青卫公罚[2020]0063号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 | 2020年10月27日,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员在对天津市西青区徐华隆理发店(徐华隆)监督检查时发现:现场不能提供有效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警告;罚款 | 0.05 | 2020/11/3 | 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天津西青区万众源浴池(刘晓静) | 92120111MA062XMG4A | 刘晓静 | 2020110314054912410803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 | 2020年11月3日上午,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员在对天津西青区万众源浴池(刘晓静)监督检查时发现:现场不能提供有效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警告 |
| 2020/11/3 | 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