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填项,填写公民、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名称,涉及没有名称的个体工商户时填写“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必填项,填写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编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必填项,填写行政相对人具体违反的某项法律法规 违法行为类型 |
必填项,行政相对人的主要违法事实 违法事实 |
必填项,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做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处罚依据 |
必填项,填写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或其他,如为“其他”,需注明具体类别,如其他-补办。如存在多个类别,合并报送,类别之间用“;”隔开,如:罚款;行政拘留 处罚类别 |
必填项,填写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具体日期 处罚决定日期 |
天津市普宁医院(普通合伙) |
津西青卫医罚2024016号 |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
天津市普宁医院(普通合伙)未按照符合国家关于中医诊疗、技术药事等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中医医疗质量管理 |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六)项,参照《天津市医疗卫生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通用规则(2023版)》通则 |
罚款 |
2024/08/27 |
天津西青区固瑞特口腔门诊部 |
津西青卫医罚2024017号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
天津西青区固瑞特口腔门诊部于2024年5月27日,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汤念清在天津西青 区固瑞特口腔门诊部开展口腔诊疗活动 |
《医疗机构管理 条例》第四十七条;参照《天津市医疗卫生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分则(2023年版)》 |
罚款 |
2024/08/27 |
汤念清 |
津西青卫医罚202401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四款 |
汤念清在未取得有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于2024年5月27日在天津西青区固瑞特口腔门诊部诊室二为胡慧琛开展口腔诊疗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参照《天津市医疗卫生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通用规则(2023版)》细则对非医师行医的处罚规定 |
罚款 |
2024/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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