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青区节水工作安排政策解读
一、用水总量控制与计划用水管理
对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按照市局的最新要求,占全区用水量90%的非居民用水户都应该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用水单位应当按季度填报用水单位统计报表,严格统计要求,规定时限统一上报,杜绝代填、代报的现象。
二、开展节水型载体创建行动
按《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节水型居民生活小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占全区非居民用水量0.5%的企业、单位和1%居民户数的社区申报年度节水载体创建工作。
三、用水器具销售市场检查
实现节水型器具普及率100%,对发现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国家明令淘汰用水器具的情况下达限期整改。
五、重点监控用水大户用水趋势
对我区六个重点用水监控企业采取动态监控措施,实时监测用水情况,指导调整用水策略,严格控制用水效率。对产品用水单耗高于天津市用水定额标准的强制推进节水工艺、设施的革新改造。按时准确填报重点监控报表。
六、规范特种用水行业企业取用水行为
洗浴业、水上娱乐业、游泳场馆、机动车辆清洗场所等特种用水行业企业应当采取节水措施,提高水的利用率,并执行特种行业水价。
对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的营业性洗车场(点),要求必须使用再生水,严禁使用地下水冲洗车辆。
七、严格地下水超采区管理
严格管控地下水开采,超采区内禁止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除应急情况外,全区要基本实现深层地下水零开采。
八、加强水行政执法力度
对全社会供、取用水行为进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事件后,严格依据《天津市节约用水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惩处。
天津市西青区水务局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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